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哉开始相亲了,同教学组的张老师给他介绍了一个女孩,也是个教师。张老师把那个女孩的照片发给常哉看,常哉只瞟了一眼就说:“那就认识一下吧。”
“两个人都是老师好啊,有共同语言,思想上也能共同进步。”张老师还有两年就退休了,这个满头华发一脸沧桑的老教育工作者说出话来充满了时代感,让常哉不觉好笑。
和女孩约好了在友好商场的正门前碰头,常哉也没怎么捯饬自己就从家里出发了。远远的常哉看见一个女孩等在商场的正门口,百无聊赖的样子。
“应该就是她了吧。”常哉快走了几步,眼看到那女孩面前了,那女孩却目光涣散的冲他挖起了鼻孔,然后像掏出了点什么似的,用两只手指掐着捻了捻,做出了个弹出的动作。
常哉惊得停下了脚步,不知道应不应该过去打招呼。正犹豫间有人在背后拍了他一下,常哉下意识地回头看,是一个不认识的姑娘。
“不好意思,我是杨婉贞,我来晚了。”
“哦,没关系,我也刚到。”常哉这才知道自己差点认错了人。他长出了一口气,心里暗自庆幸和他相亲的不是刚才那个大庭广众之下挖鼻屎的女孩。
两个人找了个地方坐下,常哉开始认真打量起面前的,他的相亲对象杨婉贞。眼睛不是很大,但皮肤很白,和郑宝丽不同。郑宝丽是健美的肤色,一双欧式大眼特别容易藏东西,你多看一会就容易陷进她的眼波中隐匿了身形,而后不想再出来。杨婉贞面部比较扁平却并不寡淡,恰巧有一点幼稚和俏皮堆在嘴角上,笑起来就别有滋味了。
并且杨婉贞挺爱笑的。常哉也不知道该和她聊些什么,基本上都是杨婉贞在说他在听,偶尔杨婉贞会问他一些问题,常哉就像个小学生似的老老实实的回答。看得出来杨婉贞并不讨厌他。
常哉相亲的时间里郑宝丽也没有闲着,和一群同事去打保龄球。她现在的这个工作是哥哥郑谦托关系给她找的,简单普通的小职员一枚,入职不到两个月便和同事们打成了一片。尤其是男同事,郑宝丽成了部门里那几个男人的团宠,吃吃喝喝的事情经常带着郑宝丽。郑宝丽是来者不拒,谁约都行,但进一步发展肯定没戏。郑宝丽之于他们,是一条鲜美的鱼,他们则是被关在笼子里想要偷腥的猫。越是吃不到的鱼越鲜美,这群男人们见郑宝丽并不反感恰到好处的邀约,更来了劲儿,简直成了无聊工作中的精神寄托,仿佛和郑宝丽若有似无的调情才是一天里最有意思的事。
打完保龄球,三三两两的男女们又转战到饭桌上。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战至酣处男人们纷纷有了醉意,也或许是佯装酒醉好有机会得寸进尺。
席间,郑宝丽的科长,和她哥年龄差不多大的老隋忽然很正色地问郑宝丽,“宝丽啊,你来咱们科也有一段时间了,你觉得咱们科这些男人怎么样?”
郑宝丽微微一笑,抿了一口啤酒,慢慢说道:“今天在座的一共有4个男人,既然科长问我了,那我就说说吧。”
酒桌上的男人们停止了喧哗,都很严肃地看着郑宝丽。有几个女人开始起哄:“宝丽,快说说,我们也想听听呢。你看他们急得那样儿啊。”和郑宝丽关系最好的王姐笑得像岔了气似的趴在郑宝丽的肩上直不起腰了。
“那我可就说了。”郑宝丽清了清嗓子,
“先说咱们科长,科长可以在智者与稚童之间任意切换,有时候让人看不透,有时候又像个孩子一样简单。”
老隋听了哈哈大笑,仰脖干了一杯酒。
“李哥呢,俗气明骚。赵哥是闷骚,王哥相处起来让人舒服。”郑宝丽一口气点评了余下的四人。
“那这四种类型你觉得哪种最适合你呢?”老隋眯缝着眼睛问道。
“科长啊,你这喝多了吧,可不要欺负人家新来的啊。”王姐见要出事,赶紧接过话茬打算岔过去。郑宝丽用眼神制止了她。
“精神伴侣的话我就找科长这样的,精神上的追求就是该明白时明白,该糊涂时糊涂。生活伴侣嘛李哥最好,虽然俗气但是接地气啊,生活本来就是俗气的,打个嗝放个屁不用藏着掖着。王哥适合做闺密,脾气好能听人唠叨。至于赵哥,闷骚的才可怕,最容易让人犯错误。”
老隋听完又是一阵朗声大笑,
“说得好,宝丽还是个才女。”
大家也随声附和着说好,可那些男人们脸上的表情却不好看了,讪讪地笑,像得了面瘫。
郑宝丽眼前的人影开始晃动得不清晰起来。周遭的嘈杂使她的脑袋跟着共鸣嗡嗡地作响。她想着刚才对在座男士的点评,不可避免地常哉的脸现了出来。
常哉属于哪一类呢?他哪一类都不属于,所以不管我怎么努力都没用,他躲得我远远的。郑宝丽突然情绪失控地哇哇大哭,哭得像个孩子。一桌子的人被震住,离她最近的王姐赶紧过来拖着她往外走。
“王姐,我没事,我就是心里有点难受。”在卫生间里,郑宝丽靠在王姐身上,悠悠地说。她脸上两条亮亮的泪水道子挂着,看了更让人心里不舒服。
“宝丽,有什么不开心的事跟王姐说说。”
郑宝丽笑了,她也不知道为什么笑,在笑谁,就是有些不受控地笑了。她想起常哉,想起她的小时候,重又流下了眼泪,却怎么也哭不出声音来。
郑宝丽刚出生她爸爸就去世了,所以,在她的记忆里是没有关于父亲的影像的,唯一能够使她对父亲有些概念的是爸爸那一屋子的书。原本那些书也不会留在这世上,是妈妈冒险藏到了偏厦里,紧紧的锁起来才得以保住爸爸生前的那些宝贝。少年郑谦和少年常哉经常到那个偏厦里去玩。常哉喜欢读书,埋在书堆里如饥似渴。郑谦则喜欢研究偏厦里杂七杂八的东西。坏掉的缝纫机,钝了的铁锨,还有,一个看上去还算新的口风琴。少年郑谦尝试着吹响口风琴,琴音传出来,郑谦觉得是那样好听,他如痴如醉地吹着,第一次感觉生活是那样美好。
郑宝丽五六岁的时候她妈妈也去世了。有一次她妈妈从地里回来躺在炕上歇息就再也没起来。她没有等到爸爸被平反的消息,她更没有来得及看漂亮的郑宝丽长大。郑宝丽那个时候还不太能明白生死,她以为妈妈睡一觉就会醒来。妈妈出殡的那天,她被送到了邻居家,她等了妈妈好多天妈妈也没有回来,她不停地问哥哥郑谦,
“哥哥,妈妈什么时候回来啊?”
哥哥眼圈登时就红了,
“宝丽,妈妈再也不能回来了,妈妈去找爸爸了。”
无爸无妈的郑谦和郑宝丽在乡亲们的帮助下继续成长,常哉是他们最亲密的伙伴。相比较自己的哥哥,郑宝丽更愿意和常哉待在一起,因为常哉总是很安静,也很宽容,他不会恼郑宝丽的恶作剧。他会帮助郑宝丽梳头发,给郑宝丽讲故事,郑宝丽第一次的女孩惊慌,她找的不是自己的亲哥哥,而是常哉。
“常哉哥哥,我出血了!我害怕!”
常哉看着郑宝丽慌张的样子,赶紧安抚她,让她等着不要动。常哉去小卖部买了卫生巾回来,给了郑宝丽。告诉她不要怕,每个女孩都会这样。郑宝丽拿着常哉递给她的白白的软软的东西,似乎明白了。
大概女人对这些有着天生的敏锐,你可以说这种敏锐是自然界动物的生存技能。12岁的郑宝丽慢慢有了曲线,有了身体和心理上的悸动,她从前看常哉如父如兄,自那次后,郑宝丽有了崇高的理想,这理想源于常哉分享了她成长里的一个秘密,少女郑宝丽不可救药的爱上了风华正茂的常哉。
郑宝丽初三时,她父母的问题最终得到了解决,郑谦带着郑宝丽和王晓梅回城了。那时候,王晓梅已经得偿所愿地嫁给了郑谦,常哉则在城里的现在这所初中教书。
郑谦临回城的前一天晚上找常哉喝酒,两个人坐在小饭店里,就着一碟花生米和一盘炒鸡蛋喝了一瓶多的二锅头。郑谦醉得不省人事,常哉踉踉跄跄地把郑谦扶回了家,第二天听王晓梅说,郑谦的呕吐物醉死了他们家的大黄狗。本来还发愁回城后狗怎么处理,送人还不太舍得,毕竟陪了他们好几年,这下好了,郑谦的一顿酒送大黄狗归了西。
就这样,郑谦带着满怀的怅然和略微的悲壮回到了城里,被分到市冶炼厂当技术工人。干了两年郑谦觉得没意思,背着王晓梅自己砸了铁饭碗下海试水做生意。那时王晓梅刚好怀了郑旌不足三月,气得差点流产。郑谦提起当年颇为感慨,比起在农村度过的童年,最初做生意的失败更加的令人难忘,回想起来心都跟着揪着疼。但是那段经历又像是冬天里的冻疮,到了开春乍暖还寒的时节就要肿胀一阵子,生怕人忘了过去的痛似的。
郑谦透过办公室的窗户向外望,他的办公大楼在市区的繁华地段,周围商场林立,白天黑夜不得安静似的人潮鼎沸的景象。郑谦正在做一桩生意,他买下了离市区不远的一块地皮要开发成度假村,那个离市区不远的地方正是陪他长成人的,使他非常难忘的父母离世之地。郑谦从不觉得它是故土,因为它承载了郑谦整个苦难的童年和少年时期以及家庭的不幸,所以郑谦对那里的感情是复杂的。
秘书俞夏敲门进来,告诉郑谦,度假村那个项目因为几个村民不肯搬家,拆迁被迫停止了。
郑谦冷笑了一下,转过身走到办公桌旁,双手拄着桌面,说:“无非是对拆迁补偿款不满意,那就再给他们加一点好了。”
“郑总,他们吵着要和负责人谈判,好像也不完全是因为拆迁款的问题,不需要和他们谈谈吗?”
“不需要。”郑谦回答得斩钉截铁。“只要是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要再另找麻烦。”秘书俞夏出去了。她有点搞不清楚自己的老板,有时候对钱特别认真,锱铢必较。有时候又随意得像钱是大风刮来似的,唾手可得而拱手让人。
郑谦心情不太好,于是给常哉打电话,叫他过来一起喝酒。
常哉下班后过来了,俩人找了个干净的小酒馆,坐那点了一碟花生米,一个炒鸡蛋,一个清炒菜就开喝了。
常哉取笑道:“你都这么大一个老板了,还这么抠门,点这几个菜,在人家这小饭店里一坐就好几个小时,怎么好意思。”
郑谦瞅都没瞅常哉,漫不经心地说:“结账时会给他们小费。”
两个人端起酒杯走了一个。常哉知道,郑谦一定是心情不好了,每逢他心情很差的时候就会找自己喝酒。也不去什么好的地方,就随便一个小酒馆,每次都是郑谦付账,常哉也不会和他争,也实在没有争的必要。
从郑谦回城到现在,十几年的光阴悄无声息的过去,他和郑谦也慢慢退化成了中年人。说退化可能不太贴切,人一定是在成长着的,但常哉不那么认为,他认为人过了25岁以后就会慢慢退化。这么认为着,常哉就会觉得自己的退化理所当然,没什么好垂头丧气的。
常哉在等郑谦讲不开心的事,常哉从不主动问,他是个很好的听者。本来郑谦讲给他听也不是为了寻求解决方法,郑谦那些个生意场上的烦心事,也不是常哉能解决得了的。
“我买了一块地,打算建度假村。”
常哉没言语,继续听郑谦往下说。
“你知道我买的哪里吗?”
没给常哉问的机会,郑谦继续道:“就在我们长大的地方。”
“哦。”常哉哦了一声表示他知道了。
“我父母的骨灰,我已经迁了回来,我给他们在这里买了一块最好的墓地。”
没等郑谦说完,常哉打断道:“什么时候的事?你怎么没告诉我?”
“前两个月。我觉得这事没必要告诉你,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又觉得应该让你知道。”
常哉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怎么说这都是你自己家的事,我知道不知道有什么要紧的。”
“话不是这样说,其实我觉得你比较像我父亲的儿子。”
常哉仰脖干了一杯酒,似乎没有在听郑谦说话。
“你和父亲一样固执,认死理。他但凡能变通一点,也不会是那个下场。我家也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儿。”
“你现在不是很好?本市有名的企业家。”常哉的口气略带揄耶,
“前几天我给你家夫人打电话,告诉了她令公子不好好上课的事。你家夫人满心的歉意,大概觉得是给我带来了不好的影响,过了两天就打过电话来,说她刚从澳大利亚回来,带了点当地的土特产,问我什么时候方便,她要当面送给我。”
常哉说完这些后特别开心似的笑得声音都变了调。
“你不要取笑她,她就是这样一个人,是真的想表示歉意,绝没有要炫耀的意思。”郑谦正色道。
“哎,那你可是冤枉我了,我不是想取笑她,只是觉得我们也算老相识了,她居然还不了解我。”常哉擎着酒杯的一只手,肘部倚在桌子上,像在斟酌着什么,也像在把玩着什么。
“她何止不了解你,她也不了解我啊。”
常哉饶有兴味地歪着头看向郑谦,很认真的样子。
“我很早之前就想问你这个问题,你为什么会娶王晓梅呢?”
“那时候我有选择的权力吗?一个无父无母的穷小子,有人肯嫁给我是求之不得的。什么叫人穷志短?吃饭都成问题谁还会想什么爱情?哈哈,爱情这两个字对于那时的我来说就他妈是个讽刺。”
郑谦笑得有点失态了,他继续说道:“我再给你讲个故事,讲完之后你就知道我为什么会娶王晓梅,并且要对王晓梅好,对她好一辈子。
郑谦给常哉讲了一个他和王晓梅之间的故事。
其实故事很简单。有一次郑宝丽被人欺负了,郑谦从家里扯了镐头要去找人算账。刚好那天王晓梅在,见状吓得拽着郑谦的胳膊不撒手,说你这样去会出人命的。郑谦哪里听得进去,他就妹妹这一个亲人,宁可自己受委屈也是决不能容忍妹妹挨欺负的。王晓梅看怎么拉也拉不住,突然就松开郑谦的胳膊蹦了起来,
“郑谦你去吧!你去我也跟你一起去!大不了咱俩一块死!”
说完王晓梅操起旁边的铁锨拉着郑谦就往外走。
郑谦先是被王晓梅镇住了,然后便是感动,鼻子一酸差点流出眼泪来。在这个世上,还有人肯对他好,而且还是这样好,能够不要自己的命。郑谦无论如何是没有想到的。他从前对王晓梅不冷不热,现在忽然就觉得王晓梅成了自己生命里重要的人,一个可以互相托付生命的人。
郑谦还是去找了那帮欺负郑宝丽的人,王晓梅也跟着一起去了。两个人一个拎着镐头一个扛着铁锨,气势雄浑地出发了。架自然是没有打起来,那几个和郑谦差不多大的小伙子不过是看郑宝丽出落得越来越水灵就凑上去招惹了一下,见郑谦带着个女人扛着农具过来早吓傻在那里,连连跟郑谦道歉。郑谦见状也就收了架势,带着王晓梅离开了。
自那以后,郑谦对王晓梅的态度发生了360度的转变,开始主动地嘘寒问暖。王晓梅觉得自己一定是感动了老天爷,两个人越走越近,结婚是顺其自然。
郑谦也许不那么爱王晓梅,但是他对王晓梅的感激是可以贯彻自己一生的。
讲完这件事后,郑谦轻轻地抿了一口酒,发出感叹:“人这辈子,遇到个死心塌地对自己好的不容易,遇到了就该好好珍惜。”
常哉拿眼角扫了郑谦一下,故作惊异状,
“你这是话里有话啊。”
郑谦慢慢道:“既然说到了这,我也不和你绕圈子了。你和宝丽的事到底要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你别装糊涂,你敢说你不喜欢宝丽?我以前也不赞成你们两个在一起。”
“你不赞成就对了。”常哉不等郑谦说完抢白道。
“但是宝丽她看上你了啊,我就没看过这丫头对谁这么上心过。也许你不觉得怎么样,但我是他哥哥,我希望她幸福。我也看出来了,宝丽是要跟你死磕到底,她到底哪里不好,让你烦得不肯接受她。”
郑谦几乎是一口气说完这些话的,一点不像平时他的风格。他是年纪越大话越少,于是有些欲言又止刻在眉间,因为时间久了留下深深的痕迹。
常哉低着头好半天没说话。他就是这样,像是聆听教诲的学生,也像犯了错后战战兢兢的孩子。他的这个习惯也许是从他的学生那里受到的启发,因为,平常他批评学生时,只要对方一低下头他就觉得自己该住嘴了。久而久之,当他想要对面的人停止说话时也会下意识地低头。但很多时候对面的人停下来不是因为他低头,而是要听他一个答复。
常哉骑虎难下般沉默了好一会儿,他听到手腕上的表在嗒嗒的响,嗒嗒的响,响的让人慌张。
“宝丽她很好,非常好,是我不够好,我配不上她。”
“我也觉得你配不上她,可是没办法啊。常哉,我今儿把话放这儿,我不是来当说客的,我也不需要你做什么施舍,你要是能接受宝丽,我马上在公司给你安排个位置,那个破老师你也不用干了,你看怎么样?”
常哉看了郑谦一眼,此刻的郑谦,眼睛里显出跃跃欲试的神色,和当年的那个少年一样不可一世。常哉想,也只有在和我说话时,郑谦才会如此的肆无忌惮吧。常哉喜欢看郑谦的这个样子,尽管此刻他非常讨厌郑谦的那一套说辞。
常哉没说话,慢悠悠地走到前台,把帐给结了。然后他又另外掏出100元拍到服务台上。
“这是小费。”
收账的老板先是一愣,随后忙不迭地点头哈腰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