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以后,那串耶稣十字架的项链在我脖子上已经磨白了,磨不着的地方还起了绿色的汉锈,宛如一件历经沧桑的艺术品,而且每当洗澡的时候总会在搓澡巾上发现金灿灿的东西,非常漂亮!
在经历过那次失败的小宇宙爆发以后,我的人生也开始进入了另外一个轨迹。这三年的时间,我们完成了由小学到初中的伟大跳跃,同时也最终别离了我与她缠绵的同班同桌的生活,至少当初我缠绵过,只是她没感觉到而以,也许她已经感觉到了呢,只是她不好意思说罢了!反正我爱的彻底。
那是一个叛逆的年代,然而叛逆似乎又与颓废形影不离,嘴里叼着烟那是帅到了极点,要是还有胡子那简直可以收小弟了。
胡子成了当年能否成为老大的主要标志,甚至有人直接拿揪下来的胡子直接作为送给小弟的信物!还有一句比较流行的话叫:身体胡肤,受之父母。
拿了老大的胡子也就有了靠山。胡子是那个年龄的奢侈品,为了能长出胡子基本上什么招都使过,用刀片刮、吃钙片,有的还拿避孕药当壮阳药吃,后来流传说那是给家里母猪吃的,为了不让它生仔儿多长肉,结果那几个吃了药的老大们胡子没长出来,头发掉了不少。
大概是因为越叛逆越颓废越能受到女孩子的追捧,也大概是我发育的比较早,虽然个儿头不怎么长,但胡子长的快,也就是说从小长的就比同龄孩子显老相,所以在领着小弟逃学的时候,同时受到了一帮女同学的错爱。
这样的现象仿佛在现今中学校园里还是相当普遍,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要知道,当老大的风花雪月只是摆摆场子,内心的岸柳垂花无人能够体会。叛逆是一种追求自我实现的初级表现,颓废也是对现实生活的另一种质疑。而爱情在那个时代,始终是内心向往却不知道如何向往的领地。那是叛逆的青春唯一的圣土,更是颓废人生最值得纪念的殿堂。
我仿佛是在用一种极端的方式表达着对那份爱的期待,又仿佛在自欺欺人的装作早已淡忘那曾经最挚爱的女孩。爱,因为她来早了一点,而不知所措,更因为她的迟迟不肯离去,又倍受折磨;爱,在注定了甜蜜以后总会给你无限期的等待,而这种飘渺的等待犹如站在山上看海里的浪花,每一朵都来的那么汹涌那么澎湃,却又不知哪一朵是带有她身上的芬芳。
终于有一天,芬芳来了。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习惯性的在上完两节班主任的课以后带着小弟小妹去台球、旱冰、扑克。。。,突然一个MM叫住了我,说是她的同桌,她现在在教室门口等我,叫我过去一趟!我天。。。真的假的,你玩我吧?不会吧,应该是真的,去就去,谁怕谁啊!
我真去了,她真在!
我不知道做了什么善事感动了上天,但从那一刻起我坚信有一种力量叫天人感应,有一种等待在功夫不负有心人!
她略显含羞地对我说:“出去玩可以,以后能不能不跟那俩女孩一块玩?”
“噢! 可以,可以!”
我显然被她智谋的表达方式惊傻了,以至于所有的回应方式都是机械木讷的。相对于她的这种谋略再回想当年我用刀划手的那一幕,除了悲壮简直就是傻X。但不管怎么样,如今到手了,而且是突然之间。但胜利总是容易冲昏头脑,我甚至忘了问她是怎么知道我曾经一直暗恋着她的?
这都不重要了,最起码我可以名正言顺地宣布这是我的初恋了吧!对,这就是初恋,美好的初恋,无目的、无原由、无企图,甚至,连幻想都无有,单纯的很。
就这样,我们开始了无固定式周末约会,一起逛公园,一起看体育场的训练,一起吃零食,一起到小河边、小树林坐坐。。。就这么简单,简单到不曾拉拉她的手。
这是爱情吗?这大概是最纯真的爱情,直到现在我还这么认为。爱情总是没有过多的粉饰,只是彼此间都能够看到内心深处的那一屡阳光,有就够了,别无他求。有人说这种爱情过于简单,只能说是懵懂少年时出于好奇而对异性的追求和渴望。我说不是,正因为简单它才直达内心,简单的爱情不代表不深刻,一百个人里面可能有一百种对爱情的理解,但是他们最能理解的就是简单而又深刻的爱情,而本来就如此简单的爱情,在我们的成长中被自己纷杂的生活扰的凌乱无章,所以,长大了是找不到自己简单的爱情了,而不是爱情不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