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岸君说:
不久前被罗媒体人“卖文救女”的故事正反各刷了一遍屏的大家都安好吧? 按照“同情——扒皮——混战——遗忘”的定律,已经步入最后一个阶段了。我们不说这个就要被遗忘的部分,罗嗦一下“卖文”吧。
1.
“卖文”的第一要义,是要买家要合适。
贾雨村在《红楼梦》一书中的买家,首推三位:甄士隐,林如海,贾政。后两位是他后面飞黄腾达的倚仗,而甄士隐的出现则是他发迹的起始。
贾雨村一介书生,家既已败落,又栖身在破庙,处境不可说不困。然而据说怀才就如同怀孕,太久了确实会被人看出来的。既然他不过是“玉在椟中求善价,钗于奁内待时飞。”,他的文连同他的人,都是在待价而沽。
果然他的第一个买家,甄士隐出现了。
出于对雨村才学的赏识,甄士隐老爷在约见贾雨村之前,就时常在家里面唠叨“必非久困之人,每每有意帮助周济他,只是没什么机会。”,连丫头都听见过。但第一回见面,却因为俗务慢待了他。好在雨村并不介意,第二次中秋之约依旧欣然赴会。
当头一轮明月,飞彩凝辉,二人愈添豪兴,酒到杯干。雨村此时已有七八分酒意,狂兴不禁,乃对月寓怀,口号一绝云:时逢三五便团圆,满把晴光护玉栏。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
果然,这篇立意不凡的诗文引来了甄老爷大大的点赞:
“妙哉!吾每谓兄必非久居人下者,今所吟之句,飞腾之兆已见,不日可接履于云霓之上矣。可贺!可贺!”乃亲斟一斗为贺。
就这样,贾雨村得到了他仕途路上的第一桶金。为何这桩买卖如此顺利?与其说是雨村吟得这首诗够好,不如说是这诗找到了合适的听众,借诗言志中印证了甄士隐对他的想象。价钱合适,目标一致——两人一拍即合,一位是潜力创业者,一位是天使投资人。
2.
不光要买卖合适,姿态也要好看。
且看看接受了甄士隐馈赠后,贾雨村是何反应。
雨村收了银衣,不过略谢一语,并不介意,仍是吃酒谈笑。
反观他第一回见面被慢待后,也是同样形状——
雨村打听得前面留饭,不可久待,遂从夹道中自便门出去了。
不以为杵,反而怡然自得,还顺便“拐带”甄家一个丫鬟。难得还能如此好整以暇,宠辱不惊。比起因冷眼而愤世嫉俗,因热络就曲意俯就的大多数人来说,的确算得上是超越得太多了。
我的拙见,卖文者有三品,最高品是卖文气,并非所有人都可以如李白用“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的想象和气场来震慑人;次一级是卖文采,如孟浩然的“纵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长于含蓄浑厚地表情达意;最末一级才卖感情,若逢迎拍马就不能不作低,姿态难看,若属意煽情就不得不夸大其词,以求赚人热泪。何况,煽情最大的冒险在于度,因为试图掌控的本来就是情绪这种飘忽不定的东西,一秒投向你的,下一秒就可能背你而去。
而贾雨村的“人间万姓仰头看”之所以卖得上价钱,就是因为他并未走这第三条路,因此成功与否,胜在姿态不失。
3.
这也证明了“卖文”的第三条正确姿势,那就是遵循“等价交换”的规律。
贾雨村第一次下野后,选择的栖身之所是第二位买家,盐政大人林如海府上。以他之大才屈就去做一个五岁女童的家庭教师,显然是有所求的。果然,还多借林如海之力,才将贾雨村推荐给了第三个买家,他的内兄,贾宝玉的父亲,互补员外郎贾政。贾政孜孜以求的,是证明自己读书人的清贵身份,而协助贾雨村这个才学不凡的草根,恰恰帮了他自己坐实了这个惜才爱才的名声。贾雨村也明白这一点,所以才不惜把自己化身了贾府的半个清客相公,不仅陪老政公吟诗作对,还自告奋勇承担起帮贾政教化宝玉之责。
不管贾雨村为人如何,这条“等价交换”的规律,他是遵守的。一个人占有的社会资源应该由他的价值所决定,一篇文章也理应如此。
一篇文章的价值,应该由它所在的市场来替它下这个判断。时下红火的内容创业,创业者的一份理想,也是希望让文章通过即时反馈的方法,达成等价交换,以期达到市场的有序运行。
但是,如果用“不正义”或是仅仅“不正当”的手段,仗着自己有话语权说一句“卖文”,就占据和吞噬公众的注意力和同情心,又因陷入这个证明与自证的怪圈而的消耗了公共资源,这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这种资源的倾斜,对一个本来就脆弱的系统的作用可能是破坏性的。这种形式的“卖文”,让千千万万尝试用正确姿势“卖文”的人,情何以堪。
文人以笔为刀,你的刀尖刺向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