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引领海丝中央法务区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两年来,秉持“商法融合、以法促商、以商带法”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立足福建、面向世界、服务海丝,努力打造现代化国际化的法律服务高地,实现了良好开局。国际商事海事争端解决优选地等“五大高地”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国际法律服务矩阵初具雏形,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加快聚集,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今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经过10年的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共建“一带一路”逐步从理念和愿景落实为政策和行动,条约规则和谅解备忘录、合作协议等“软法”规则的覆盖范围和领域不断拓展,构筑起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海丝中央法务区面临的重大任务。要在如何更加积极主动地实施开放战略、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网络、助力共建“一带一路”建设、把海丝中央法务区率先建设成为深受境内外公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等方面再发力。相信海丝中央法务区一定会越办越好,成为“一带一路”建设中一颗耀眼的明星。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仲裁作为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首要方式,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具有重要价值,这也是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中一直重视的领域。
完善的仲裁制度有助于营商环境的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之一是能够迅速和高效地解决商业争议,仲裁能快速和高效解决争议。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根据《纽约公约》等国际条约具有强制执行力。营商环境的优化需要保护商业机密和商誉的私密性。这些因素决定了仲裁作为商事主体青睐的争议解决方式,在营商环境的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
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中国仲裁制度的完善。当前正值中国仲裁制度改革和《仲裁法》修订的关键时期,各地也都围绕建设国际仲裁中心提升本地争议解决的能力,这也是海丝中央法务区制度建设所关注的。尤其是此次《立法法》修改为地方仲裁立法创制了空间,因此中国仲裁制度改革应对标营商环境评估指标,通过地方与中央的通力合作加速制度完善:一是在“三特定”仲裁基础上允许涉外临时仲裁。二是完善临时措施种类和发布及实施程序。三是将投资者与东道国仲裁纳入可仲裁范畴。四是对标国际通行规则对有关制度进行完善。
面对国际商事仲裁的体系变革,基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需求,中国仲裁制度完善将迎来新机遇。机遇总是与挑战相伴而行,相信在中外法律专家的通力合作和大力支持下,中国仲裁得到继续发展,并进一步促进全球治理的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