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被曝涉嫌在美国代孕还试图弃养孩子的事持续发酵,不仅郑爽本人被各方“下架涉爽内容”,央视也发文抨击该行为“法律道德皆难容”。
那么,我国法律对代孕到底是怎么规定的?中国人在国外代孕违法吗?
演员郑爽
目前,我国法律对代孕作出明确规定的,仅有一部卫生部(现卫健委)于2001年发布施行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其中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同时,根据该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可知,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实施代孕技术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难看出,我国法律对“代孕”的限制主要集中在对“有技术实施代孕的医疗机构”的规制,而没有对孕母和代孕委托者作出禁止性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朱八通过某医疗机构安排孕母小周为自己“代孕”,朱八和小周将适用“法无禁止即自由”原则,不承担法律责任,而该医疗机构则会被作出相应处罚。
但这是否意味着我国法律直接认可代孕呢?
倒也不是,因为孕母和委托者之间的“有偿代孕协议”会被认定为“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孕母没法根据这份协议找对方要报酬,委托方也不可能据此要到孩子的抚养权。
也就是说这是一笔“没有法律保障的交易”,吃亏了也得自己扛着。《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