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个快乐颤动得已经晃出分身的音符,我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音符晃动,图案重叠的故障风格,仿照霓虹灯的赛博朋克风配色,是电音的视觉表现。电音和DJ、蹦迪等词脱不开干系。
我将DJ理解为弄潮儿。
一首完整的曲子,不应该只有高潮部分。但平淡的曲段,像老套的咏叹,似乎现代和未来的人都不怎么欣赏。又或是为了展现科技的力量,表示现代的高科技足以令我们自己掌控自己。
DJ,最开始也许就是为了满足这一需求,他们从已有的曲目中采样,剪取一些人声和噪声,以他们自己的方式,将这些声音素材拼接成接连不止的音乐高潮,作为自己主场的氛围,后又佐以灯光特效,给人更好的沉浸式体验。他们是弄潮儿。
蹦迪是一种舞蹈。人们舞蹈,最开始就是围着篝火,大家一起乱叫乱跳。发展到现在,有了夜场、舞厅、舞池、包厢。人们走进自己有感触的艺术氛围,有人去听悠扬的交响,有人偏爱丝竹之声,有人跟着音浪摇晃。举起手来,晃动全身,跟着带感的节奏制造快乐,也不用担心错过,因为下一浪很快就会盖过头顶。
摇头晃脑,可吟诵诗词歌赋,可改善脖颈血液循环,当然也能在过激的时候,将脑浆摇匀,产生迷幻。
那一双双举起的手,似是沼泽里的人在呼救。只要陷进去的人足够多,人就能做到身陷泥潭而浑然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