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我非常佩服的姐姐,是前辈,也是师姐,还是前同事。
措辞“前同事”,可见就是已经离开了我们社,更准确地说,是离开了图书出版业。她现在创业做法律培训,同时运营着分享法律内容读物的微信公号,做得风生水起。某次,得这位姐姐谬赞,称我文采不错,邀我给她运营的公号投稿,时值我正整理一篇曾在某律所做交流的讲解稿,后来形成了一篇小文《律师,你一定要写作一本书》。
发给这位姐姐看后,她说,写得很不错,但是我不太同意你的观点。可能是以前律师的滥稿件看多了,觉得真正有能力有水平的律师不会花时间写一本书,而大多写书的律师写得又不好。
这位姐姐讲得很有道理,这样的困境的确真实地存在着。
我周围的朋友有时也很困惑,要不要转行趁早?我的一位同行好朋友,有一天跟我说最近觉得工作特没劲,因为越来越发现图书出版业是一个非常落后的行业,现在有了越来越多的更方便、更快捷、更经济的内容生产方式来获取知识,获得信息。阅读的替代品越来越多,也许哪一天我们的行业就会被淘汰掉了。
现实的困境和困惑都直刷刷地杵在我们面前,确实我们的生存压力也越来越大。说得悲情一点,我们图书出版业最强劲的竞争对手竟然不是来自本行业——与我们争夺作者资源的不是同行出版社,而是更能快捷生产内容的平台。作者说没有精力,没有耐心,没有时间写一本书,写篇文章还好;没有精力,没有耐心,没有时间写一本书,做个讲座还成。与我们争夺读者的也不是同行出版社,而是更唾手可得的阅读方式和生活方式。读者说没有时间,没有耐心,没有精力去看书,刷刷微博看看朋友圈,就该洗洗睡了;没有时间,没有耐心,没有精力去看书,剧还没追完,游戏还没通关——就像我们在进行着这一拨人和那一拨人的战争,忽然外星人来了,攻打我们所有的人。所以,再多困境和困惑都不值得奇怪。
然而,在面对困境,思忖困惑之后,还好,我终于还是能保持着乐观,因为我发现了而且坚信书的美好。书是一切好东西最终极的表现方式。
如果说网络平台就像大浪淘沙,书则是沉淀的金;如果说快媒体是转瞬即逝的流星,书则是持久发光发热的恒星;如果说音像影视是花哨斑斓的彩色,书则是拥有一切可能蕴藏一切色彩的白色。优质的内容在其他短平快的平台发表之后,再汇集成书,才觉得这些东西找到了最终的归宿;网上获得热捧点击无数的连载,出版变成了纸书,才觉得它似乎更加地名正言顺;票房爆棚的电影,改编成的了书,或者从书改编成了电影,等院线迅速地被其他影片替代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安静地栖息在书架上的书,在耐心等待它的读者。
我有合作过的作者,口才一等一地棒,在网上也常常激扬文字,等把积累的内容组成书稿时,发现从谋篇布局的结构,到遣词造句的表达,还是那么多值得优化、提升。一开始我强调,虽然在别的平台已经发表,但是成书不要直接搬来,书不同于其他载体,对文字和思想的表达要更加熨帖,作者还不服气,几次交流修改之后,作者真诚地觉得当信息、思想以书的方式表现的时候,真的更加严谨、体系、顺畅和清晰。
老罗在《一个理想主义者的创业故事IV》演讲中,说路金波老师把他以前的演讲整理成书,老罗澄清说,本来不想出书了,因为这些演讲都是免费的,是唾手可得的资源,出书又让别人说他骗钱(可怜的娃之前《我的奋斗》被非议过),当然,我可不这么认为,有人喜欢书这个载体,同时,看书与听演讲,对信息和思想的接收效果是不一样的!不仅是角色上观众与读者的差别,取舍、着重之处都会有所不同。我能理解那些买书的人,能买书的人,应该都不觉得是上当。反而那些说“骗钱”的人,他们是不会掏腰包去购买的吧,不买就无所谓上当了吧。当然,老罗很仗义,书出了,版税完全捐掉。
知识、信息、见解、思想,一切的好东西,都有很多很多种表现,但是,我还是觉得书是最美好、最终极的表现,就是不管世事如何变幻,节奏变得怎样的快,它都不急不缓地诞生,急也急不得,缓也缓不来,它等着历史走过,记录历史,它等着喧嚣沉寂,留下喧嚣,它是这个世界最长情的表达。它慢慢地产生,慢慢地被消费。
当然,困境、困惑仍然阴魂不散,那就拥抱困境,拥抱困惑吧,因为做书,是在做一件真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