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一个吃瓜群众,作为9.4亿(截至2020年6月)网民中的一个,你贡献了自己那微弱的流量,让一些值得探讨的社会问题给推到浪尖,获取了更大的曝光。
在众多的网络平台中,微博平台的流量是相当可观的。据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微信、QQ在2020年1月月活量分别达到10亿、6.5亿,而微博仅次于QQ,月活量也在3亿左右。
众所周知,微博的热搜榜一直以来都是各大明星和品牌争夺曝光量的重要战场,然而,随着有越来越多的社会新闻事件通过微博获取到更多的关注度,从而推进事件发展,或者说让更多群众了解事件进展,于是网络上诞生了一个词,叫“微博治国”。
在谈论“微博治国”之前,必须要先认清一件事情,依法治国才是根本。
“微博治国”,听上去就是很魔幻的事情,不亚于前美国总统特朗普的“推特治国”。可是为什么原本是通过法律来评判的社会事件,会被推到舆论高地?
有人调侃微博网民普遍是法盲,大家在用自身的道德标准来衡量法律的判定。有句话这么说,法律是最底线的道德,道德是高标准的法律。我不是学法的,依照我的理解,法律的制定是在努力地往道德层面靠拢,当然,法律与道德之间必定会隔着一条巨大的鸿沟,这是难以逾越的。
立法肯定有严谨的程序和漫长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但是,法律也不是完美的,它也是需要一步步去完善。
舆论有消极的、积极的影响,同样的它带来的头脑风暴,给出更多思考的角度,这是否会是一个重新审视法律的时机?
2019年10月20日,13岁大连男孩蔡某某将在同小区内居住的10岁女孩小淇杀害,并抛尸灌木丛。因蔡某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
判决下来后,网民非常愤慨,《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了这样的小恶魔,天理难容,对于受害女孩而言,这算是正义的结果吗?当然不是。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将最低刑责年龄降至12岁。
这是一次立法的进步,《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来都不应该是低龄犯罪者的“免罪金牌”,犯罪者应当为其罪行付出相应的代价。
不知推动刑法修正背后,是否受到舆论的影响,但不可否认,舆论的力量不可忽视,它是当代网民价值观的输出。
再看最近郑爽代孕弃养事件。关于代孕这个话题,我之前不怎么了解,虽说郑爽在这个事件中的所作所为于法于情都令人发指,但不得不说,也因为她,代孕话题才能获得前所未有的关注度。
早在2001年卫生部就发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尽管我国明令禁止代孕,但仍有些人出于各种利益,试图将代孕合法化。
一旦代孕合法化,带来怎样的危害?
在郑爽代孕弃养事件爆发之前,“首个遭代孕客户退单女童无法上户口”的话题上了热搜,这件事情中,最无辜的就是孩子。
试想一下,怀孕本来就具有高风险,而且不能保证每个小孩生下来就拥有健康的身体,那如果小孩生下来有身体缺陷怎么办?
有记者暗访代孕中介机构发现,如果包生男孩,代孕者怀上女孩就会被强行打掉;如果胎儿存在缺陷,就会被丢弃。这种赤裸裸的对生命的漠视,怎么可以容忍。
在乌克兰,代孕是合法的,而且价格低廉。因为战争,乌克兰成为欧洲最贫穷的国家之一。由于贫困,许多乌克兰的女性被迫做代孕妈妈,但风险往往比回报高得多,可是中介在事前并不会提前告知。
纪录片中,一位代孕妈妈被注入了三个胚胎,为了增加成功怀孕的机会,之后被迫中止了一个,并且怀孕期间需要一直注射激素。一周之后,代孕妈妈开始流血,在胎儿五个月大时,流血没有停止,她被告知必须进行紧急剖腹产,结果胎儿死了,中介公司让代孕妈妈把胎儿带去火化,这位代孕妈妈得到了大约两百美元。
在中介眼中,她们只是代孕机器,一群孵化器,不把她们当人看,更不会理解。
对利益者而言,代孕就是一单买卖,买卖子宫和孩子。中国女性奋斗了这么多年才拥有今天的生育自由,如果把生育权给卖了,那还会自由吗?
不过变成了商品,被按照年龄、样貌、学历明码标价,成了名副其实的生育机器。
中国不该重现乌克兰的悲剧。
借用罗翔老师的话,重要的个人利益是不可以放弃的,如果重要的个人利益可以放弃,自由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自由不能以彻底放弃自由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