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普通的办法,就是以为道德确是最重要的,道德教育确是不能去掉的,所以各科之外,特别添设一科,曰修身,或曰伦理,教他们做人的道理,以补助别科所不能做到的地方。这种方法,其实是没有功效的。我们试想以一两点钟与地理、历史等平等的时间,教那些纸面上、理论上的道德,谓能影响于实际的行为,决不是做得到的事。(《教育哲学》
这是继如何以知识教育做道德教育这一问题继续深入思考的结论。既然我们无法找到学科知识与道德教育的内在关系,既然我们又把道德教育作为最高的和最后的教育目的,我们不如干脆增加专门的道德教育课程,无论叫“修身课”也好,“伦理课”也罢,专门给学生讲述做人的道理。这是一种常见的思维方法。一种延续到今天,在世界各国的学校教育中,还是有思想品德课程或者道德与法制课程,或者公民课程,或者社会课程等专门为道德教育而设立的课程。
但是,杜威却毫不客气地批评“这种方法,其实是没有功效的”。为什么没有功效?一是时间太少,专门重要的事情,只用比其他学科少得多的几个小时的时间来进行,显然力量不够。二是这种因为这些“纸面上、理论上的道德,谓能影响于实际的行为,决不是做得到的事”。
道德教育与知识教育的方法应该是不同的,德性的养成与知性的培育应该有不同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