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听到一句让我很不爽的话,有人说我在空间发日志,纯属卖弄。我是个喜欢自由的人,不会让人用面包牵着走。既然你觉得我是卖弄,我反不反驳都改变不了什么,因为感觉的事是很难被说服的。
有人常看到我在日志上发些小诗词,于是望文生义,认为我很喜欢诗词。其实不是这样的。我不喜欢诗词,甚至很忌讳说诗词这样的字眼。我只不过是把它当作一种记事形式。我比较懒,平时哪怕是写一个字,也是很不情愿的。这种短小精悍的日记形式,对我非常实用。然而既然是公开的日记,既要美观,又不能让所有人都能理解,否则我就全裸了。
也许很多人都觉得,朗诵诗词很有趣,意境优美,旋律和谐,抑扬顿挫,读起来就是享受;但一定很少人知道,写诗和词是很艰难的。要在那个定格的词牌里表达你的想法,韵律统一,这本来就是件为难人的事情。尤其是在今天这种社会环境下,很多有味的东西变了,更是写不出感觉来。比如说李白将要睡觉的时候,一时兴起,如果吟道:“秋寒刮北风,流落异地中。QQ登不上,电话打不通。”那可能要笑掉大牙。
虽然我不是很喜欢诗词,但是相处时间久了,我对它还是有些感情的。这个规律是我在女人身上发现的,即使是很平凡的一个女孩,只要我盯着她欣赏了超过十秒钟(意淫除外,必须是欣赏),就会情不自禁地爱上她。所以我一直认为古诗词在今天逐渐被人们忘却,是很不应该的。它的价值和长城一样,即使在今天已经没有长城了,对大多数人也没什么影响,但它的存在会让人们的生活多一处风景。它不仅可以使中国人多一份对外吹牛的资本,还可以使国人变得更有情调,要比什么子曰、子又曰的更值得继承,因为子曰那些大道理其实人们是懂的,只是大多不想那样做罢了。所以没必要摇头晃脑的一天子曰子又曰,而且读长了,相当于“子Fuck”。
这都是些个人看法,并不能说明什么,我也不打算说明什么,请不要以为我想说明什么。但如果你非要觉得我想说明什么,那我也无可奈何,我说过:人的感觉是很难被说服的。
——七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