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米市巷下车,步行半分钟就到大厦楼下。沿路有一家常年在打折的水果店,辣的人后脑疼的米线砂锅,被查封的珠宝公司以及两家房屋中介。
经过大厅,左手边的保健品铺子不见了,那家店总是灯光昏暗,地板上摆了张小床,老板是个秃顶的中年人,每晚路过都能透过玻璃门看见他穿着白汗衫躺在床上。现在这里变成一家数码器材店,以前床的位置上摆了张崭新的办公桌,顶上装了白炽灯,很亮堂。
拐入幽暗的走道,按下电梯开关,不一会儿。银色的铁门随着一阵钝响,缓缓打开。走进狭小的空间,耳边循环播放着某互联网买车平台的广告。
在21楼停下
走向拐角第三扇门,掏出钥匙插入锁孔,向左旋转三下,门就打开了。
好久没有回来了。
在这里的两年,和l分手,过了一段在不断得出差和写稿间转换的忙碌日子。然后遇到了老王,搬到了西边,在部门解散与新项目频繁变动的空闲期间专心致志地谈了一场恋爱。期间公司也搬了两次家,直到编辑部彻底垮台,新项目与新领导再也没戏之后,我离开了这座城市。
一个人躺在s的大床上,耳边是城市街道的嘈杂。s的床垫还是那么硌人,21楼的窗外还是那么吵。这些声音有时让人感到焦虑,但大多数时候令我感到安全。
我喜欢城市,快步行走的人群,车水马龙的街头,每个人都各怀心事匆忙的奔向自己的目的地,没有人有空闲在意你,更别说在背后揣测你的喜怒哀乐,同样你也不需要去在乎别人。这种划清界限,无足轻重的状态,让我觉得安全。
放心地去吃合我胃口的餐馆,去附近的bar喝酒,去看喜欢的live,去认识和遗忘一些有聊或无聊的人。不用担心独自一人会显得尴尬或者突兀,也不在乎被谁记住还是被谁被忘记。
我意识到我是喜欢漂泊的,高兴了就留下,不高兴了就卷铺盖走人。去哪儿都是落个脚,有啥故事也都是孤独人生的一小段插曲。
谁对谁来说都不重要,我们都只是行色匆匆的路人,恰巧在路边打了个照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