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能像最近这段时间一样,真正静下心来好好读一本书了。
大学毕业以后,各种各样糟心的、闹心的、烦心的事,就像攻占君士坦丁堡的蛮族抛石机一样对我轮番轰炸,让我疲于奔命,心力交瘁,再也没能像大学时候那样,有一份闲情雅致,慢慢品味一本书了——这是糟心的疫情唯一带给我的一点点宽慰——像我这样容易迷茫的人,一旦闲下来就容易胡思乱想,没有一份看起来还算是对未来有益的爱好,早就神经崩溃了吧。
上一次读加西亚·马尔库斯的书,是在上大学的时候,那时候他刚去世,网络上铺天盖地地“纪念”他,好像所有人都是他的老朋友一样——我也是那时候才知道在遥远的美洲大陆上,有这么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传奇作家。
也正是从那时候起,因为朋友的介绍,我第一次迷恋上了他最出名的作品——《百年孤独》。
说起《百年孤独》有一个小插曲。我有一个不能称作坏,但也绝算不上好的阅读习惯,就是所有除要背诵和考试的读物,我只读一遍,因为我觉得人生太短暂了,如果过多地将精力浪费在同一件事物上,是一种罪过。
但是《百年孤独》我却读了两遍(还打算多读几遍),因为这本书和我以往读的书都不大一样,一方面是他的故事很曲折,一方面因为他营造出的绚丽的“背景色”对于第一次看他书的我有些目不暇接,当然,最重要的是他怪异的起名方式让我迷失在了人物关系的迷宫里。
《百年孤独》作为马尔库斯最知名的作品,我认为其艺术价值在人类文明博物馆中可占一席之地。他用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用其故乡的化身——“马孔多”城,将拉丁美洲的历史以一种气氛燥热、背景诡异而绚烂的电影的形式呈现在了读者的眼中:愚昧、迷信、闭塞、守旧、无知是马孔多的基因,也是拉丁美洲的基因。文明的发展,世界的融合,必然要将马孔多从这个世界上清除掉,这是“孤独”的诅咒。
但书中每一个人,却又在命运裁决之地鲜活地挣扎着。他们孤独地与象征自然破坏力的沼泽抗争,与象征时间破坏力的破败抗争,与象征人类破坏力的战争抗争——尽管最后只不过是注定的毁灭宿命。
孤独产生自私,孤独造成愚昧,孤独带来灭亡——《百年孤独》最近打算再读一遍,到时候也许会有新的看法。
马尔库斯的魅力,只有真正愿意去深入了解他的人才能懂。
作为拉丁美洲的作家,虽然传承了欧洲的文学基因,但拉丁美洲这片独特的土壤:它辉煌的过往、野蛮的起源、毒辣的太阳、诡异的植物、与文明世界间若即若离的关系,必定会塑造出全新的不一样的东西。
我有种感觉,马尔库斯受博尔豪斯的影响之大,甚至超出了他自己和往后历代评价者的预计,只不过博尔豪斯的性格比马尔库斯更冷酷,而马尔库斯想象力却胜于博尔豪斯——博尔豪斯的侠客驰骋在荒漠中,马尔库斯的侠客遨游在爱河中;博尔豪斯关注英雄,马尔库斯关注文明;博尔豪斯是个冷静的旁观者,但马尔库斯则心怀悲悯。
谈回《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相比于《百年孤独》,这本书简直太容易读了。一方面没有那该死的让人迷失的“姓名陷阱”,另一方面其中那些令人目眩的“魔幻现实主义”的象征也少了很多,当然,最重要的,如果抛开容易引发读者产生“人生、宿命等胡思乱想”的背景,这就是个爱情故事,一个男子爱着女子,女子拒绝了男子,而男子等待女子几乎一辈子,最后两个垂暮老人走到一起的故事。
马尔库斯式的开头——我们的主角没有先登场,而是像侦探小说一样,先从一桩自杀案开始了。当你以为死者就是故事主角的时候,画风一转,全城闻名的医生又出现了,他应该就是主角了吧?可是医生在本书还没到30%的时候,就因为捉一只鹦鹉去世了,而他的遗孀,却在他的葬礼上,被一个比她大四岁的老头告白了——故事这才正式开始。
但就是这个荒唐的开头,却也隐藏着巨大的信息。我搜了一下马尔库斯作品的时间,果然,这本书成书的时间,要晚于《百年孤独》。
为什么说果然呢?因为《百年孤独》的开头,那种果敢、想用更少表达更多的冲动,是只有年轻人才有的,而《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样带着一种直白的技巧性的开头,需要一个更成熟的笔才能驾驭。
当然,从内容方面也可以一窥究竟。《百年孤独》即使是在马孔多最辉煌的时候,也隐隐透着一种破败感,而这种破败感透漏出的,是作者心中一种强烈的想要改变现状的愿望,就像中国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许多作家一样;而《霍乱时期的爱情》,则显示着一种表面上的平静,而作者似乎也无意打破这种平静——毕竟,这本书作者想要探讨的是爱情的本质,什么战争、文明的发展、环境的变迁,不过是背景罢了,这样一种对于爱情的专注,甚至可以说庄重,是一个上了年纪的人才会考虑的。
既然作者想要讨论的重点是爱情,那我们也先来讨论讨论爱情吧,至于那些隐藏在后面的人文主义和哲学,放到后面再谈吧。
爱情……其实在这个时间节点去谈爱情对我来说有点难,甚至可以说有些残忍,毕竟一年多前,我刚刚结束了一段4年多的爱情,而且还花了很长时间才想清楚其中的原因。对于爱情,我谈不上排斥,但是至少有点失望。这段时间,我基本都只看社科类的书,小说看的很少,有记忆的一本是用来疗伤的《挪威的森林》,这本书几乎耗干了我的泪水,我也写了一篇感想,竟无意间吸引了几个为情所伤的可怜人,另一本是《悲惨世界》,虽然有马吕斯和珂赛特向我“挑衅”,但是好在整本书涉及爱情的桥段很少,也没有在伤口上撒盐。
在写感悟之前,我曾经想看看别人是怎么说的,怕自己理解偏了被人嘲讽,但后来想了一下,也没有必要,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就谈谈自己对于马尔库斯在书中描摹的爱情的看法和感触吧。
首先我觉得如果要真正理解马尔库斯所呈现的爱,就必须摒弃我们自身一些固执的偏见和看法,一部分是因为我们本土文化和拉美文化的差异,另外一部分是因为小说这种文体的——好的小说,他的每一个角色都是一个“类”的集合,而不单纯是一个人,由这样的“类”相互联系所产生的故事,其中的伦理,道德以及由此折射出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不仅纠缠在一起没法分出对错,甚至超出了作者想要表达的范畴。
什么是爱情?一千个人有一千个答案,马尔库斯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也没有对爱情下定义,而是对爱情进行了分类,探讨的是以下几种爱情之可能性。
首先是悸动之爱。
那是青春年少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初见费尔米娜·达萨时,来自于上天的一种爱,这种爱是被爱神丘比特涂毒的箭“毒害”的结果,像火一样炽烈,急于想寻找一个出口喷薄而出,这样的爱,压抑着是对人身心的摧残和折磨,就像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样,竟被爱情之火“灼伤”而倒下了。
我所以厌恶社会不让十五六岁的青少年自由恋爱就在于此,这是天性的使然,压抑天性的结果就是它总得找个出口,于是,手淫成了最无害的发泄手段,而心理上的变态竟成为了常态。
悸动之爱多么美好,只有在那个特定的年纪才有,只要善加引导,绝不至于走入深渊,甚至可以让人一生铭记它的美好,扩展我们在尘世的幸福。可是我们总是一方面惺惺作态,假装有爱美的高洁品性,一方面却破坏这种尘世间最美的感情。
这样的悸动之爱一直持续到了费尔米娜·达萨三年旅行归来的时候。那天,在堕落的集市,费尔明娜·达萨一瞬间犹如天启,拒绝了那个可怜的年轻人——那个沉迷在爱情里,日日渴盼着见爱人一面,努力踮起脚只为赢得爱人一个回眸的可怜小伙子。
如果在三年前我读到这一段,我一定会嗤之以鼻,因为那时我相信联系,相信因果。但是现在我必须为三年前的自大而向马尔库斯道歉,因为现实给我狠狠地上了一课——爱这个字,有时候看清楚需要一辈子,有时候只需要一瞬间。
我用了几乎一年的时间才想清楚那个决定是如何做出的(也许我还没有到他们最后的年纪,无法领会时间对那个决定更深的解释和影响),我完全理解了费尔米娜·达萨当时面临的境况,因为我恰恰是她对面那个人。
那个决定对我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来说,完全是一场灾难,或者更准确说,是一次重生:消沉、逃避、生病、贬低自己、在灵魂上鞭笞自己……这一段我不想再看第二遍,因为写的太出彩了,我时刻都陷入可怕的回忆中,就好像那段苦难的岁月又重演了一遍。
于是很自然的,那种爱发生了变化,也许连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自己都没有发现,悸动之爱已经悄然变成了一种遗憾之爱。
爱的不可捉摸性就在于它和我们的经历和心绪息息相关:有人在苦难中获得别人的拯救,于是就爱上了那个人;有人因为早上路边碰到的玫瑰花鲜艳夺目,于是就爱上了后面看到的第一个女人;有人因为遭遇了一次失败的恋爱,于是将自己的爱肆意宣泄给了另一个自己都不熟悉的人……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遭到拒绝后,他的遗憾和耻辱,将卑微的私生子身份、母亲不体面的生意、低下的阶级等这些在以后的岁月里牢牢烙印并影响着他的东西搅动了起来。在这样一坛浑浊的水下,他发现自己仍旧深爱着费尔米娜·达萨,那是一种救赎,一种像古代修女认为保持贞洁就是对上帝的忠贞一样的救赎,于是寻求高尚的情愫像一根稻草伸进了那个让他窒息的遗憾、耻辱的地狱,将他拉了出来。
悸动之爱在他乘船回来后,变成了遗憾之爱,而人类那独有的为自己行为寻找合理解释并自我服务的效能”将在他的一生逐渐加强,以至于最终让他等待了费尔米娜·达萨几乎一生。这样等待的一生值得吗?我不知道。
如果从生理角度看,爱不过是荷尔蒙的过量激发,是短暂的,那自然是不值得的,因为能激发荷尔蒙的不过是异性,任何异性几乎都可以;但是从宗教的角度看,我们是上帝的一部分,我们的爱是上帝的爱的投影,上帝的爱是永恒的,我们的爱自然也是永恒的,那这样的等待就是对上帝永恒之爱的献礼,自然是值得的。
西方人因为有宗教的情节,所以对第二种更加认同,而东方人则倾向于实用主义,也就对第一种更加青睐。说哪种对哪种错是不成熟的表现,因为任何事只在其环境的作用之下才具有相对真理性,抛开环境的孤立事物连存在都值得怀疑,何谈真理与否?
现在回过头来看看乌尔比诺医生和费尔米娜·达萨之间到底有没有爱。
我认为是有的,这种爱以另一种形式存在着,那就是安稳之爱。乌尔比诺是个贵族,风度翩翩、为人和善、事业有成,他和费尔米娜·达萨之间的结合,更像是天造地设,以至于在读书前半部分的时候,我一度被迷惑了,以为他们俩才是主角。
他们两人的关系,除了刚开始医生对费尔米娜·达萨的鲁莽追求造成对方的反感和后来医生在出诊期间的一次越轨行为,几乎都是顺风顺水,平平稳稳。他的早起折磨人的习惯和令人难以忍受的固执,她的对动物的执着和偶尔令人无法相处的倔强,也不过是平淡婚姻中一些小小的点缀,为的就是使婚姻生活不至于变成一滩死水。
在他们的婚姻生活中,我记得乌尔比诺医生说过一句话,大意是他们的爱情,要的不是激情,是安稳。基于此,我认为他们中间存在着爱情,只不过这种爱情,被日常的琐事所迷惑,成为了平稳之爱。
也许许多人不认同这个观点,觉得这不过是同床异梦的两个人搭伙过日子罢了。但必须要承认,一见钟情是爱,日久生情也是爱,在医生和费尔米娜·达萨之间的,甚至同时存在着这两种爱。
回过头来谈谈平稳之爱。许多人对这种在居家生活中常见的爱情抱着蔑视,甚至抵触的态度,但从我对生活的观察来看,这种爱情是最牢靠的爱情,也许它不像悸动之爱那样炽烈,但它自有如水的平和及坚韧。
人是社会性动物,孤独会造成个人的封闭、变态和堕落,造成社会的自私、愚昧和灭亡,只有在群体中人类才能找寻到自己的价值,而能维持群体关系的最好媒介,就是这种平稳之爱。
许多个人主义的人会对这样的“效能解释”嗤之以鼻:为了什么的爱情算什么爱情?但是我们回忆自己的感情经历就会发现,爱情和衣服本质上没有区别,衣服用来就是御寒的,爱情就是用来满足自身被爱的需求的,而平稳之爱只不过在满足自身被爱需求的同时,也实现了其特定社会功能罢了。
归根结底,平稳之爱,其实是一种责任之爱。
在乌尔比诺和费尔米娜·达萨婚姻期间,弗洛伦蒂诺·达萨的生活中出现了许多女人,有些和他有过长久的关系,有些只是匆匆过客,在这些可以算作畸形的关系中,存在着爱情吗?
与其说我们在讨论与妓女之间可不可能存在爱,不如说是在讨论爱情能不能产生于双腿之间。
性和爱,这两者之间,似乎天生就存在着一种似是而非的关系,但总结下来只有三条:有时候有爱可以没性,有时候没爱可以有性,有时候有性也有爱。
我认为结论也很简单——爱情并不能产生于两腿之间。有些爱看似产生于两腿之间,其实其根源在别处。
比如引诱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发生第一次关系的那个女人,他们之间有爱吗?从女方来看没有,这不过是无聊的一种消遣,甚至可以说,她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当成了一个工具,人怎么会对工具产生爱情呢?但是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角度看来,似乎存在着爱情,神秘感引发的一种想要寻找她的意愿时常占据着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大脑,这看起来很像是单相思,单相思当然可算作爱情了,否则他对费尔米娜·达萨的单相思算什么?(对那个女人的爱情被对费尔米娜·达萨的爱情压制住了,看来爱情也有大小,倒是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而第二个寡妇,同样的,我们可怜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又被当成了激发她放荡潜能的工具,而且又一次因为缺少经验和渴求新爱情的抚慰,陷入了他不愿意承认的爱河,而这个爱同样被对费尔米娜·达萨的爱压制住了——简直是历史的重演。
后来随着年龄的增加,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对这样的关系越发驾轻就熟,甚至于开始慢慢占据上风,直到最后完全将性和爱分离开。
一个侧面能印证爱情不是出自于双腿之间的例子就是他和那个黑人女同事之间的关系,虽然他们没有上过床,虽然他不承认,但是从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得出,如果不是缘分的错位,他会提前取得自己的爱情。
为了一份爱,历经磨难,等待半生,这样对待爱情的态度,是用任何伟大的赞歌去歌颂都不为过的。
我以为这只是马尔库斯脑海中偶然闪现的一个故事,但了解背景后才知道,他写作的契机就是书最后面提到的那一对黄昏恋人在船上被人抢劫打死的真实事件。原来人世间真的有如此悠长而美丽的爱情,尽管现实中这份美丽的爱情结局令人唏嘘,但在马尔库斯的笔下,最终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调转船头,载着一生挚爱的费尔米娜·达萨,向着爱情出发!
最后谈谈那些隐藏在爱情故事背后的东西吧。为什么爱情要在霍乱时期呢?为什么感觉总在打仗呢?为什么最后的旅行两岸却比原始时候更加荒凉呢?
作者在用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有意无意地将困扰拉丁美洲的社会问题融合进来了(尽管我们发现这些问题不如《百年孤独》那么犀利,但是其中蕴含的那种人文关怀却比《百年孤独》更加深沉)。
疾病、战争像两架永远不停歇的马车,轮番碾压着这片早就饱受苦难的土地,将爱情和希望的种子碾成了碎片,也让愚昧和迷信更长时间地笼罩在瑟瑟发抖的人民的头顶。
而文明也并非没有代价——资源的掠夺、自然的破坏和由此导致的环境恶化,慢慢将拉丁美洲那些魔幻的,带给人们无穷想象力的自然风光和生物逐渐吞噬。这不得不说是一种令人无奈的现实,尤其是生活在这片土地,以描绘这片土地为目标的马尔库斯。
《百年孤独》里一阵风就将马孔多从世界上毁灭了,但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却没有这么做,这也不得不说是一种无奈。
如果《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真的给我带来了些什么,那用时下最流行的一句话说就是:未来可期,爱情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