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在二十九岁就结婚,没有理由,没有迫不得已。或许老一辈的人觉得,二十九岁太晚;年轻一辈又认为,二十九岁还早。但是,于我而言,二十九岁,刚刚好。
你有看过一部综艺叫做《慢游全世界》吗?就像里面的迪丽热巴一样,来希腊只是为了穿次婚纱,没有结婚对象,为自己穿一次。我这辈子也没真的为自己好好做过什么,所以,我要二十九岁就结婚,没有理由,只是因为我想,人生总要在重大事情上任性一次的,你说呢。
网上是泛泛的婚恋网站,但众所周知的也就那几个。约好了一个大家都空的周六下午,阳光刚刚好,在一所诧寂风格的咖啡厅。
我早到了一点,其实也不是一个特别会社交的人,会担心初次见面给人的印象不好,所以总会早到一些。点了一杯热摩卡,理由也不是其他的不好喝,只是甜度刚刚好,我也受不了太苦或太甜。又给他选了一杯拿铁,大众标配。下午的咖啡厅人不是很多,大家都在做自己的事,我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刚好可以看到走进咖啡厅的每一个人。
时间快到的时候,有人推开了咖啡厅的门,走进一位高个子,宽肩窄腰,又长得白白净净的男士,很符合我的审美。他环顾了一下,径直朝我走来,在我的对面坐下:“林小姐。”是肯定的语气。不奇怪,只有一个穿裙子的女人,就是我。
“程先生,您好。”我礼貌的微笑了一下,相亲也是第一次,难免不知道说什么。我沉默了一下,还是礼貌地问道:“其实看到您的第一眼,我有点纳闷,您二十九岁,事业有成,长得也很好看,成家其实还早,怎么会想来相亲的?”
他看着我:“我现在的事业属于上升期,还没稳定,我会有顾虑,如果在事业的高潮时候遇到对的人结婚,会不会影响到我,所以现在,刚刚好。”看样子是一位事业大于家庭的男生,但我觉得可以接受,毕竟我也不是想找一个爱我的人,不然不会选择结婚。
“林小姐呢?我一直以为女设计师在这个年龄可能依旧会选择事业。”他微笑着,像谈客户的表情,又可能只是我谈客户时的表情。我抿嘴笑了笑:“没什么理由,就是在二十九岁,想结婚了。”
我们交流了一下自己的情况,发现我喜欢说自己的情况,他喜欢听别人的情况,所以:
“我现在是一名外企的室内设计师,资料上有,其他的情况也有,我就不多介绍了。我没有谈过恋爱,一次都没有,结婚也不是想要发生爱情,只是觉得在这个年纪有一个家,是我想要的。仅此而已。”
“如果我们今后会结婚,我不会打扰你工作,也不要求你做什么,甚至纪念日,你也可以忽略,面包我会自己买。但我有一个要求,每天至少我们要一起吃一次饭,除了出差。这是我唯一的要求。”
“我认为相亲和谈合作不一样,所以我会尽量说明我的情况。我是一个生活比较无聊的人,您是建筑事务所的,和我的专业也算相通,但我不会跟您聊安藤忠雄什么的,也不看什么多有营养的书。我喜欢无脑电视剧,小说,越不需要费脑子的东西我越喜欢。可能看电视的时候我喜欢吐槽,这点请您谅解。”
“我喜欢宠物,如果可以养一两只,那是最好的。我也喜欢旅行,可能每年都会出去两三次。我的社交圈不是很广,您不必担心应付任何您不喜欢的酒席宴会。”
“如果我们今后会结婚,可以住在我家,你家,或者另准备一套房子,我的收入不算很多,但足够在这个城市生活了,也没什么家庭的负担,我的父母生活条件都很好,节假日您能跟我回去看看他们就可以了。”
他不轻易打断我,只在几个关键问题上予以回应,比如每天吃一次饭,他说他也是这样想的;他不会过多干涉我的私生活,也支持我看想看的电视,小说;他也喜欢宠物,尤其是狗;房子由我,住哪里都可以。父母方面会照顾得更好,他也可以做到。他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任何时候,都不可以打扰他的工作。
我们的想法有很多契合,不想因为结婚而让生活变得麻烦,在一个适当的年纪结婚,不在乎爱情。第一次相亲其实有点意外就找到一个合适的人了,但是想想可能也是因为双方的要求不算多但是都很致命,而刚好双方都能接受。我对他的了解不算多,但知道家境背景都很清白,毕竟也是慎重选择的。
所以,不出意外,我们结婚了。
意外的舒服。
我们另买了一栋房子,他的事务所承办,我做的设计,双方都很满意。他的工作地点经过我的公司,很顺路,所以可以买好早饭就送我上班。我是下午五点下班,他是六点,刚好他回来之前,我可以把晚饭做好。我们都习惯十点半睡觉,当然他经常在书房加班,倒是我没什么事看看电视就睡了。我偶尔在他空闲坐在沙发上玩手机的时候会跟他吐槽吐槽在播电视剧的剧情,他好像也不排斥,饶有兴致地听我讲着,不发表意见,只笑着。
程先生是个记忆力很好的人,纪念日,节假日,甚至三八妇女节都会在下班的时候带一个包或者其他什么回来。不是浪漫,但很温暖。我记得去年请年假出去旅行的时候,那时他刚结束一个大项目,有一礼拜的休息时间,也就跟我一起去了。我们去了希腊,就是迪丽热巴去的地方,我没有穿婚纱,但是去了那个有人求婚的湖。就只是两个人静静地在船上呆了一会儿。岁月静好。
我第一次没有主动去计划旅行。酒店,游玩地点都是他安排的,没有去搜网红景点,甚至连特色小吃也没有去吃,就走到哪,饿了,随便找一家小饭店,就进去吃了。这其实和我以前不怎么一样,我喜欢计划,我喜欢把时间浪费在这上面。
但也意外的舒服。
相处的过程中,我知道他以前有一个女朋友,但因为事业和爱情冲突,他没有经历去照顾女朋友所有的感受,所以分手了,在情人节他还在加班的那天。他的人生其实和我一样无聊,甚至我觉得比我的更无聊,他只喜欢新闻,健身,读书,工作,典型的三好青年,我妈肯定非常喜欢。但程先生最近被我培养了一个新的爱好,看《盗墓笔记》,就像学生时代带坏学霸同桌一样。我们经常会聊这些,虽然他不是很赞成我磕瓶邪,没办法,直男。
我们领养了一条小狗,是一条串的柯基,程先生的朋友带来的。他说是前主人移民,舍不得这条狗又带不走,想找一个好人家,所以就想到我们了。好可爱,我当即决定要领养它,程先生也很喜欢这条狗。它叫星期五,听说是因为前主人捡到它的时候是星期五。我们给它亲手做了一个窝,找了周末两人都空的时候,去木工坊特意学做的,放在客厅,它很喜欢的一个毯子上。
我们在六个月之后会迎来新的家庭成员,我很期待,他会是一个好父亲的,除了,没那么多时间陪这位新成员。我相信,会等到他真的稳定的时候,我支持他。
在爱情上,程先生不爱我,我知道;我不爱程先生,我也知道。但是,我们已经是家人了,这很好,我们在亲情的基础上爱彼此。
这很好,我的人生。我很庆幸,在二十九岁就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