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读小王子,是因为一个我暗恋的男孩子,他说《小王子》是一本影响他直至现在的书。
再读《小王子》,是因为我朋友送了一本纸质版的书给我当做十七岁的生日礼物,她说一定要永远记得自己的初心。
第三次再读这本书,也就是今天,是因为和我最好的朋友约定要一起再读一读这本书,此外,她便没有多说什么。
需要说什么呢,这是来自彼此内心的约定,彼此都懂。像小王子和狐狸,和他的玫瑰,和“我”。
也像圣埃克苏佩里和里昂·沃斯那样。
圣埃克苏佩里,这位作者先生本是一名飞行员,热爱冒险,却写出了文字如此清新凝练的一本书,这是对他饥寒交迫的朋友里昂·沃斯的安慰,亦是将自己和朋友都融化进了小王子的心灵。虽然全书都是以孩子的视角口吻进行故事展开,却让我从中读出了彻骨的凉意。
小王子的故事大抵是这样的:他来自B612星球,因为和一朵高傲的玫瑰产生摩擦而离开那里,此后先后经历了一些星球,遇到一些奇怪的人,比如:自称国王的人、财迷心窍的商人、不断电灯熄灯的迂腐点灯人……最后小王子为了摆脱沉重的躯体,让自己的灵魂回到玫瑰的身边,不惜让毒蛇咬伤自己,永远离开了我们。
小王子虽是一个金发卷卷,让人爱怜的可爱小孩,但他却洗涤我们这些所谓已行千里路的成年人的心灵。
1.你说童心表现出无知幼稚,他却把童心的单纯美好发酵,盈满你的心灵。
因为童心,小王子可以从“我”画的盒子里看到绵羊,他看盒子里的绵羊睡着了,甚至在想:给它储备多少的青草才足够它吃呢,我的星球那样小,它呆得下去吗……
这些便是童真的表现吧。它单纯得就只需要一点点内心的感受,一点点奇妙的想象力,去在你的双眸里构建或有或无的角色,甚至它们的模样,色彩缤纷与否,都由你来决定,但无论如何,都是美的。
这不得不让我想起当幸福来敲门这部影片里的一个情节,父亲破产后携子流浪到地铁车站,为了消磨孩子的恐惧,父亲将自己所推销的骨质密度扫描仪当做“时光机器”,和孩子一起穿越回了恐龙时代(当然这是父亲的想象)。
这位父亲用他的童真陪伴了孩子的童真。这样的童真我从来没觉得幼稚。我仿佛见到这对父子在恐龙的世界里尽情探索历险的场景。我要如何来形容童真的这般美妙呢?
或许它宛若清晨薄雾里的一滴滴小水珠,它随处可见,或者正在尽情地吮吸着朝阳的金色,或者带着松涛气息被你吸进鼻子里,或者……其实此刻你已经尝到了小水珠的味道,脑海里都是他们在森林里呼吸的样子,在阳光下淋浴乃至欢愉跳脱的样子,进入你脑海期待无比的样子。
它就是这样将你眼前看见的一切美好都不断的发酵,增添更多乐趣重新进入你的脑海和眼睛。
大抵认为童真是幼稚表现的人的内心,他的小王子已经饮了千百盏来自风霜的酒,已含醉意几分了罢。
2.你说小孩不知如何爱,他却处处找寻爱的模样,那是甜蜜的深沉的爱。
小王子悉心照料着他的星球上唯一一朵玫瑰花,她就像是妙龄的少女,轻启朱唇,一袭红衣飘摇,摇进了小王子的心间。她也是情窦初开,不懂如何表达,言语傲慢了些,话语之间尽显自己的娇柔高贵。小王子他太小,此时的他也不懂得怎样爱。
后来他遇见了狐狸,并且驯化了它。小王子在他那里知道了他的脚步声对于狐狸而言,就是美妙的音乐,他的金黄色的小卷发让狐狸一看见麦田的金辉就能想起他,正如狐狸所言“我得到了麦子的颜色。”
小王子终于知晓,之前他所见到的玫瑰园里的花都普普通通,只有自己星球上的那一朵,曾经喝过他浇灌的水,用过他的屏风来抵挡夜晚习习凉风。她是整个宇宙里最特殊的一朵。
这是小王子通过自己的游历,才找寻到爱的含义。爱,是狐狸明明知道自己最后会面临和小王子的分离,却依旧愿意被驯化,因为小王子金黄色的卷发而爱上了看金色麦田翻滚的模样;爱,是即便已经远离星球上的玫瑰,他的旅途却处处都有玫瑰的身影,怕他亲爱的玫瑰仅仅凭借一身青刺孤勇抵挡一切未知;爱,是小王子最终为了灵魂能够陪伴他的玫瑰,不惜让毒蛇咬以此摆脱沉重的躯体。
在进行漫长的旅途的时候,小王子已经知道什么是爱了,甚至他的爱比很多成年人都更深沉。
我还是想起我那位最好的朋友来了。我喜欢她穿一袭白色裙子的模样,这让我一看见天上的云朵,就感受到这些原本平平无奇的云,如今正一片一片零落在我的心间,试图抚平我许久未见她时的焦躁。她笑起来的浅绯色双颊,就像来自落日余晖的粉色的光,给我心间的云润色了不少,它们也变成粉色了。
我想我和她的心里,都住着一个小王子,小小的,甚是爱怜。我的小王子和她的小王子相信已经私语了千千万万次了吧。
在如今这样一个几乎人人口里都说的现实的社会里,充斥着灯红酒绿,物欲横流,还有多少人的内心居住着一个小王子?他金色卷发随来时的风漂浮,像麦田轻摇出细碎的金浪花,蜜色的双颊,琥珀色的眼睛,忽闪忽闪的,里面还透着,你见他时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