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纳税范围
1、应税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
(1)除不动产和自然资源外,交易双方至少有一方在我国境内且交易事项不完全发生在我国境外;
(2)不动产和自然资源按归属地认定;
2、应税行为符合《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范围中的业务活动;
3、应税行为是对他人提供的;
(1)行政单位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
(2)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自我服务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
4、应税行为是有偿的;
(1)这里的有偿不仅包括货币、货物报酬还包括其他利益安排;
(2)一般以营业性为目的,不是用于公益或服务社会公众的,即便表面是无偿的,也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增值税纳税人年(指连续12个月/4个季度,不是1个会计年度)应税销售额(不含偶发性的无形资产、不动产转让收入)超过500万元(2018年5月1日起)的,除另有规定者外,应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2、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标准的,一般为小规模纳税人。但对于会计核算达标的企业,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3、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在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标准的月份的申报期结束后15日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逾期不登记的,至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前,税务部门将按销售额直接计算应税金额,且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