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爪好吃,啤酒好喝,想去蹦极,去泰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我酷起来,连我自己都怕。
夏天来临之前,我和朋友说,我要去打耳洞,这样天热的时候,扎马尾戴耳环,好看又很酷。
结果,朋友说,打耳洞这么稀松平常的小事,到底哪里酷,蹦极、穷游、开拖拉机捡破烂、天桥下摆摊算命才叫酷。
于是,我们认真畅想两个人走街串巷,翻遍城市里每一个垃圾桶,看看有没有人丢弃的好东西的场景,嘻嘻哈哈笑做一团。
关于“酷”的解释有很多,比如:
刚开始,它还是一个带有冷峻气质的中性词,后来,它慢慢变成了一个夸人的词。
一个被人称赞为“酷”的人,通常都会有一些别具一格的气质,不管是穿衣打扮还是言行举止都显得和别人有点“不一样”。
我说你一点都不通情达理,你说我怎么一点都不酷。
阿瑰的男朋友在聚会上勾搭了一位号称“古灵精怪有妖气”的女子,妹子留着一头短发,言语犀利,脖颈间黑色chocker在灯光下亮晶晶,闪进了他心里。
她谈起这段恋情的时候,我们俩正躲在街角的甜品店里吹凉风,大快朵颐。
“分手就是在那之后啊,他刚从老同学的饭局上抽身,回到家我们就吵起来,他说我没个性,一点都不酷。”
阿瑰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望向我,她抬手讲额前的刘海别到耳后,咽下食物,擦净嘴角,像极了《欢乐颂》里的关雎尔,乖乖的。
我乐不可支地轻戳她,“那你就去酷啊,纹身下厨旅行进修,养狗运动赚钱读书,这八大项做完,好看的外表和有趣的灵魂都有了,保证让你酷翻天。”
她摇摇头,随手丢来一段手机里存储的文章给我看,说我一点也不懂安慰人。
文章里这么写的:“一个姑娘最酷的时候,是该看书时看书,该玩时尽情玩,看见优秀的人欣赏,看到落魄的人也不轻视。有自己的小生活和小情趣,不用去想改变世界,努力去活出自己。没人爱时专注自己,有人爱时,有能力拥抱彼此。”
这段话写的,比我说的有内涵多了。
做自己,才最酷。
就像作家王尔德说过的那样:“做你自己,因为别人都有人做了。”
谁不想变成一个不一样的人,谁不想成为很酷的人。
你见过最酷的女生是怎样的?
扛得起桶装纯净水爬五楼,看见蟑螂脱鞋就砸;修得了灯泡和马桶,说得了脏话喝得了烈酒;
想发一场惊天动地的脾气,想来一场惨绝人寰的大逃亡,但是最后都微笑着以一句没事收场;
踩着五厘米的高跟鞋在天桥上撒丫子狂奔;孤身一人出去闯城市的女孩,酷到人的心坎上。
青春期的时候,把“中二”当作“酷”,然后脑补自己走路带风气场两米整个世界没有人比自己更酷的美丽画面。比如,在全班同学和老师面前大摇大摆走出教室,穿一双牛皮小短靴再偷偷把裤脚塞进去。
再长大一些,就把做“有逼格”的事当做“酷”。比如,结账时在被问道现金还是刷卡的时候说用 ApplePay,朋友圈分享一节公开课,没事学个西班牙语,酷。
谁不想成为很酷的、无所畏惧的人,就像西部片里的牛仔,杀完了人,不屑地吹一吹枪口的烟。
你放肆大笑的样子很酷,你沉默不语的样子很酷。
做一个很酷的人,什么时候都不晚。
我做过最酷的事儿有两件:毕业三年换了三个城市生活工作,每一个城市都认识一群很酷的朋友;用了十三天确定相伴一生的人。
很多时候啊,一个人的“酷”,不仅仅是他的外貌出众,个性突出,能力超群,而是一种人生态度。
特别佩服那些把当时咬着牙走过的日子,之后说的风轻云淡的人,他们敢于成为勇敢真实的自己,洒脱率性的活着,非常酷。
所以啊,那么样的人最酷呢,大概就是能把日子过成诗,时而简单,时而精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