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我是一个色女郎,我喜欢美男子,我想这不是什么恶习,谁心里会不想白马王子,倒去钟情一只癞蛤蟆呢。但男人终究是应该以男子汉的形象行走世界的,而非以美男子的头衔而招摇人间。所以,对一个女子赞美她的容貌,是最容易获得好感的。同样方式对待一个男人,人家会以为你的潜台词是说他白铜元宝,中看不中用呢。不过现在有了变通方式,美男子都更新为帅哥了,娇滴滴喊人家一声“帅帅的欧巴”,人家对你好感度瞬间升级五颗星哦。
“以貌取人”这句成语既然存在,说明容貌在世人的心里是有相当分量的,先圣孔夫子也是犯过这样的错误的,当初老夫子受视觉蒙蔽,偏爱徒有虚表的宰我而差点埋没了修身治国的澹台灭明。所以,老夫子后来喟叹:“人不可貌相……”
尽管如此,我依然敢肯定大多数女人还是喜欢美男子的,哦不,是喜欢帅帅的欧巴。
别看美男子表面上不接受这个雅号,事实上都很得意自己有幸拥有一具精美的皮囊,所以你看到的美男子总是自视甚高。爱上美男子更是没有安全感,不是一般女人可以随意尝试的,没有相当的智慧和柔道功夫,这几乎就是一项极度冒险。
漂亮的表姐当初就是誓死爱个美男子,结果由一朵粉雾彤云的芙蓉花变成一支低眉憔悴的宫墙柳,面临怀抱小美男子而淘汰出局的景况。这不,昨天还来我这里凄凄惨惨戚戚地唏嘘了一番,看着太阳偏西,又急急忙忙赶回家去准备那未必有人品赏的晚餐。这样的爱,岂是一声叹息了得。
其实,驾驭美男子不一定要倾城倾国的美女,这是一个技术活,仅有美貌是不够的,要敢于冒险,还要有钢丝上跳芭蕾的本事,你有多灵性,才有多成功。
涟漪不是美女,但是涟漪的丈夫,却绝对是个美男子,而且是很有时尚感的美男子,会写诗,会摄影,会拉小提琴,拉丁舞、街舞、国标跳得令人目眩,身边仕女如云,涟漪却以平平之貌,争得头彩,拥入美男怀,并且备受呵护,不得不令人刮目相看吧。
涟漪能让这个美男子对她鞠躬尽瘁,说起来经验也一般,她当初是学生会联谊部部长,并没有跟那些花蝴蝶一样时时围绕在他的身边,只是过一段就组织一个活动,比如诗会,比如摄影比赛,比如文娱晚会,而她只是提供一个构想,一切场地电线灯光等具体事物,让美男子自己操办,这样美男子为了发挥自己的才艺,就会乐乐乎乎的跟她接触,搞得别人都以为美男子在追求她,最后美男子真的稀里哗啦地爱上了她。更绝的是,婚后涟漪不做饭,说是不会,美男子觉得自己责任重大,总不能自己逍遥饿死老婆,只好做伙夫,天长日久,也就没有了无谓的应酬。
如果当初涟漪跟花蝴蝶们一起翩舞,没准会被美男子认为是一只苍蝇,一掌给拍死了呢。因为她聪明,善于在低调上做华彩的处理,才能把她的爱情演奏成一首非同凡响的乐曲。
所以,要记住,“欧巴”可以喊,但不要动不动一副花痴样流着口水夸:“你真帅你真帅……”要赞叹美男子的能力,不能光赞美他的容貌,此话如“禅”,一说就错。也不要对他太过珍宠,缺乏科束剪修的树木,会旁骛斜出的不成材料。再者,要让他觉得自己重要,是身边这个女人的骑士,为了对得起骑士的封号,必须有点个人牺牲的壮烈情怀。
总之,美男这骑士,其实跟野马差不多,让他跟你红尘作伴,是要用来拐的。 通过对美男子的研究,深得降伏此物精髓的郡主嬷嬷,建议手里正牵着美男子的马笼头的菇凉们,别生拉硬扯,也别死缠烂打,一定要一步一步甜甜蜜蜜的往围城里拐哦。
本文原题《爱上一个美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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