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阴阳差错,在319看了一半《非诚勿扰》。舒淇跟葛优说,一见钟情不是互相瞅着顺眼,而是因为味道相投。这不由得让我想到了我与蚊子的伟大友谊。我体质异常,无论屋里有多少人,蚊子总是围着我转。我有一阵怀疑我是张起灵的兄弟,我们血液都有特异功能,只不过他百毒不侵,我专招五毒。
按照一些古籍的观点,蚊子的性情与水土有关。水土险恶之地,蚊子彪悍无比,能把人吸成骨架;水土温和之地,蚊子人畜无害,喝点露水也就饱了。我不懂水土的事,可这些年走南闯北,没一个地儿的蚊子不厉害。据说云南水土最养人,可去了婺源一趟,油菜花没什么印象,光记着“三只蚊子一盘菜”了。直到今日,提起云南,我想到的还是只有汽锅鸡和蚊子。南方似乎不时兴蚊帐,郊外的小木屋里,我眼巴巴地盯着蚊香头上忽明忽暗的一点红晕,祈祷能有点作用。结果是我熏得够呛,蚊子却不急不慢地掏空我的身体。南方蚊子猖獗,大西北亦然。南疆干燥,蚊子还算收敛;水草丰美的北疆则真可称作聚蚊成雷了。那天我们去一个天鹅保护区,大家坐在皮卡的斗上互相调侃被吹乱的头型,突然雨开始下,蚊子从草丛里被扑腾出来,塞满了整个天空。我闭口不及,瞬间吃了若干蚊子,鼻孔里也塞进几只,干呕了好一阵子……场景堪比恐怖片。我记得小学有篇课文,讲的是草原上的马。“就在那场暴雨的冲击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仿佛分散在所有山谷里的马都被赶到这儿来了。好家伙,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把马换成蚊子,荒谬又传神。
大学里都喜欢搞个小河小池塘,附庸风雅。可惜水常是臭的,反倒成了蚊子繁衍的天堂。我暑假回到南开,没被热死,反被咬死。我常在五宿楼下等杨队。开始时我都是到了再叫她,她下来这阵,我腿上能被咬五六个包。后来我稍聪明一点,出了12宿就谎称自己到了,能缩短等待时间。可就算只等几十秒,还是被咬。在宿舍、主楼待着,腿上也是一片大包。我恨不得往腿上摸100%驱蚊酯。后来我干脆破罐子破摔,在淘宝上买了50块钱的日本止痒药水(据说成分是神经递质阻隔剂),起劲咬吧……心态放平之后,感觉蚊子也没之前烦人了,只是抹药的时候得花点功夫:各个部位,涂药需要点柔韧性。
据说吸血的全是母蚊子,公蚊子只吃花蜜。仔细想想,大概我也算是蚊子届的少女偶像,主妇杀手。看到伟哥的广告,我微微一笑:论起男性雄风,我也算是禽兽级别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