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玉部》中收有139个字,加上“珏”部的3个字,共141个字。玉部在《说文解字》中位置较高,居于第六位。玉部所收的字在所有部首中位列前十。
一、玉部字的分类
玉部字的排列不是随意的,而是有规律可寻的,其排列规律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1. 玉的质地
《说文·玉部》从“璙”到“琳”共计24个字,主要是按照玉的质地归在一起。这24个字又可细分为四小类:
一般玉:璙、瓘、璥、琠、玒、珦、璐、珂、玘、珝、琡和珙。
品质稍次的玉:瓒、璑、珛。
美玉:瑾、瑜、、璿、琳、瑶。
宝玉(具有宝石般质感之玉):璵、璠。
甲骨文中的“玉”
2. 瑞玉、礼器
《说文·玉部》从“璧”到“瑁”十五个字都是瑞玉、礼玉。分别是:壁、瑗、环、璜、琮、琥、瓏、琬、璋、琰、玠、瑒、瓛、珽、瑁、(瑞)。
礼器是陈设在宗庙或者宫殿中的器物,常在祭祀、朝聘、宴飨等各种典礼仪式上使用,除此之外,礼器还用来显示使用者的身份和等级。古籍记载礼仪中要佩戴“六器”,有璧、琮、圭、琥、璋、璜,他们都被赋予了礼的规范,用来祭祀天地四方。《周礼》:“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仓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
3. 玉佩、饰玉、玉上花纹
《说文·玉部》从“璬”到“瑬”一共15个字是玉作为饰品来用的。分别是:璬、珩、玦、珥、瑱、琫、珌、璏、瑵、瑑、珇、璂、璪、瑬、(琚)。可以细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佩玉,多是指玉佩:璬、珩、玦、(琚)。第二种是饰玉,如:珥、瑱、琫、珌、璏、瑵、璂、瑬、是指作为器物的某处的装饰,有刀剑、冠帽上的饰玉,这也只是王公贵族才能享用的,所以玉在这里也是等级身份的象征。第三种是玉上花纹,如:瑑、珇、璪。瑑指圭壁之类玉器上雕饰的凸纹;珇特指玉琮上的浮雕花纹;璪指水藻花纹。
4.玉色、治玉、玉声
《说文·玉部》从“瑳”到“瑝”18个字,外加“瑛”、“瓊”、“球”、“璀”、“璨”5个,共计23个字是此类的字。
此类中关于各种颜色的玉是:瑳、玼、璱、莹、璊、瑕七个,还有后文的“璀、璨”前面的“瓊”和“瑛”。主要又可以分为三小类:一是玉的光泽,如:瑳、玼、莹、(瑛)。二是玉的纹理体现出来的玉的光彩,如:璱、瑮。三是玉的颜色,如:璊、瑕、(瓊)。
先秦有很多关于治玉的记载并以治玉比喻人的修养,此类有关治玉的字有:琢、琱、理、玩。
由于玉的声音节奏舒缓悠扬,符合儒家中庸之道的审美标准,所以人们用玉的声音节奏来“节行止”,此类中有关玉的各种声音的字有:玲、瑲、玎、琤、琐、瑝、(球)。
5.表示与玉相近的石的名称
《说文·玉部》从“瑀”到“珉”32个字都是与玉有关的石头。
石之似玉者:瑀、、珢、璅、璡、璁、琂、璶、琟、瑦、瑂、璒、玗。
石之次玉者:蚌,玪、璓、玖、玽。
石之美者:瑎、碧、琨、珉。
6.珠、蚌、明珠色
《说文·玉部》从“珠”到“玕”个字都是关于珠、蚌、明珠色。
珠分为两小类,一类是珍珠,如:珠、玭。另一类是一般的珠子,如:、瑰、璣、琅、玕。
明珠色:玓、瓅。
蚌类:珕、珧。
《说文》中说珠是“蚌之阴精”,所以把珠和蚌类分一起,从而也就把表示明珠色的字也放一类之中。
二、玉器与中国过史前时代
红山文化、良渚文化、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均是我国新石器时代的考古学文化,虽然它们基本都处在距今5500一4500年这一范围内,墓葬随葬玉器上各有特点。
红山文化墓葬随葬玉器,常见组合有马蹄状箍、勾云形佩、壁、环、猪龙、龟、鸟、蝉、蚕等动物形玉器,少见钺、斧等兵器仪仗类玉器,基本不见镂刻有“神徽”的琮、三叉形器、璜形器等玉器。
良渚文化墓葬随葬玉器,常见组合有琮、璧、冠状饰、三叉形器、璜形器、锥形器、镯、环、钺及石钺,不见或少见红山文化中常见的箍形器、勾云形佩及龟、猪龙等动物形玉器。
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墓葬随葬玉器,既不同于红山文化,也不同于良渚文化,种类非常单一,只有玉钺一种,根本谈不上什么组合。
红山文化、良渚文化中的用玉情况,体现了明显的神权意味,而中原地区的仰韶文化用玉情况则体现了强烈的世俗王权特征。这三种情况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类型。
三、甲骨文中的“玉”
玉在中国古代一直被视若神明,如现存于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的玉斧,出土于兴隆洼遗址,为8000年前的物品,没有磨损痕迹,说明不是实用工具。依据考古发现,在每一个文化阶段都有玉琮、玉龙、玉龟、玉钺、玉圭、玉纺轮、玉珥、玉佩等各种式样的玉器出土,做工精良,光整如新,不像生产或生活实用品。考古学家研究发现,玉器是一种重要礼器,是权威的象征物。
《周礼·太卜》记:“太卜掌三兆之法,一日玉兆,二日瓦兆,三日原兆。”
如用玉作为祭祀品的卜辞:
戊戌卜,争贞:王归奏玉,其伐。(《合集》6016正)
贞:祟玉于鼓。(《合集》16976正)
这说明殷商社会仍保持着远古时代以玉祭祀的礼俗。
“玉”字甲骨文写作
当用玉祭祀时,就把一串串玉放置在一种叫做豆的器皿中,奉献给祖先神灵。因而,玉自远古时代始就被用作祭祀的礼品。豆是祭祀时盛祭品的重要礼器,豆中所盛之物为两串玉。王国维解释为“盛玉以奉神人之(礼)”(王国维《释礼》,《观堂集林》卷六)。“礼”字初文是甲骨文
字形结构从豆,从玉。
四、“玉”与祭祀、登记制度
涂白奎先生在《释巫》一文中指出:甲文“巫”字作
为两玉交叠之形,巫作两玉相交叠之形,这与上古之筮法及筮有关。夏志峰先生在检索甲骨文和金文中有关玉的记载后,得出了相同的认识,认为巫的名称的由来很可能与玉有关。这说明玉和巫字的原始意义是相近的。
《周礼·春官,大宗伯》:“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黄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
张光直先生认为琮应是巫师用来贯通天地的法器,是财富和权力的象征。针对琮上的兽面纹饰,张氏引用《左传》及《道藏》中的有关资料,指出巫师通天地的工作是受到动物帮助的。这和萨满式的巫术极为近似。萨满式的巫术即巫师借助动物的助力沟通天地,沟通民神,沟通生死。这种巫术从考古学上可追溯到旧石器时代的晚期。
自商代,玉不再是做法的神器,开始成为王权的象征,它为森严的等级制度服务,用来表示使用者的身份和地位,玉已经成为区别等级的标志。因地位的不同而佩戴玉器的材质繁简不同,这是礼仪文化与玉器融合的时代。《礼记·玉藻》中记载“天子佩白玉;公侯佩山玄玉;大夫佩水仓玉;世子佩瑜玉;而士佩瑜纹”。到了周代,佩玉又成为西周人的服饰习俗和规范君子举手投足的物质戒律,“古之君子必佩玉”。
因为玉有五德,所以反过来玉对人们的言行举止又能起到警示与规范的作用。古人在服饰方面总要设法缀上玉,人的身上总得有玉。《礼记·曲礼下》“君子无故玉不去身”这里的“君”指侯。孔颖达的解释为:“自士以上皆有玉佩。上云君无故不去玉,则知下通于士也。”就是说,佩玉不限于统治阶级上层人物,下层的士也要佩玉,只不过由于地位不同,所佩戴的玉的质料的优劣不同而已。天子是至尊无上的,天子所佩戴的是最好的白玉,而下层的士是地位最低的,佩戴的只是似玉的美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