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即在校学生中,在思想、学习和身心健康等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即在校学生中,综合表现优异并且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学生。予以认真科学的评选和表彰,是班级管理和班级文化建设的需要,也是学校教育教学总目标的要求,更是对学生的学习和成长,予以积极关注和有效引导的重要工作。
依学校计划和近期工作实际,经请示和研究,学校将对2016-2017学年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评选和表彰。
一.评选程序:
1.学校指示政教处颁布“宣传提纲”;2.各班级按要求评选上报;3.政教处审核公示;4.学校适时予以表彰。
二.评选方式:
原则:民主集中式;具体操作:因材施教,因班而定。
三.评选条件:
(1)关于三好学生——
1、思想端正:热爱集体热爱党,热爱祖国和家乡,热爱生活和学习。侧重关注:学生对母校的态度。
2、素质全面:注重全面发展,注重道德修养;在同学中起模范作用。侧重关注:学生对“慎独”的理解。
3、学习表现:主动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或进步显著。侧重关注:学生对“特长”的态度。
4、生活表现: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锻炼身体,身心健康。侧重关注:学生对体育课的态度。
5、课外表现:尊重自己、他人和社会公德,执行《守则》和《规范》;主动承担家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侧重关注:学生对穿着礼仪的态度,学生对节假活动的态度。
(2)关于优秀学生干部——
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有一定工作经历和实绩。
四.评选比例:
1.每班评选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为本班人数的20%;
2.每班评选产生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建议比例为5: 5.
3.上报名单中,“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均需适当标明。
4.如在名额、条件等方面遇有特殊情况,可附带必要说明。
五.上报方式:
1.由班主任上报的学生名单(电子稿),发至牛主任邮箱;
2.评选产生的学生个人事迹(纸质稿),交于政教处刘华老师。
六.上报时间:2017年6月30日(本周五)之前。
七.学校委托政教处,负责本宣传提纲解释权。
政教处 2017-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