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最近不太平静。
昨晚某公关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文怒怼生活方式品牌黄小厨,称黄小厨通过招标方式剽窃了公关公司活动创意和现场布置设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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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4月24日)上午9时许,作为黄小厨品牌创始人,著名艺人黄磊在新浪微博发文正式回应此事。佐强特意去黄磊微博仔细研读了这份回应,从发布时间(早上9:11)和文本排版(未分段,甚至有标点符号用错)看,此回应看似仓促、轻松、随意,其实颇有深意及讲究,堪称危机公关、明星声誉管理的范本。
作为公关行业的老司机,佐强我就从专业角度来一一解读黄老师的这365个字的回应。
PS:微博显示黄磊发布此回应是通过微博手机客户端发送,应是其用手机一个个字敲出来的,因此原文几无排版,也没有分段,我根据他的行文逻辑分段处理了。
➤我昨天晚上早睡,今天早晨,看到沸沸扬扬的。
佐强解读:公关公司发文怒怼大概是昨晚9点,这句话是解释为何当晚为第一时间回应。“睡得早”,作为外人无从核实,这样回应没毛病。而且从危机公关角度看,时隔12小时回应,算是比较快了。
我曾强调过EPR时代,危机公关“黄金48小时”理论已过时,舆情发生后最好在4-8小时内回应。黄小厨这个案例例外,因为舆情发生在晚上。
➤这件事情我简单的说明一下,黄小厨是我众多工作中的一个,我主要参与一些大的方向的决策,但实在没有精力参与到项目的细节中。
佐强解读:这是做切割,我黄磊虽是黄小厨的创始人,但日常的运营不是我负责,若有“剽窃”,也不是我的意思和责任,亦为后一句及后续表态做铺垫(虽然这样,我还是要站出来担责)。
➤对于黄小厨noob市集的创意招标事情,细节我并不清楚,看到朋友们转给我的微信文章,我很吃惊,也已经请黄小厨公司团队的相关人员就事情发生的详细经过进行整理。
佐强解读:顺着上一句意思,再次将艺人声誉和品牌行为做切割。“吃惊”和要求团队“整理事件经过”,前者再次表明自己“不知情”,还可表达被公关怒怼很是意外之意,同时也可解读为(如属实)这种事情发生在我自己的团队不可思议。这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与公众和维权方同理心。如此处用“遗憾”二字,意思就大不一样了。
后一句表明自己作为领导者很重视,采取了相应的行动来切实回应维权方,容易获得后者的理解和宽恕。
➤我本人也是从事文化创作的人,对于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我也不能容忍,我将会就此事进行认真仔细的调查了解,具体场地方案与实施是由黄小厨团队落实,已督请团队检视这个过程与事实,具体真实情况会请第三方权威专业知识产权机构对此事是否涉及的纠纷进行专业评定。
佐强解读:此段可分为四层意思来解读:
其一,与公众和维权方共情,“我也是从事文化创作的人”,对“被剽窃”方的心情感同身受,没有强调自己是知名艺人的身份,不会有倚强凌弱之感;
其二,“不能容忍”,表明自己的价值取向和原则,认同对方的“维权之举”;
其三,表明团队(公司)对此事重视程度和行动,“督请”团队检视事件过程,让公众和维权方有所期待,为后续声明做铺垫和预告。
其四,是否剽窃不是当事双方说了算,将请“第三方权威机构”做调查和评定,即维护了自己团队也表明自己尊重专业。
➤如黄小厨涉及抄袭,黄小厨公司自会承担责任,并对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理。将实际情况不做任何的断章取义,公布于众。
佐强解读:经过前面的解释、切割、共情和价值取向的声明,最终表明态度,如属实绝不“护犊子”,也不找临时工顶锅,让公众看到一个品牌和明星创始人的责任与担当。
后一句是呼应“第三方权威机构做评定”,两层意思:其一,表明决心,有勇气面对评定结果;其二,意在堵喷子的嘴,如被认定为非剽窃,请大家别再瞎BB了。
➤感谢朋友们对黄小厨的关心,也希望黄小厨能在大家的呵护下更加健康的成长。
佐强解读:正确的废话。如果再加上一句“我本人和黄小厨未来将一如既往地尊重、保护知识产权”就更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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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跨界艺人,黄磊的公众形象和声誉在业界有口皆碑,向来以“暖男”形象示人,创立生活方式品牌“黄小厨”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儿。
但佐强我认为如同明星代言产品一样,基于明星IP所延伸的产品、品牌与明星本人捆绑得太紧密,很容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因此,明星IP的衍生品牌和产品运营团队应该要和明星经纪人一样,全方位、无死角地做好产品的声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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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黄小厨团队尚未对此事做出进一步的回应。另一当事方公关公司A&A Communication 再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文,对黄磊的及时回应和勇于担当表示赞赏。反观此事中黄小厨团队的成员,他们的危机公关水平和能力确实被黄磊甩出几条街。
看得出当事公关公司在维权前期及文章措辞都是非常克制、严谨,这样的丑闻本可避免,但因为团队中实际对接人和“副总监”的不专业、傲慢和无知,让公关公司愤而公开维权。
心疼黄磊老师三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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