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神奇的地方,进化到了全民公开跳舞的时代。
我是个害怕在公开场所展露肢体动作的。
虽然在学校也参演过一些舞蹈表演,但毕竟是集体活动,为了某种庆祝活动,目的性很强,对的,关键在于目的性和足够合理,所以那些经历并不轻松,真的发生过程,甚至还是有点超现实。常常忘了刚刚做过什么。就是表演之后的状态。
我恐惧的是纯粹娱乐或放松的去展现自己的肢体。觉得那特别窘迫,虽然我非常欣赏舞蹈。尤其当时云南之旅的动力是偶尔电视里瞥到云南映象舞剧的一个镜头,瞬间发愿我要亲眼去看这个。极其罕见的有愿望的时刻,却给了舞蹈,一个既让我自己畏惧又被全然震颤的东西,在剧场里看到男舞者表演击鼓的激情片段,我大呼小叫好想跟他谈场恋爱。
然而,可笑的转折。当那位十几分钟前还迷倒我的男演员再次上台谢幕时,发现他在我眼中已经泯然众人矣。原来,他只有在舞蹈时,才令我狂热。
后来,我把这种现象的反差理解为,通灵状态和常人状态的不同。所有的艺术形式,文字,舞蹈,戏剧表演,音乐,建筑……一切,凡是可以唤起人的着迷,通通都是艺术家作为一个媒介,接通了另一个世界所营造出来的异态。所有对艺术工作者的崇拜和着迷,往往是巨大的误会,误把媒介当成了信息的源头,误把通灵人当成了灵性本身。
所以每次看到人们追问和迷恋一个扮演了成功角色的演员时,我会对这位演员内心的尴尬深表同情。虽然当演员因某些角色加持成为了明星,他/她常常只能将错就错,配合自己的虚荣或利益,也迎合观众的幻觉,不会不知趣的说出真相:哦,我只是个演员,那个角色与我无关,我只是完成了自己的工作,仅此而已。
酒不醉人人自醉,大家一起发疯就好,发疯,一起就好。
直到最近,偶然在视频节目中,认真盯着广场舞大妈认真翩然的身影几秒,突然明白那种让我起鸡皮疙瘩的尴尬意味着什么——疯狂
舞蹈是最直观表现一个人非常态的身体形式——还包括大街小巷随处可见那些手舞足蹈做着鬼脸逗弄婴儿的成人,有个好玩的事情是,如果只盯着那个成人观看,你绝对会认为他/她是个精神失常患者。而所有的艺术门类,都在做这同一件事。
合法且被常人世界所允许甚至喜爱,能够公开表露出疯狂疯癫状态的渠道,就是艺术。也是孩童。
所以我害怕的,只不过是担心别人发现我居然是个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