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类诞生以来,对上帝的探索和信仰就从未停止,这里的上帝,指最高的支配者。上帝作为存在于人们的精神中的观念,对人的行为产生重大影响。哲学起始于人对自然的惊叹和好奇,哲学与宗教可谓同源异向,在发展过程中一路纠缠不清。关于上帝的存在,哲学家们是怎么证明的呢?
两千多年的亚里士多德进行了上帝存在的宇宙学证明。他认为,宇宙的存在是偶然的它也有可能不存在,但它既然存在了,就一定有一个解释,一定是有别的什么东西造就了它,即上帝。这个理论的前提有漏铜,一是假设了宇宙是个偶然的存在。二是假设任何事物都有解释,对于该二者假设,我们并不能确定。
中世纪最著名的也最无可反驳的是经院哲学家安瑟伦对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他认为,人人都有一个“上帝”的观念,它是“一个无与伦比的伟大东西”,如果上帝只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中,人们就可以设想一个更伟大的东西,这将导致逻辑上的矛盾。所以,上帝不仅存在于观念中,也存在于现实中。明显,安瑟伦仅从概念分析就得出上帝在现实中存在是不合理的,却难以辩驳。近代德国哲学家康德对此提出有力反驳。他区分了逻辑谓词“是”与实存谓词“存在”,“是”只是一个判断系词,要证明其实存,必须在经验中加以证实,观念上自相矛盾的东西在现实中不可能存在,但观念上不矛盾的东西也不一定在现实中存在,例如观念上的一百塔勒不代表现实你有一百塔勒。概念分析上的上帝存在,只是逻辑上存在,不代表上帝的现实存在。
另一名中世纪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将理性引入神学,提出上帝存在的“五路证明”。(1)依据事物的运动:事物构成一个有限的运动序列,一事物运动的原因在于另一事物的推动,这个运动序列一定有一个最初的不动的推动者,即上帝。(2)最终因的论证:世界万物都有起因,最终因既为上帝.(3)偶然性与必然性的论证:万物都是偶然存在的,因而便会有这种可能:在某一个时间,万物同时不存在,这显然与事实不符.因而,必有一物,其存在的必然性是自身具有,并使其他事物获得存在性.这即是上帝.(4)事物等级的论证:现实事物具有不同程度的完整性,所有事物构成了一个完善的等级系统,最完善者就是上帝。这是上帝存在的自然神学证明。(5)目的因论证:自然界的万物显示出其规律性和次序性,指向某个目的,必有一个最高指挥者安排这一切,也就是上帝。上述五路证明都把事物看成一个递相依属的等级序列或因果链条中,若事实并非如此,证明不攻自破。
近代理性主义哲学家,解析几何的创始人笛卡尔提出对上帝存在进行了两个路径的证明。笛卡尔提出了著名的“我思故我在”,即当我怀疑一切的时候,唯一不能怀疑的就是这个正在怀疑着的我的存在,这个“我”指以思想为属性的独立的精神实体,因此精神比物质更容易把握,关于物质是否真实存在,我们并不知道。第一个证明是从结果推向原因的效果证明。“我”是一个有限的实体,但是我心中却有一个绝对完善的、完满的实体观念,即上帝,根据无中不能生有的原则,这个完善的观念必然来自一个确定的在我之外的绝对完善和完满的事物,就是上帝,所以上帝是存在的。第二个证明是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与安瑟伦的本体论证明类似,他认为上帝作为一个至上完满的存在体,不会缺少存在性,所以存在性和上帝是不可分的,因此上帝是存在的。
对于上帝存在的证明,主要有以上宇宙论、自然神论、本体论证明,近代西方第一大哲康德批判了以上证明,提出了其道德沦证明。他首先对人的认识能力进行批判,认为我们认知到的一切都是感觉材料和知性范畴综合的结果,不是我们的主观认识去符合对象,因为对象也只是一种感觉,并没有实在性,是对象符合我们的知性范畴,即知性的普遍概念为自然界立法。对于“物自体”是什么?我们无从知道,上帝的存在就属于物自体。虽然我们在认识论上不能认知上帝,但在实践领域,通过自由意志,我们可以预设上帝的存在。因为人有自由意志,人追求道德,追求高尚,只有上帝的存在和灵魂不死,才能保障德福的一致,保障一种完满的善,使人得到幸福,因此,上帝的存在也只是一种信念的预设,你相信,上帝就存在,你去做,你就是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