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媒报道,韩国电影《素媛》里的犯人原型赵斗顺即将于明年刑满出狱。”手机弹出的消息把我拽入回忆。
第一次看《素媛》是在高中的语文课上,电影里发生的悲剧令我们感到惊诧和愤怒。然而,短短两个多小时的电影不过是更为残酷的现实的缩影,在现实生活中,如此泯灭人性的侵害真真切切地发生在一个无辜女孩的身上。
这类事件的发生使得韩国加大了关于未成年人性侵犯犯罪者的惩罚力度,但我仍然忘不了那一幕,伤痕累累的素媛说:“那个大叔想让我给他撑伞,我本想走开的,可是我还是想帮他,我觉得应该给大叔撑伞,所以我就给他撑了,但人们都说是我的错,谁也不夸我。”
她因为做好事而受到巨大伤害,反过来还受到指责,该有多委屈。
“是素媛自己主动要去帮助流浪汉的,所以错在素媛”,这样粗暴地把侵犯行为归因直指受害者本身的言论没有丝毫道理,可悲的是,不论在什么场合,如此谬论总有前赴后继的拥护者为之奔走疾呼。
当网约车女性乘客被奸杀时,有人说“一定是她穿着太暴露了”;当校园霸凌事件发生时,有人说“一定是他得罪别人了”;当酒店女生遇袭时,有人说“谁让她一个人住宿”。
对于心怀叵测妄图想以此言论为恶劣行为发出者开脱的人,唯一的做法是坚决抵制这种荼毒是非的言论并提高对此类人的警惕;而发自内心认为这个悲剧的发生应该责怪素媛”多管闲事“的人,实际上正在把自己置于“完美受害者”理论的认知陷阱之中。
我们从小被教育“反求诸己”,遇到挫折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但这绝对不等同于任何情境下都把归因指向自身;相反的,当他人恶意侵犯我们的安全界限时,要勇敢地向其发起讨伐。法律为我们划了最基本的界限,超越法律界限迫害无辜者的人具备应受性,他们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抛开性本善或性本恶的争论,我想借用经济学的角度去论证:素媛是善良的,并且,善良是一种伟大的选择。“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每天都在发生着,可我发自内心一直期盼的是“良币驱逐劣币”。
打个比方,起初,在竞争市场中有若干个商家同时生产一种产品,质量和价格完全相同,此时,消费者随意挑选一家购买即可。后来,当中存在商家为缩小成本偷工减料,生产出表面看起来无差异的劣质产品,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其他的商家发现市场中存在劣质产品却售价一样时,会因为倍感不公平而开始效仿偷工减料的行为,最终导致优质产品被驱逐出市场。
类似的,在社会生活中,起初,一个老人跌倒有若干个人选择上前搀扶,后来,有老人为获取不正当的财物讹诈扶起自己的好心人;随着事情的传播,当其他人发现摔倒的老人中存在讹诈好心人的老人时,会因为搀扶行为成本和风险增加,越来越多的人都不再愿意搀扶摔倒的老人,社会的冷漠也因此滋生了。
流浪汉辜负了素媛的善良,讹诈的老人辜负了搀扶者的善良。令他们的善良再次被辜负的,是事件旁观者对受害者的无端指责,指责素媛“多管闲事”,指责因搀扶而受到讹诈的人“傻”,可他们忽略了一点,未来某天,自己也可能请求别人伸出援手,但那时候,素媛和好心人们已全被他们亲手驱逐了,再也没有人愿意伸出援手。
我喜欢法律,它事先告诉大家不能做什么,因此,对受到相应惩罚的罪犯,我没有太多的同情;但法律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即便它惩罚犯罪者了,每一个受害者受到的伤害都不可逆、不可愈合。我想努力去做到的,是在法律之外最大程度地去减小受害者的伤痛,不再让他们因为旁观者不合理的矛头指向而受到二次伤害。
我希望好人有好报;我希望好人没好报时,群众不会指责好人“是你自己太傻”,而是帮助好人讨伐恩将仇报的人,不让好人被驱逐。
我好想抱抱那时遍体鳞伤还被指责的素媛,对她说:“你没有错,是他辜负了你的善良。他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