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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亭外 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一壶浊酒敬余欢,今宵别梦寒”。小学的教室铃刚响起就听到稚嫩的声音断断续续的唱起这首歌。
再次进入小学校园已是焕然一新,早已没了当初的景象。不过依旧是儿时欢乐最多的地方。
小时候一起和哥哥看虹猫蓝兔,和小伙伴一起玩小霸王牌的游戏,和家人在夏日的庭院吃着西瓜,和比自己小的弟弟妹妹玩跳绳游戏。
记得每回周末的时候都会约上几个小伙伴一起去山上采摘野果子。我们蹦蹦跳跳一路欢声笑语的走在路上。尽管路途遥远也抵挡不住我们的热情。那时候我是这支队伍里面最小的,小伙伴们也很关照我,每次采摘最少,也会分我很多。
后来上中学大家都散了,我成了新队伍里最大的姐姐。
我们总爱在课上看漫画,看完之后还学着上面的图画画,可总也逃不过老师的慧眼,一根粉笔头扔过来砸中脑袋,,可还得保持在认真上课的样子。不然就会被同学笑话。
下课后是死党最爱玩的警察抓小偷的游戏,每次都猝不及防的用手指着我说,站住,我要开枪了。然后我撒腿就跑,他怎么也抓不到我。毕竟长腿的名号不是白叫的。
放学回家的路上他突然卸下气来拉着我的手说走不动了,非得找来一个硬纸板,让我拉他走。
此时在夕阳的照射下,影子被拉的很长,像极了两个老人。
一次下完早课,同桌突然从书包里掏出一个白色的东西,双手包裹着问我,你猜,这是什么。我定了一会儿,没等我说出来他讲到,这是乒乓球,等会儿我要去打乒乓。而后我就出去玩了。回来后他跟我说,其实早上那个是鸡蛋,哈哈。于是我追着他闹,满头大汗,却乐此不疲。
有时候真的会因为一件小事就开心很久。
那时,我觉得,友情是一条看不到的边际线,可以延伸到不了的地方。我们可以一直不说话,也可以一见面就打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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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中学后,起的更早了,到学校的路程也很远,大家三三两两走在路上,肩上的书包也变得格外的沉了。
早上的阳光打在冬日的书桌上,很温柔,让人想枕着它再睡上一觉。
晚自习时班主任会像个贞子似的偷偷扒在窗户上观察我们的一举一动,偶尔泛黄的白炽灯也会闹闹脾气,忽闪忽现。而我们也准能在第一时间得知班主任到来的情况。就这样和班主任打起了游击战。渐而也形成了一种默契。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了他,他学习很好,笑起来眯着眼特别迷人。于是开始找各种借口跟他讨论数学题,跟他借笔记。
记得他跟我借笔的时候突然抓着我的手不放。定定的互相对视了几秒后松开了。各自跟没事人一样,实际心里小鹿乱撞,好不快活。
可当我意识到这就是初次爱恋的人时,他又马上在我身边消失了。什么都没说,后来在同学那里留了联系方式。他找到我说,我喜欢你,可是我们却要分开了。
我也是呢,以后就是花开两朵,天各一方了。
后来还是喜欢,可再也没有联系过,初恋就是初次恋上的那个人啊,既美好又单纯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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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大一点,起的更早了,城市还是一样,阳光却比昨天更加热烈。照得人慵懒无力。坐在教室只管着那些做不完的题。下课后教室外的走廊也是寥寥几个人。坐在前面的男同学是不是晃动腿,摇的桌子吱吱的响。
一个又一个三年过去了,小时候玩的那些小伙伴大多都不再联系了,偶尔在街上碰上也只是相视对笑。那些学生时代的朋友也所剩无几,留下的都是最珍贵的。或许这些人才可以肩并着肩分享各自的人生。
那些曾暗恋过的人也早已归于人海。
在一个寒冬的夜里,跟朋友吃完晚餐一块走在街上说着玩笑话,前面的街道迎面走来一个人,很熟悉的身影,我们相互对视一眼。
愕然,而后微笑走过。我们的笑容似乎都很甜,因为那一刻我的心就像是吃了蜜枣似的,是粉色的。
最终还是没在一起,尽管爱情每次都来的如此不合时宜,每次相遇也都没跟对方好好道个别。尽管自己弄丢了很多东西,但还是像跟过往的人好好的道个别。
我始终相信在生命中遇见的每个人都是必要的,无论善恶总能教会你些什么。
愿所有晦暗都留给过往,从遇见你开始,凛冬散尽,星河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