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写作,从小学到初中,到中专,到大学,一直都是被语文老师夸奖的到现在。大二以前,书读的真的很少,都被追剧、睡觉等等,浪费了一年多的时间,但是写作,我还有坚持写一写短篇文字,来抒发我当下的感觉。
我第一个喜欢的作家,是童话大王郑渊洁,看他的童话倒没觉得有多少内涵,但是看着舒服。那些不带标点符号的文字一泻千里,奔放自如的感觉很叫人热血沸腾。那时候我想自己若能把文字编辑到让人不觉讨厌,已经很算本事了。
小学到初中,我就是用这个手段让语文老师很容易就喜欢上我。上了中专,不行了,为什么呢?大家开始写议论文----所谓议论文。
可是这样的文体我写不来,那时对自己都理解得不深,写不出那种老师喜欢的这类文章,所以那时语文老师对我的这类文章,不是很满意。
可每个星期布置的议论文还是得下来,然后就看到我那些可怜的同学挖空心思地对着议题到处找报纸看电视,最后得出来的却是没有文采的文章。
有一天,我想出了个好办法,一个非常好的引经剧典的办法,就是虚构,比如虚构某个人物就本次讨论的议题说了句非常切合实际的伟大言论。
打个比方,老师让我们议论"博爱",我就虚构个叫"李切斯·发顿"的英国爵士,他说了句"博爱是阳光,普照大地"----实际上英国近千年来恐怕都没有个姓"发顿"的爵士,更不会说"博爱是阳光"这样的话。
我成功了。
一直到高考,这也瞒过了阅卷老师,他们为我的议论文表示惊叹:这么多名人的伟大言论,也亏得这孩子记得住,这孩子他妈的简直就是天才!高考后估分,和别人的实训课成绩相比,我的成绩似乎逊色了不少,不过若比拼语文,别人看到我都要矮三分.
当然,这都是以前传说中的议论文了,现在高考的命题作文范围广了很多,已经不再重复议论文的不堪往事,现在的她们很幸福,每次想到以前写的那些的议论文,我都很惭愧,估计后来不学自通的能力,就是从这议论文写作中逐渐锻炼出来的。
回过头来继续说我对写作的感受吧。开始我说了,郑渊洁先生的文章读起来很酣畅,读他的文章不会觉得不舒服。文章没有太多条条框框的,只要念起来通顺,就是好文章!
个人对写作的理解,现在总结一下,有两个比较重要:
一是能把事说清;
二是能把事说顺。
先说第一点:写东西要说清楚。要用文字讲好一个故事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文学青年那么喜欢用文字记事。
首先这个事,你能用嘴巴说出来,否则的话还是不要去记录的好。国内有很多导演,本来都是好的,后来被名利冲昏了头,搞得最后连个简单的故事都说不好了。
再说第二点:文章句子要通顺。别看有些人玩欲扬先抑,其实心里也很担心对不对。写不出好文章的题目就不要去写,想不出来的字眼就去查字典,如果你觉得非要用这个字眼的话!
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化历史都是被咱们的汉字记载的,我就不信除了“灿烂”两个字就代替不了“璀璨”。其实一种事物可以有许多种表达方式,就看你怎么选择。
我也很开心来到简书,认识了许多共同爱好的人,坚定了我的信念。我会继续保持现在对写作的热情,因为它已经是我生活的一部分,已无法分开。
谢谢“你”——‘写作’来到我的世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