太祖武皇帝,沛國譙人也,姓曹,諱操,字孟德,漢相國參之後。桓帝世,曹騰為中常侍大長秋,封費亭侯。養子嵩嗣,官至太尉,莫能審其生出本末。嵩生太祖。
沛国:东汉改沛郡置,治相县(今安徽濉溪县西北)。属豫州。辖境相当今安徽省淮河以北、西淝河以东,河南省夏邑、永城及江苏省丰县、沛县等县市。三国魏移治沛县(今属江苏)。西晋还旧治,后复为郡。
谯:秦改焦邑置,属泗水郡,治所即今安徽亳州市。西汉属沛郡,东汉属沛国。东汉末曹操、华佗皆为谯县人。
参:(? —前190),秦末汉初泗水沛县(今属江苏)人。秦时,为沛狱掾,萧何为主吏。后与萧何同随刘邦起事,从中涓累迁为将军,屡立战功。高祖六年,封平阳侯。任齐相九年,并从刘邦击破陈豨、英布。任齐相时,用盖公所言黄老之术,清静无为,与民休息。初与萧何友善,及为将相,有隙,何将死,推荐继相。一遵萧何约束,有“萧规曹随”之称。任相国三年死,卒谥懿。时人歌颂说:“载其清靖,民以宁一”。
桓帝:(132—167),即刘志。东汉皇帝。章帝曾孙,蠡吾侯刘翼子。初由梁太后临朝,梁冀秉政。延熹二年,与宦官单超等合谋诛冀,封单超等五人为列侯,朝政又为宦官所专擅。九年,世家大族与太学生联合反对宦官,逮捕李膺等二百余人,是为党锢之祸。在位二十一年。谥桓帝,庙号威宗。
曹腾:(100—159),字季兴,沛国谯(今安徽亳县)人。安帝时为黄门从官,后历任小黄门、中常侍。以与太仆州辅等定策迎立桓帝封费亭侯,迁大长秋。身处中枢三十余年,历侍四帝,以谨慎著称。魏明帝太和中追尊高帝。
嵩:(?—194),东汉沛国谯人,字巨高。本夏侯氏子,为宦官曹腾养子。初袭封腾爵,灵帝时为大司农、大鸿胪、太尉。子曹操起兵,不肯相随,避乱琅邪,为徐州刺史陶谦所杀。魏文帝黄初时追尊太皇帝。
中常侍:官名。秦、西汉为加官。初称常侍,元帝以后称中常侍。凡列侯、将军、卿大夫、将、都尉、尚书以至郎中,加此得出入禁中,常侍皇帝左右。武帝以后参与朝议,成为中朝官。无定员,或多至数十人,任用士人。东汉改为专职官员,侍从皇帝左右,出入皇宫,赞导宫内诸事,顾问应对。初秩千石,后增为比二千石。名义上隶属少府,实际上直达皇帝。初杂用士人、宦者,明帝时定员四人。自和帝时宦者中常侍郑众等参预帷幄,职位渐重,增至十员,兼领卿署之职。安帝时和熹太后以女主称制,不接公卿,遂成为高级宦官的专职,把持朝政,权倾人主。(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大长秋:官名。秦朝和西汉初期,称将行,由宦者担任,掌宣中宫命。汉景帝中六年,改称大长秋,或用宦者,或用士人。成帝鸿嘉三年省詹事官,其职并归大长秋,大长秋则兼掌皇后、太子家事(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到东汉,用宦者,官俸二千石,掌宣中宫命,凡给赐宗亲及宗亲当谒见者,则传禀通报。皇后出,则跟随(见《后汉书·百官志》)。
太尉:《汉书·百官公卿表》:“太尉,秦官,金印紫绶,掌武事。武帝建元二年省。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宣帝地节三年置大司马,不冠将军,亦无印绶官属。成帝绥和元年初赐大司马金印紫绶,置官属,禄比丞相,去将军。哀帝建平二年复去大司马印绶、官属,冠将军如故。元寿二年复赐大司马印绶,置官属,去将军,位在司徒上。有长史,秩千石。”东汉又有变化,“建武二十年,复旧名为太尉公……灵帝末,以刘虞为大司马,而太尉如故,自此则大司马与太尉始并置矣。”
太祖少機警,有權數,而任俠放蕩,不治行業,故世人未之奇也。惟梁國橋玄、南陽何颙異焉。玄謂太祖曰“天下將亂,非命世之才不能濟也,能安之者,其在君乎”年二十,舉孝廉為郎,除洛陽北部尉,遷頓丘令,徵拜議郎。
梁国:汉高祖五年(前202年)封彭越为梁王,以秦砀郡置梁国,都定陶(在今山东定陶县西北)。辖境有睢阳(今河南商丘市南)以北至谷城(即今山东平阴县西南东阿镇)地。十一年彭越被杀,改封子刘恢为梁王,增领东郡。文帝二年(前178年)以后辖境缩小。十二年徙治睢阳县。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年)梁国分为五。至元延中,辖境相当今河南省商丘、虞城,安徽省砀山及河南省民权、永城,山东省曹县等部分地。王莽始建国初改为梁郡,东汉建初四年 (79) 复为梁国。三国魏黄初中改梁郡。西晋复为国。南朝宋又改置为梁郡。
桥玄:(109-183),字公祖,梁国睢阳(今河南商丘)人。少为县功曹,自请为豫州刺史部从事,收捕不法官吏陈相羊昌,定其赃罪,由是知名。举孝廉,补洛阳左尉。桓帝时历任齐相、上谷太守、汉阳太守,后为度辽将军,击退鲜卑、南匈奴,边境安静。灵帝初累迁司空,转司徒。素与南阳太守陈球有隙,及在公位,荐球为廷尉。光和元年拜太尉,以疾罢。少子曾被劫作人质,他拒绝要挟,令兵士攻贼,少子亦死,从此劫持风气遂绝。为人谦恭下士,持身俭素,清廉无余财,时人称之。
南阳:战国秦昭王三十五年(前272年)置,治宛县(今河南南阳市)。汉辖境相当今河南省熊耳山以南叶县、内乡县间和湖北省大洪山以北应山、郧县间地。其后渐小。隋初废。
何颙:(? —约190),东汉南阳襄乡人,字伯求。少与郭泰、贾彪等游学洛阳,显名太学。桓帝末年,党锢之祸起,为宦官所陷,亡命汝南间。及党锢解,颙为司空,累官议郎、北军中候。董卓专政,逼颙为长史,托病不就,乃与司空荀爽、司徒王允等共谋杀卓,因它事被执,忧愤而死。
洛阳:古都之一。三国前作雒阳,三国魏改洛阳。后也有通用。周成王时周公营雒邑,为成周城所在。战国改称雒阳,以在雒水北得名。秦置县,为三川郡治所。汉后又历为河南郡、司州、洛州、河南府、河南路治所。东汉、三国魏、西晋、北魏(孝文帝以后)、隋(炀帝)、武周、五代唐先后定都于此;新莽、唐、五代梁、晋、汉、周、北宋、金(宣宗以后)皆为陪都。
顿丘:西汉置,属东郡。治所在今河南清丰县西南。
光和末,黃巾起。拜騎都尉,討潁川賊。遷為濟南相,國有十餷縣,長吏多阿附貴戚,贓汙狼藉,於是奏免其八。禁斷淫祀,奸宄逃竄,郡界肅然。久之,徵還為東郡太守。不就,稱疾歸鄉裏。
骑都尉:官名,汉置,掌领骑兵,位次将军,与校尉同级,无固定人数。西汉时属光禄勋,掌监羽林骑,后掌驻屯骑兵,也领兵征伐。宣帝时以一人监羽林骑,又以一人领西域都护,秩比二千石,遂成定制。后又有领三辅胡越骑、监河堤事者。因亲近皇帝,多以侍中兼任。东汉名义上隶光禄勋,秩比二千石。
颍川:战国秦王政十七年(前230年)置,治阳翟县(今河南禹州市)。以颍水得名。辖境相当今河南省登封、宝丰以东,尉氏、郾城以西,新密以南,叶县、舞阳以北地。西汉置有工官。东汉中平初波才的黄巾军于此起义。
济南:西汉文帝十六年 (前164) 改济南郡为国,封刘肥之子辟光为济南王,都东平陵 (今山东章丘市西)。辖境相当今山东济南、泰安、长清、肥城、章丘、济阳、邹平等市县地。景帝三年 (前154) 以参与吴楚七国之乱,国除为郡。武帝以后南部划归泰山郡,辖境缩小。东汉建武十五年 (39) 又改为国。西晋初复改为郡。
东郡:秦王政五年(前242年)置,治濮阳县(今河南濮阳县西南)。西汉辖境相当今河南省滑县、濮阳、清丰、南乐等县市以东,山东省东阿、梁山等县以西,山东省茌平、聊城、莘县等县市以南,郓城、东明等县以北及河南省延津县中部。东汉后辖境渐小。东汉移治东武阳县(今山东莘县西南)。建安中复还原治。
頃之,冀州刺史王芬、南陽許攸、沛國周旌等連結豪傑,謀廢靈帝,立合肥侯,以告太祖,太祖拒之。芬等遂敗。
冀州:西汉武帝时置,为十三刺史部之一。辖境相当今河北中、南部,山东西端及河南北端。东汉治所在高邑县 (今河北柏乡北)。后又移治邺县 (今临漳县西南)。
刺史:官名。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置,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置刺史一人,秩六百石。无治所,奉诏巡行诸郡,以六条问事,省察治政,黜陟能否,断理冤狱。所察对象主要是二千石长吏,其次为强宗豪右,诸侯王亦在督察之列。成帝绥和元年(前8)更名州牧,秩二千石。哀帝建平二年(前5)复旧制,元寿二年(前1)又改名州牧。东汉建武十一年(35)省。十八年仍置,秩六百石。西汉刺史常以八月巡视所部郡国,岁尽诣京都奏事。东汉不令自诣,属吏有从事史、假佐,员职略与司隶校尉同,有固定治所,实际上成为比郡守高一级的地方行政长官,权力增大,除监察权外,又有选举、劾奏之权,有权干预地方行政,又常拥有领兵之权。灵帝中平五年(188),太常刘焉以刺史威轻,建议改置州牧,遂选群臣以居其任。
王芬:(?—188年),一名王考,字文祖,东平寿张(今山东省东平县西南)人。东汉末年大臣,“八厨”之一,灵帝朝官至冀州刺史,后因谋废灵帝事败而自杀。
许攸:(?-204年),东汉末南阳人,字子远。初为袁绍谋臣。官渡之战,劝绍迎天子,勿攻曹操,不听。又性贪,绍不能足,遂奔操,出谋攻绍粮屯,操从之。后以居功不敬,为操所恶,杀之。
周旌:查无考。
灵帝:(156-189),即刘宏。汉章帝玄孙,父刘苌袭封解渎亭侯。永康元年(167)桓帝死后,被窦太后和窦武迎立为帝。不久窦武被杀,宦官专权。发生第二次党锢之祸,李膺等一百多人被逮捕下狱处死。大兴土木,公开卖官,政治黑暗,中平元年(184)爆发了黄巾大起义。在位二十二年,死后谥灵帝。
合肥侯:东汉皇族,原名失考。
金城邊章、韓遂殺刺史郡守以叛,衆十餘萬,天下騷動。徵太祖為典軍校尉。會靈帝崩,太子即位,太后臨朝。大將軍何進與袁紹謀誅宦官,太后不聽。進乃召董卓,欲以脅太后,卓未至而進見殺。卓到,廢帝為弘農王而立獻帝,京都大亂。卓表太祖為驍騎校尉,欲與計事。太祖乃變易姓名,間行東歸。出關,過中牟,為亭長所疑,執詣縣,邑中或竊識之,為請得解。卓遂殺太后及弘農王。太祖至陳留,散家財,合義兵,將以誅卓。冬十二月,始起兵於己吾,是歲中平六年也。
金城:西汉始元六年 (前81) 置,治所在允吾县 (今青海民和县南古鄯镇北古城)。辖境约当今甘肃兰州市以西,青海省青海湖以东的河、湟二水流域和大通河下游地区。东汉末辖境西部缩小,仅至今大通河下游以东。
边章:东汉末金城人。始与同郡韩遂有名于西州。为督军从事。汉末与遂等欲除诸阉而事未成。灵帝中平元年冬,凉州胡人北宫伯玉等率汉、羌等族起兵,拥章、遂主军政。寻病卒。
韩遂:(?—215)东汉末金城人,字文约。本西凉豪强。尝说何进诛诸宦官,进未从。灵帝中平元年北宫伯玉等起事,奉边章、韩遂为军主攻杀金城太守,割据一方。边章卒,推遂为主。献帝兴平元年与马腾率军与郭氾、樊稠战于长平观,败绩。献帝建安时其军力扩展至关中,建安七年曹操方用兵河北,乃表遂为征西将军以缓其进。建安十六年与马超合军战操于渭南,败走西凉。未几为部将所杀。
典军校尉:官名。东汉灵帝中平五年(188)置,为“西园八校尉”(八校尉是:上军校尉、中军校尉、下军校尉、典军校尉、助军校尉、佐军校尉、左校尉、右校尉)之一。曹操曾任此官,典掌禁军。
太子:即刘辩。汉灵帝子。公元189年灵帝死后即位,不久何进被杀,董卓入京,同年被废为弘农王,不久被鸩杀而死。时年仅十五岁(一说十八岁)。
太后:(?—189)灵思皇后何氏,南阳宛县(今河南南阳)人。汉灵帝刘宏第二任皇后,汉少帝刘辩生母,追封舞阳侯何真之女,大将军何进和车骑将军何苗之妹。灵帝死后,称号皇太后,迎立刘辩为帝。董卓进京,被鸩杀而死。
大将军:官名。战国、秦、汉皆有,非常设,遇有战事,临时委任统兵,事毕即罢。西汉武帝以后,大将军常冠大司马之号,秩万石,领尚书事,执掌朝政,成为中朝官最高领袖,优宠、权力常在外朝首领丞相之上。非将帅之文臣亦得居其职,多由皇帝宠信的贵戚担任。新莽地皇元年 (20)曾普授诸州牧以为官号。东汉复置一员,秩万石,不冠大司马。成为独立官职,多授予贵戚,常兼录尚书事,开府置僚属,与太傅、太尉等共同主持政务。
何进:(?—189)东汉南阳宛人,字遂高。出身屠户。灵帝时以其妹选入宫为贵人,又为皇后,先后任郎中、颍川太守、侍中等。黄巾起事,迁大将军,以破坏张角等起事计划,封慎侯。灵帝卒,立何皇后子刘辩为少帝,与太傅袁隗共辅朝政。诛上军校尉小黄门蹇硕。又与袁绍谋诛宦官,终因狐疑不决,反为中常侍张让等所杀。
袁绍:(?-202)字本初,汝南汝阳(今河南商水)人。出身门阀大族。初为郎,历任濮阳长、司隶校尉等。汉灵帝卒,与何进谋诛宦官,进被杀,他率军捕杀宦官二千余人。后以渤海太守起兵讨伐董卓,是关东诸军盟主。代韩馥为冀州牧,大败幽州公孙瓒,兼有冀、幽、青、并四州之地,成为东汉末年割据势力中最强的一支。于官渡之战被曹操击败,不久病卒。
董卓:(?-192)字仲颖,陇西临洮(今甘肃岷县)人。汉桓帝时以六郡良家子为羽林郎。灵帝中平初,拜东中郎将,代卢植,击黄巾军,军败抵罪,后拜并州牧。灵帝卒,何进谋诛宦官,他被召入京,遂凭借所率凉州兵专擅朝政。其间位迁相国,自号尚父,废少帝,立献帝,大戮宦官,肆杀公卿,残害人民,焚烧洛阳,迁都长安,造成两京地区大规模破坏和人口锐减,史称“董卓之乱”。初平三年(192)为吕布刺死。
献帝:(181-234)即刘协。汉灵帝子,中平六年(189)少帝即位,历封渤海、陈留王。同年被董卓立为皇帝,时年九岁。建安元年(196)被曹操迎都于许。在位期间,朝政先后被董卓、曹操把持,实为傀儡。曹丕代汉称帝,被废为山阳公。在位三十一年,死后谥献帝。
骁骑校尉:官名。东汉初为屯骑校尉改称,掌北军宿卫兵,建武十五年(后39)复旧。东汉末复置,董卓曾表曹操任此职,操未就任。
中牟:西汉置,属河南郡。治所在今河南中牟县东。
陈留:西汉元狩元年(前122)置,治所在陈留县(今河南开封县东南陈留镇)。辖境相当今河南开封市及尉氏县以东,宁陵县以西,延津、长垣县以南,杞县、睢县以北地。
己吾:东汉永元十一年(99)置,属陈留郡。治所在今河南宁陵县西南三十九里己吾城。
初平元年春正月,後將軍袁術、冀州牧韓馥、豫州刺史孔伷、兗州刺史劉岱、河內太守王匡、勃海太守袁紹、陳留太守張邈、東郡太守橋瑁、山陽太守袁遺、濟北相鮑信同時俱起兵,眾各數萬,推紹為盟主。太祖行奮武將軍。
后将军:官名。汉朝为重号将军之一,与前、左、右将军并位上卿,位次大将军及骠骑、车骑、卫将军。有兵事则典掌禁兵,戍卫京师,或任征伐。设长史、司马等僚属。平时无具体职务,一般兼任他官,常加诸吏、散骑、给事中等号,成为中朝官,宿卫皇帝左右,参与朝议。如加领尚书事衔则负责实际政务。不常置。
袁术:(?-199),字公路,东汉汝南汝阳人。袁逢子,袁绍从弟。初举孝廉,历为郎中、折冲都尉、虎贲中郎将。董卓之乱时出据南阳,后被袁绍、刘表夹击而败。率众袭占扬州,形成割据局面。兴平二年(195)称帝,以九江太守为淮南尹,署置公卿百官。屡为曹操、吕布所败,欲至青州归附袁谭,病卒于途中。
牧:官名。省称牧。汉武帝时分全国为十三州部,各置刺史监察诸郡,秩六百石。成帝绥和元年(前8)更名州牧,秩二千石,位次九卿。哀帝建平二年 (前5) 复旧称。元寿二年 (前1) 又改州牧。东汉复置刺史,逐渐演变为州一级行政长官。灵帝中平五年(188)天下纷乱,刘焉以刺史威轻,建议改制州牧,选重臣以居其位。灵帝从之。州牧掌全州军政大权,地位高于郡守。至三国、晋、南北朝成为一州长官。与刺史并置时,位高于刺史。三国、晋、十六国时,凡州多置牧,授与位尊者,亦有遥领之制,如三国吴之幽州牧。
韩馥:(?—191)东汉颍川人,字文节。献帝时为冀州牧。初平元年与袁绍举兵讨董卓。绍密约公孙瓒袭馥。馥惧,乃避位,往依张邈。绍使人诣邈,有所计议,馥以为图己,自杀。
豫州:西汉武帝置十三刺史部之一,约今淮河以北,南北汝河流域以东的豫东、皖北与江苏丰、沛两县地。东汉治谯县(今安徽亳州市)。
孔伷:东汉末陈留人,字公绪。任豫州刺史。献帝初平元年与袁术等起兵讨董卓。时人称其“能清谈高论,嘘枯吹生”。
兗州:西汉元封五年 (前106) 置,为十三刺史部之一。约当今山东西南部及河南东部地区,北至茌平、莱芜,东至沂水流域,东南至莒县、平邑、兖州、鱼台、单县,南至鹿邑、淮阳、扶沟等市县,西南至开封、濮阳等地。东汉时治所在昌邑县 (今山东巨野县东南)。
刘岱:(?—192)东汉东莱牟平人,字公山。刘宠弟,刘方子。灵帝时为侍中,董卓入洛阳,出为兖州刺史。虚己爱物,为士人所附。献帝初平三年被青州黄巾军所杀。
河内:西汉高帝二年 (前205) 改殷国置,治所在怀县 (今河南武陟县西南)。辖境相当今河南黄河以北,京汉铁路 (包括卫辉市) 以西地区。
太守:官名。战国时为郡守尊称。秦统一后分全国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西汉景帝中二年 (前148)更名郡守为太守。新莽改名大尹。东汉复故,秩二千石。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掌管郡之民政、司法、监察、军事、财赋。得自辟幕僚属吏。西汉置丞、都尉为佐官,边郡或增置长史。东汉置丞、长史,内郡不置都尉。属吏有功曹、五官掾、督邮、主簿及户、比、时、田、水、仓、金、集、漕、法、兵、尉、贼、辞、决等诸曹掾史。自后历代沿置,或属州剌史。三国至南北朝,多加将军、校尉等名号,兼领军民。
王匡:东汉泰山人,字公节。轻财好施,以任侠闻。献帝时为河内太守,与袁绍等起兵讨董卓,杀执金吾胡母班等。
勃海:又作渤海郡。西汉高帝五年 (前202)置。以地滨渤海得名。治所在浮阳县 (今河北沧县东南四十里旧州镇)。辖境相当今天津市、河北安次县以南,文安、阜城以东,山东无棣、乐陵、宁津以北地区。东汉移治南皮县 (今河北南皮县东北八里),后辖境渐小。
张邈:(?—195)字孟卓,东平寿张(今山东东平)人。少与曹操、袁绍为友。初拜骑都尉,后迁陈留太守。与操首先起兵讨伐董卓,受到信任,操曾以家口相托。兴平元年(194)与弟张超及陈宫、许汜等叛操,迎纳吕布。次年兵败,赴袁术处请援,为部下所杀。
桥瑁:东汉梁国睢阳人,字元玮。桥玄族子。献帝初,为东郡太守,与袁绍起兵讨董卓。后为刘岱所杀。
山阳:西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分梁国置山阳国,立梁孝王子定为山阳王。武帝建元五年(前136)改为山阳郡,治所在昌邑县(今山东巨野县南六十里)。辖境相当今山东巨野以南,成武、曹县以东,单县以北,鱼台以西及邹城、兖州等市地。
袁遗:东汉汝南南阳人,字伯业。袁绍从兄。好学。初为长安令。张超称其有干时之量,荐之于太尉朱俊。其后袁绍任为扬州刺史,为袁术所败。
济北:汉高帝元年 (前206) 项羽封田安置,都博阳 (今山东泰安市东南)。辖境相当今山东济南、德州、泰安、莱芜等地。五年国除。文帝二年 (前178) 以齐之济北郡封东牟侯兴居为济北王,都卢(今山东长清县西南)。三年国除。十六年复以齐悼惠王子安都侯志为济北王,辖境缩小。后元二年(前162) 国除。东汉永元二年 (90)分泰山郡置济北国,都卢县 (今山东长清县西南)。
相:官名。汉初始置,由朝廷任命。初名相国,惠帝元年(公元前194年)更名丞,景帝中五年(公元前145年)复更名为相,此后终汉之世,一直未改。秩二千石。有功,得增秩为中二千石。国相与郡守不同的,只是多一层与王的关系。王国之相对于诸侯王既有辅导之责,又有谏诤或举奏之责;必要时并有典兵之权,所以相实际上是掌管王国内的一切事务,并且对诸侯王实行监督。由于其位尊权重,故多以功臣或有能力者任此职。东汉王国相秩二千石,有长史如郡丞。
鲍信:鲍勋父,东汉泰山平阳人,字允诚。灵帝时任骑都尉。灵帝崩,董卓将兵至,信说袁绍袭之,不从,乃引兵还乡里。旋为济北相,与绍等共讨卓。后为黄巾军所杀。
奋武将军:官名。新莽及东汉末曾置。三国两晋南北朝为杂号将军中地位较高者。
二月,卓聞兵起,乃徙天子都長安。卓留屯洛陽,遂焚宮室。是時紹屯河內,邈、岱、瑁、遺屯酸棗,術屯南陽,伷屯潁川,馥在鄴。卓兵強,紹等莫敢先進。太祖曰:"舉義兵以誅暴亂,大眾已合,諸君何疑?向使董卓聞山東兵起,倚王室之重,據二周之險,東向以臨天下;雖以無道行之,猶足為患。今焚燒宮室,劫遷天子,海內震動,不知所歸,此天亡之時也。一戰而天下定矣,不可失也。"遂引兵西,將據成皋。邈遣將衛茲分兵隨太祖。到滎陽汴水,遇卓將徐榮,與戰不利,士卒死傷甚多。太祖為流矢所中,所乘馬被創,從弟洪以馬與太祖,得夜遁去。榮見太祖所將兵少,力戰盡日,謂酸棗未易攻也,亦引兵還。
太祖到酸棗,諸軍兵十餘萬,日置酒高會,不圖進取。太祖責讓之,因為謀曰:"諸君聽吾計,使勃海引河內之眾臨孟津,酸棗諸將守成臯,據敖倉,塞轘轅、太谷,全制其險;使袁將軍率南陽之軍軍丹、析,入武關,以震三輔:皆高壘深壁,勿與戰,益為疑兵,示天下形勢,以順誅逆,可立定也。今兵以義動,持疑而不進,失天下之望,竊為諸君恥之!"邈等不能用。
太祖兵少,乃與夏侯惇等詣揚州募兵,刺史陳溫、丹楊太守周昕與兵四千餘人。還到龍亢,士卒多叛。至铚、建平,復收兵得千餘人,進屯河內。
酸枣:秦置,属东郡。治所在今河南延津县西南十五里。汉属陈留郡。
邺:战国魏置,秦属邯郸郡。治所在今河北临漳县西南邺镇。西汉为魏郡治。东汉末相继为冀州、相州治。建安十八年(213)曹操为魏王,定都于此。三国魏都洛阳,邺仍为五都之一。
山:战国、秦、汉时代,通称崤山或华山以东为山东,与当时关东含义相同。一般专指黄河流域,有时也泛指战国时秦以外的六国领土。
周:指二都
成皋:古县名。汉置,治今河南省荥阳市汜水镇西。属河南郡。
卫兹:(?—190)东汉陈留襄邑人,字子许,卫臻父。少有大志,不应三公辟召。曹操初至陈留,兹以为平天下者必此人。操亦异其才,数与论大事。后从操讨董卓,战死荥阳。初,兹与同郡圈文生俱称有德,郭泰与二人至市购物,兹随价酬值,文生必减价乃取。泰以为子许少欲、文生多情。品性不一。兹终以烈节称。
荥阳:秦置,属三川郡。治所在今河南郑州市西北古荥镇。西汉属河南郡。
汴水:又名汴河、汴渠。《汉书·地理志》作卞水,指今河南荥阳市西南索河。《后汉书》始作汴渠,移指荥阳一带从黄河分出的狼汤渠(即古鸿沟)。《后汉书·明帝纪》:永平十二年(69),“遣将作谒者王吴修汴渠”。注:“汴渠即莨荡渠也。”即自今河南荥阳市北引黄河水,东经开封,南经通许至淮阳县东南入颍水,南流入淮水。
徐荣:查无考
孟津:东汉末置,在今河南省孟津县东、孟州市西南。为雒阳八关之一。
敖仓:秦置,在今河南省荥阳市东北敖山上。地当黄河与古济水分流处。汉、魏仍设仓于此。
轘辕:在今河南省偃师市东南轘辕山上。因山路险阻,其坂有十二曲,去而复还,故名。相传夏禹凿轘辕、破碣石、辟轘辕道。东汉何进置为洛京八关之一。两侧悬崖峭壁,地势险要,为历代兵家守隘之地。
太谷:在今山西太谷县西。
丹:南阳郡内,丹水附近
析:古县名。秦置,因析水得名。治今河南省西峡县。属南阳郡。
武关:战国秦置,在今陕西商南县西南丹江上。即秦之南关。
三辅:西汉景帝二年(前155年)分内史为左、右内史,与主爵中尉(中元六年〔前144年〕改主爵都尉)同治长安城中,所辖皆京畿之地,故合称“三辅”。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改左、右内史与主爵都尉为左冯翊、京兆尹、右扶风,辖境相当今陕西省中部地区。以后政区划分虽有更改,但直至唐代,该地区仍习称“三辅”。
夏侯惇:(?—220)三国魏沛国谯人,字元让。少以烈气闻。东汉末从曹操征伐,为裨将,迁折冲校尉,领东郡太守。与吕布战于濮阳,被执持,为部将韩浩所救得免。从操征吕布,为流矢所中,伤左目。领陈留、济阴太守,封高安乡侯。兴水利,身自负土,劝民耕种。转河南尹,迁伏波将军,增封邑。魏文帝立,拜大将军。惇在军旅,犹迎师受业。性清俭,不治产业。卒谥忠。
扬州:西汉武帝置,为十三刺史部之一。辖境相当今安徽淮水和江苏长江以南及江西、浙江、福建三省,湖北英山、黄梅、广济,河南固始、商城等县市地。东汉时治所在历阳县(今安徽和县),末年移治寿春县(今安徽寿县)、合肥县(今安徽合肥市西北)。三国魏、吴各置扬州,魏治在寿春,吴治建业(今南京市)。
陈温:字元悌,汝南(治今河南平舆)人。东汉末年任扬州刺史,后被袁术所杀。
丹阳:阳,又作扬或杨。西汉元狩二年(前121年)改鄣郡置。治宛陵县(今安徽宣城市)。辖境相当今安徽省长江以南、江苏省大茅山及浙江省天目山脉以西和新安江支流武强溪以北地区。东汉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孙权移治建业(今江苏南京市),其后辖境渐小。东汉至南朝陈属扬州。
周昕:(?—196)东汉末会稽人,字大明。师从陈蕃,博览群书,兼善风角、占卜灾异。辟太尉府,迁丹阳太守。曹操起兵,前后遣兵万余助之。孙策攻会稽太守王朗,奉遣御之,兵败,为策所杀。
龙亢:西汉置,属沛郡。治所在今安徽怀远县西北七十五里龙亢镇。东汉属沛国。西汉属沛郡。东汉属沛国。
铚:秦置,属泗水郡。在今安徽濉溪县西南七十里古城乡。一说在今濉溪县东南。
建平:西汉置,属沛郡。治所即今河南夏邑县西南五十九里马头镇。东汉属沛国。西晋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