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西行
几个朋友在一起闲聊,说起感情的事。
话题是:如果遇见自己很喜欢的人,会不会主动去跟对方表白。
其中一个朋友很肯定的表示说会,原因是人生苦短,难得遇上喜欢的人,不试试怎么知道不成呢?
我跳转剧本,问她如果那人回答你,说十年后他未娶你未嫁,你们再在一起,你是否愿意等?她说愿意,因为很喜欢他,且这样才能证明是真爱。
我大写的问号脸,这逻辑不通。
十年之约,纯属傻话。
若她真认为人生苦短,何必为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守望十年呢?真爱那也只是她一个人的事。
如果真喜欢你,恨不得立马拥抱你,即使跨越千山万水都要跟你在一起。
假惺惺的暧昧最让人厌恶,纯粹害人害己。
所谓的十年之约,要么是借口,要么是贪心。
不喜欢你,借十年之约来让你知难而退;有点喜欢,但还够不上跟你在一起,贪心于外面的姹紫嫣红,不尝试采摘,怎知里面没有自己的真爱呢?
还记得有十年之约的李冰冰与任泉,现在李冰冰有男友了。
林心如与苏有朋,十年后林心如与霍建华结婚了。
感情的事,有些话,听听就好,不能当真。
真正两情相悦的人,会渴望在一起。
爱要趁早,因为今天不知道明天的事,我们没有时间可以浪费。
对于这种十年之约,即使某天等来了,我也并不会为此而感动,因为里面带着将就与牵强。
一个浪费你十年光阴的人,只是在外玩累了,回过头来再找你接盘。你若还要,那就是证明你自己没人要了。
有些情,错过了就是过了,不再回头。
有些人,只可能是朋友,不必强求。
有些话,纯属戏言,让它随风。
女人,要自信傲骄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