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周在实习时,宝今姐重新提到了这本书——《活出生命的意义》。她说:“感觉作者通过自身在集中营的经历领悟到了生命的意义,而他由此开创的意义疗法则是抽取出了经历的本质。可能虽然每个人的问题形式是不同的,但是本质却是相同的,例如弗兰克尔提出的‘存在之虚无’。”
我觉得颇有道理,于是趁此机会重新阅读一遍本书。上一次囫囵吞枣,主要关注了作者在集中营的经历,当时阅毕感觉就是“道理我都懂,就是做不到”,因为每个人的处境与对应的生命意义都不同,所以实际治疗中必然没有建设性的方法。
然而今日再读,却发现自己完全是弗兰克尔的拥护者。生命的意义、存在之虚无、爱的力量、超级意义……这些词汇一遍一遍撞击我的心,令我沉迷。正如所罗门说的“所有的宗教信仰(和非宗教信仰)具有同等的重要性,然后继续相信某一信念,却不再认为有一种唯一正确的信念,拥有这种信念的人因此必定高其他人一等”。我感觉自己始终坚信着心灵的力量、生命与生俱来的价值与独特性,因此“活出生命的意义”这个概念恰合我意。
作者提出,我们不能仅仅用精神病学或者神经病学的视角看待一个人,将人视为社会、生物和心理的产物,或者是遗传与环境相结合的产物。——这个观点恰恰是我经常对来访者传达的,然而重新审视自我,却发现自己仍然是坚信“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相信人的能力是无法估量的,相信生命特有的能力——“天生的乐观主义、幽默、心理审视、短暂的独处、内心的自由和决不放弃也决不自杀的意志力”。
既然坚信生命的意义,那么应当如何活出生命的意义呢?弗兰克尔提出三种方法:(1)通过创立某项工作或从事某种事业;(2)通过体验某种事情或面对某个人;(3)在忍受不可避免的苦难时采取某种态度。
于我而言,确实从中体验到了生命的丰盈与蓬勃:专业的学习、技术的精进、知识的实践,种种皆是意义;而当初面对火山时的涕泗横流,是对自然山河与人类生命的感动;虽然自知所遇到的困难还不够资格称之为苦难,但是面对烦恼时的思考与解决困难时的柳暗花明确实意义悠远。
宝今姐说: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趋近真理。如果将真理视为生命的意义,显然每个人都必然存在自己的意义。因此“人不应该问他的生命之意义是什么,而必须承认是生命向他提出了问题。简单地说,生命对每个人都提出了问题,他必须通过对自己生命的理解来回答生命的提问。对待生命,他只能担当起自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