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里想起模糊的小时候
云朵漂浮在蓝蓝的天空”。
飞儿乐团有一首歌词的第一句是这样唱的,虽然歌曲唱的是对爱情的缅怀,可这一句总让我想起故乡的天空。故乡在遥远的黑龙江,一个黑土广袤的北国边疆。五岁的时候我就跟着爷爷在一望无际的的黑土地翻土耕种。秋天丰收的时候金灿灿的玉米和大豆成了黑土地上最绚烂的景色。那时候的世界仿佛永远是那么平坦而简单。
上学开始,每到雨季我都要踩着泥泞的黑土地走很远的路才能到学校。小小的我,不怕远也不怕累,但记忆里真的是厌烦透了那泥泞的上下学之路,每天回家鞋子都是脏兮兮的大泥巴,经常还会溅到裤腿和衣服上。有时候辛苦上班一天的妈妈来不及给我洗衣服,第二天我不得不搓搓衣裤上的土,继续穿着上学。那时有些家庭条件好的同学早早的住上了离校近的楼房,我也常常会顺路去喊那些同学一起入校。现在想起她们家长嘲弄我衣着的话语和轻蔑的眼神都觉得内心一紧:当时的我是多么寒酸。
算不上家境清贫,可父母当时都是普普通通的工薪阶层,我从不管她们多要一分零用钱,也不舍得父母给我花钱买昂贵漂亮的公主裙和公主靴。哪个女孩不爱美?我无数次眼神驻留在别人崭新的蕾丝裙摆,也幻想过自己能踩上可爱的马丁靴像个骄傲的小公主一样走在路上引来旁人的羡慕目光。因为经济拮据,很小的时候我就学会了隐藏自己的心事。让我不能穿上的裙摆在学习成绩里开花结果,让我不能踏上的马丁靴在名次里咯咯作响。直到我离开家乡去读大学的那一刻也没有穿上过小时候做梦都想要的公主裙。黑土地,开始在我的记忆里日渐遥远……
大学,我执拗地拒绝了爸爸推荐的省城,刻意选了离家又远又靠海的城市,仿佛去了海边就是放飞自我的天堂。没有女孩子不浪漫,和其他同学一样我开始恋爱,旅行,也穿上了漂亮的裙子。大二时同学圈流行染发,所有女同学几乎都把头发改成了巧克力色、黄色、红色、紫色……只有我,保留着乌黑的头发。
大学毕业以后我来到北京,一个文化积淀浓厚又气候干爽的城市。对城市精英文化的渴慕和年轻想拼的热血让我执着的选择了留下。那时的北京闻着汽油味仿佛都是香的,住着拥挤的合租房都是心满意足的,地铁里挤成纸片下班都是浪漫的。故乡在哪啊?就在过年回去的目的地而已吧,就在同学聚会把酒言欢的餐桌上而已吧,或许只在一张启程的车票上而已。
结婚生子以后经历了几次辗转离职,创业的起起落落,我已经不太注重是否出门要穿漂亮的裙子,过年是否一定回家。故乡的春节,我已经有5个年头没在那个大雪纷飞的黑土地度过了。享受过多年干燥不常降水的北京气候,再不用担心泥巴弄脏鞋子衣裤,故乡的味道变成了父母每年千里迢迢寄来的田园蔬菜。白菜,油豆角,西兰花,辣椒,茄子,甚至土豆。轻轻的洗掉蔬菜上的泥土,浓浓的家乡味在嘴里散开……
“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离开时的激动和豪言壮语还在心里回荡,每一个离开家的游子谁不希望衣锦还乡?离家十几年了,故乡依然是北极星指向的远方,可是我的头发依然是不变的黑土地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