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开头,初入社会,大事糊涂,小事更是一锅糟。
二十岁,是不甘平庸度日的年纪,却又没有指点江山的本钱,做事情总是眼高手低,看问题总是不切实际。心中有万千想法,却从未有实践支撑。
说白了,就一句话,乱花渐欲迷人眼。
二十岁,我们有太多太多选择,我们总想从千万个选择里找到一个正确的选择,因为没有人喜欢绕路,直达终点是我们的完美目标。可正确的路是哪一条,没人能事先预测。
但有一句话现实给了有力证明,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我深以为意。你没选择的那些路,在你眼里总是正确的。
小学,我就特别爱画画,爱到什么地步呢?就是每天没事的时候,也不出去,就一个人,安静的能坐在屋子画一整天,墙纸上的小花啊,笔记本上的装饰图案啦,或者动画片里的史迪仔了,有时候画的还真那么像模像样。
因为喜欢画画,我的手抄报每次都是班级名列前茅,深受同学羡慕,说不定我的画现在估计还在我们小学的阅览室里挂着。
有时候爸妈也会看在眼里,想多攒点钱给我报个专业的画画班,不过当时正赶上妹妹也要念书了,花销太大,便搁置下了。可我对画画的态度不减反增,因为画画的时候,我内心的平静是满足的。
事情的转变是初二的分班考。青春萌动的时期,我也不会错过这美好的时段。我喜欢上了一个帅气的男孩,不幸的是,他和我不同班。万幸的是,他成绩优异。只要分班考我成绩再进步大些,我就和他是同窗了。
我听过一个老师说过,女生的韧劲生来就大,一旦女生坚定一个信念,那她绝对会实现。
我如愿的成了他的同窗。
为了和他有交流的机会,每天啃着生涩难懂的数学附加题,就是为了多和他并肩而坐的探讨。
年少的喜欢纯真的不沾染一丝世俗。只要能离他近一点,再近一点,说的夸张一点,就是搭上自己的命也不眨一下眼睛。
年少的喜欢也内敛到羞涩胆怯,经不起一句拒绝,亦不敢表明心迹。眼前人还是眼前人,便足矣。
年少的喜欢更是专一到容不下其他一分一毫。眼中是他,心中是他,有关于他,便是要事,无关于他,便是琐事,于是画画早已束之高阁。
再次提笔染墨,已有物是人非的惆怅。中考是条分水线,我终究没能说出那句话我喜欢你。
时间根本来不及让我缅怀还未开花的懵懂就已马不停蹄的赶着我朝前走。痛哭一场然后驾马前行,把所有的有关于他打包放进心底,慢慢沉淀直至平静。
心空了,就要找东西填满,我想起来被我遗弃两年之久的画笔,却发现,早已回不到过去的一心一意。高考的来临又再次让我停滞不前许久。再后来,越来越忙,越来越忙,偶尔想起来,买好了水彩颜料,却静不下心,亦或早已不知如何下笔。
以前我总是觉得没能拾起画笔可能是我目前还未能解决的人生一大憾事,我总是想,如果我选择了画画,我应当是个画家,这条路才是最合适我的。
明白一件事情,有时候需要一分钟,有时候需要十年,亦或这一辈子你都不会明白。有人管这叫顿悟。
也就是最近,我忽然之间想通了很多。世间的选择千千万,数学题有时候都会有多种解法,人生的抉择更不能简单的以对错来论。没有对的选择,或者说根本不需要选择,没有错对之分,你脚下走过的每一步,都该是独一无二的风景。
这世界如此之大,我们又何其渺小,时间如此恒久,人生却短短几十年,人生如此缤纷多彩,我们何必要将它分清黑白。
乱花渐欲迷人眼,人随乱花自风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