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天,感动地,为什么感动不了你?
因为你没给我新奇的感受啊,每次都是老套的剧情。
昨天听万维钢的音频,听到题目这个组合,感觉总结的确实很好。熟悉的场景中有出乎意料的事,这是最吸引人的,而产生了吸引,喜欢也就来了。
以前看过很多吸引方面的资料,里面写的大部分都是说通过说自己的生活,在讲述的过程中展示自己的高价值,比如旅游、美食、高档场所、有品质感的家里等,聊天时也是通过推拉等技巧来调动对方的情绪。其实总结来说就是调动了对方新奇的元素,然后通过见面、聊天,使用一些技巧来达到熟悉的情况,熟悉加新奇就使人喜欢上了对方。
熟悉里面就运用了一个叫“多看”效应的原理,“多看”原理就是指在一个人和另一个多接触、多见面后就会有熟悉感。熟悉感使人信任,所以如果要拉近和某个人的关系的话,就可以多制作相见的机会。但是如果只是一直同样的重复见面,也会使人产生疲劳或者没有感觉。最理想的见面就是在一个偶然的场合相见,出乎意料的就见到了,比如他乡遇故知,这样就能迅速拉近彼此的关系。
因此综合考虑这个公式就是,在每次相见时可以想一些新奇的点子,比如去不同的地方、做不同的事,高级点的就是让他发现他以前不知道的你的一面,而不是每次相见都是做一样的事,去同样的地方。
说到喜欢,结合最近看的东西再说一下,怎么样才能让两个人快速的熟悉起来呢?制造共同的经历。在一个只有你我认识的场合,一起做了某件事,这样熟悉感能迅速建立。而新奇或叫意外,换个词来表达就是超出预期,带他去做没有体验过的事,去做超出预期的事,这样就能让情绪产生波动。这样熟悉加意外的结合,喜欢自然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