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商人生意经要诀
名贵的商品都是给财主们准备的。(《塔木德》)
犹太人告诉你一个真理:钱在有钱人手里。所以要赚那些有钱人的钱,这样就可以赚快钱、赚大钱了。这是犹太商人智慧的经商哲学,而这一哲学却源自于他们对生活对世界的看法,这便是78:22 法则。
78:22法则是大自然中一条客观存在的法则,比如:
--自然界中氮与氧的比例是 78:22。
--人体中水与其他物质的重量之比大约是78:22。
一个正方形里,内切圆与其剩下四个角的面积之比也大约是78:22。
犹太人把这神奇的数字比例运用到富人与普通人(包括穷人)的比例之中,发现整个人类富人与普通人的数量比例大约是22:78,而富人总共拥有的财富与普通人总共拥有的财富之比正好颠倒过来--大约是78:22。
于是,犹太人总结出一条著名的经商法则--78:22 法则。他们由此推测:从事以富有者为服务对象的行业,生产经营富人需求的产品,是最容易赚钱的。
犹太人很快便从商业实践中找到了明证:生产和经营汽车的企业要比生产和经营自行车的企业赚钱多,这是因为买汽车的人是富人。即22%范围内的人;而买自行车的人是普通人,即78%范围内的人。同样,珠宝首饰店的利润要比卖普通服饰的商店丰厚。环顾世界,许多犹太商人大多从事他们所谓的“第一商品”--金银珠宝、皮大衣等贸易。这些商品尽管昂贵,但富人需要,必能获取高额利润。
犹太人认为,78∶22 法则是一个宇宙大法则。这一法则广泛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灵活运用它来经商绝不吃亏,这是犹太人经商千百年来总结出来的经验。
犹太人的78:22商法是一个具有绝对权、千古不变的真理法则,犹太人却以此作为经商的基础,依靠这个不变法则的支持,获得世人皆慕的财富。犹太人本着这样的法则指导自己的经商,获得了许许多多的成功。
阿沙德是一位美籍犹太人。二战初,他的父母为了逃避法西斯对犹太人的迫害,逃亡到美国,生下了他。十分不幸,阿沙德尚未读完初中,父亲英年早逝,他不得不中途辍学,到社会上打工,以维持家庭生活。阿沙德与其他犹太人一样,生活的艰难阻挡不住他求学的决心,他边工作边自学,直到读完了大学。
阿沙德认为,在一个国家中,富有的人远远少于一般大众,但富有人所持的货币却压倒大多数人。也就是说,一般大众所持有的货币为22%,而富有人所持的货币是78%。因此,做生意必须以拥有78%货币的22%的富有人为主要对象,一定会赚钱。在通常情况下,78%的生意是来自22%的客户,这就要求企业界要认真研究和分析客户的构成,应把78%的精力放在22%的最主要客户上,而不能平均使用力量。因此,阿沙德把主要精力集中于富有的客户身上,取得了巨大的成绩,短短两年时间,就成了百万富翁。
后来,阿沙德创办了一家投资公司,他又注意到各国经济在不断发展,需要更多的资金发展大项目,而以分散的放高利贷形成不了优势。于是,他又想出办法,把犹太人分散的钱积聚起来,吸纳个人的钱购买股票或股权,把集中起来的钱投向耗资多并且回报率高的大项目。这样的做法,既满足了企业发展的需求,又解决了当地政府发展经济的难题,自己又可以从中渔利。正是这样,阿沙德在美国成为华尔街上的一名风云人物。
阿沙德谈及自己的成功时说:“我的成绩取得是靠78:22法则则的结果。”
世界上有太多的 78:22 宇宙大现象存在,可见,一个商人能够遵循这种规律是很容易致富的。
如此说来 78:22 法则的确是一个超乎一切的“绝对真理”,它一直在冥冥之中规定着我们的世界,左右着我们的生活。这样一个具有绝对权威、千古不变的真理法则,犹太人理所当然地将它作为经商的基础,依靠这个不变法则的支持,获得世人皆慕的财富。
犹太商人的生意经就建立在78:22法则上,这是犹太商人千百年来经商经验的精华。素有经济帝国“红色之盾”荣誉的罗斯柴尔德,就是成功运用这一法则的典范。
迈耶·罗斯柴尔德,原本生活在德国的犹太贱民区。他花了几年时间建立起来了世界上最大的金融王国,实现了由穷人变为金融大亨的美梦。伦敦的罗斯柴尔德在1833年不列颠帝国废除奴隶制后,曾资助2000万英镑补偿奴隶主的损失;1845年英俄克里米亚战争中罗斯柴尔德向英政府提供了1600万英镑的贷款;1871年帮助法国支付普法战争中的1亿英镑的赔款;美国内战期间,他们所提供的资金为联邦财政的主要来源。
罗斯柴尔德家族在当今控制着世界重要黄金市场,也是犹太商人中最会赚钱的杰出代表。他们的财富是建立在成功运用78:22 法则基础上的。
一个犹太商人把这一法则运用到他的钻石生意上,结果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
钻石是一种高级奢侈品,它主要是高收入阶层的专用消费品。而从一般国家统计数字来看,拥有巨大财富、居于高收入阶层的人数比一般人数要少得多。因此,人们都存在这么一个观念:消费者少,利润肯定不高。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想到,居于高收人阶层的少数人却持有多数的金钱。犹太人告诉我们赚“22”的钱,绝不吃亏。
该犹太商人就看中了这一点,他把钻石生意的眼光投向占人口比例“22”的有钱人身上。犹太商人抓住时机开始寻找钻石市场。他来到一家百货公司,要求借该公司的一席之地推销他的钻石,但是该公司根本不理他那一套。“这简直是乱来,现在正值年末,即使是财主,他们也不会来的,我们不冒这种不必要的风险。
但他并不气馁,坚持以78:22这条万无一失的法则来说服百货公司,最后取得该公司一角--郊区分店。分店远离闹市,顾客很少,生意条件不利,但犹太商人对此并不是过分忧虑。钻石毕竟是少数有钱人的消费品,生意的着眼点首先得抓住财主,以赚取那些“22”的人的钱。当时百货公司曾满不在意地说:“钻石生意一天最多能卖2000万元,算不错了。”犹太商人立即反驳:“不,我可以卖到2亿元给你们看。”这在百货公司看来,无疑是狂人的说法了,但犹太商人胸有成竹地说出这句话来,无疑是源于对78:22法则的信心。
事实上,78∶22法则的魔力很快就显示出来了。首先,在地点不好的分店,取得了一天6000万的好利润,大大突破一般人认为的500万的效益估量。当时正值年关贱价大拍卖,吸引了大量顾客,犹太商人就利用这个机会,和纽约的珠宝店联络,运寄来各式大小钻石,几乎都抢购一空。
接着,犹太商人又在郊区及周围,分别设立推销点推销钻石,生意极佳。任何商店都没有少于每天6000万元的记录。相反百货公司由于开始没有抓住“22”有钱人的机会,当全国各地销路大开时,才低头提供摊位,结果效益反而不如其他本来相对萧条的商店。
这样到了第二年春天,犹太钻石商的销售额突破了3亿元,就连四周地区的买卖,也超过了2亿元,犹太商人实现了曾许下的狂言。
犹太商人就这样赚到了占金钱多数的少数人的钱。
犹太人的生意经是世界上最棒的、最通用的生意经,犹太商人的点子更是世界上最值钱的、最聪慧的和最实用的点子,它能一点到位,用中国话来说就是“点石成金”。几千年来,犹太商人遍布世界各地,最擅长投资管理,最精于股市行情,最精于商业谈判,最善于进行公关和广告宣传活动,他们总结出了一套科学合理的生意经以及“巧取豪夺”的赚钱理论。其中,最为通行的当是78:22之经商法则,它构成了犹太人生意经的根本。犹太商人最精于运用这一法则,并将世界的财富和职能统统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塔木德》如是说:“78:22是个永恒的法则,没有互让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