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跟短发的你谈恋爱

1

走出地铁站的时候,空中飘飞着洋洋洒洒的雪花,我感受到北国冬天的寒冷。

我背过身,将墨绿色的围巾扎实地塞进黑色风衣的领口,跺了跺脚,走上了行色匆匆的街道。

三年前的西安,没有今天冷,心情也不似此般雀跃。久别重逢,我开始期待与林暮的见面。

“陈年,陈年,这边。”

忽然我在风雪的呼啸声中听到了自己的名字,越过行人,我看到了一个齐耳短发的女生在向我招手,仔细一看是林暮,我随她走进小酒馆。

“坐,这两年你倒是没变。”

“哈哈,你还留着短发呢。”

她露出浅浅的笑容,转瞬即逝,递给我一个杯子,“西安的冬天,是不是比你那边冷啊。”

我低头,抿了一口不知名字的酒。

这么久过去了,我还是做不到与她四目相对时,淡定从容。

酒入喉,身体渐渐暖和,透过玻璃窗,我才察觉到门口的梧桐树被厚厚的积雪,压得低低的,雪花飞,脚印深深浅浅。

“你跟袁离,还好吗?”

“啊,我们……”

意料之中的意外。

屋子里开着暖气,脸有点热,鞋子上的雪融化了,脚凉了半截。

2

第一次见林暮,是2009年。

我作为插班生,转入旗荣中学高二七班,她是班长,成绩不好的我一开始就不喜欢这个对我指指点点的女生。

枯黄的长发有点自然卷,蜷曲着,像一头慵懒的猫头鹰瘫在枯树上,加上那个粉红色的蝴蝶结发箍,难看死了。

每次遇见她,我都刻意躲闪。

大概是青春期男生的普遍审美,我们都喜欢隔壁班的袁离,文艺清新,喜欢张爱玲,白色连衣裙,安静温柔。

原来,看脸的意识,早在青春期男女的谈资里,开始疯长。

我擅长写诗,成了男生们代写情书的依靠,因而享受到插班生不曾拥有的善待。

林暮就没有我这般幸运,同是插班生的她因为成绩好,被冠以班长之职,遭受冷嘲热讽。

3

男生们趁林暮午睡,用指甲刀去剪她的头发,将黑板擦上的粉笔灰撒在她头上,用胶水黏住她的课本。

我没有参与也没有阻止,插班生的自卑和谨慎,不允许我逞英雄。

随手拿了一本小说,径自跑去天台。

天台,是我排遣情绪的净土。

上课铃声响起,我慢悠悠走回教室,刚一下楼,就听见教室里哄堂大笑,随后,林暮抚着头冲出了门,我站在原地,心情复杂。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在午休时间捣乱,独善其身。

平时坐在座位上安静看小说,心烦意乱看不进书的时候,就在笔记本上乱涂乱画。

我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敢直视林暮,却又特别想看她的正脸,仿佛是一种禁忌。

冒险的少年,总有偷吃禁果的想法。我知道,我只是好奇,绝非喜欢。

那段时间很迷恋电影《蓝色大门》,就在积累本上写了一句:短发女生真他妈酷。

周一的太阳照常升起,林暮面色不改地走进教室。剪了短发。

4

高二下。成绩优异的林暮,去了理科实验班。

我选择了文科,没有了她,反而感到失落,大概是没看过她的正脸,有些许遗憾吧。

好在,我跟袁离做了同桌,后来一起进了文学社。

高考前那个冬天,姥姥去世,我经常在晚自习时伤心得难以自控,偷偷从后门溜出教室,跑到天台去吸烟。

林暮因为成绩下滑,在天台调整情绪,尽管她一向要强,一副打不败的样子,但她的脸上分明有泪。

听说,统考时,几个经常打架的男生故意恶搞,填上了林暮的姓名学号,造成批卷事故,取消了包括林暮在内的该科成绩。

我匆匆转身,打算离开,身后的嘶吼,像是一条绳子拴住了我刚要迈起的脚。

“你站住!你们男生,就是喜欢袁离那种女生,那其他女生就活该被欺负嘛,被捉弄,被看不起,被陷害作弊,不配拥有正常的生活,剪短头发也得不到喜欢的人的注意,就活该孤独终老,一辈子就这么窝囊吗?”

“其实……你长发挺好看的……”

我极力想安慰她,却不知如何面对曾经的自己,后来才知道,林暮偷看了我的积累本,剪了短发。

我,一时语塞,掐灭烟,离开了天台。

放学时,我最后一个离开教室,把我花了一个学期午休写出来的长诗,塞进袁离的抽屉。

推敲再三,尤其是最后一段:

你是长安雪  我是金陵月
没有遥望  眼波难再销魂
不说晚安  深夜如风辗转
我想跟长发的女孩谈恋爱
像池中鱼眷恋着蔚蓝深海
我想跟长发的女孩谈恋爱
像目送的神色盼望着归来

5

毕业,意味着各奔南北。

林暮老家是西安,填报志愿时,在父母的建议下,她全部填了那儿,后来,她被西安交大录取了。

而我,去了南京。

2015年深秋,袁离答应了我的告白。

只是,我们终究不够了解对方的喜欢,把同龄人难得的欣赏误以为是异性的吸引。

没等到初雪,我们和平分手。

12月,我坐飞机去西安看朴树的演唱会,忘记提前订房间的我,只好打电话给林暮。

林暮不方便带我回家。我们找了一家私人电影院,看了《蓝莓之夜》。

电影没有很出彩,有段台词倒是很难忘。

“我不知道该怎么和生活中无法失去的人说再见,所以我没有说再见就离开了。其实离开很多时候都不需要太多措辞,不告而别才是真正的离开,真正的离开永远不必说再见。”

林暮哭了,我没哭。

后半夜,我们坐在天台,冻得瑟瑟发抖,远处的孔明灯冉冉升起,两个人没怎么说话。

天快亮时,林暮睡着了,我搭最早的飞机回了南京。

我想,没说再见的人,终会重逢。

6

天色渐晚,小酒馆的霓虹灯箱被点亮。

林暮从身边的包里,掏出一个米白色的小帆布袋,递给我。是朴树的签名专辑,《猎户星座》。

“我很喜欢里面的《清白之年》,旋律轻轻扬扬,像西安的雪,总让我想起以前的日子,你能用它写个故事吗?”

“我……我不太会写故事。”

她没说话,将另一半耳机塞到我耳朵里,示意我看窗外,灰黄色梧桐树被雪压得低低的,路上行色匆匆,脚印深深浅浅。

“陈年!”

林暮忽然叫了一下,我像是雪地受惊的鸟,条件反射地看着她。

“就写我们吧。”

我第一次这么近地看着林暮的眼睛,好似傍晚的雪,在街灯的照耀下,发出莹润的光,我无奈地点头,心里窃喜。

“那……余生要一起写吗?”

“你说什么?”

“我不喜欢短发,但我喜欢短发的你。”

欢喜如雪,渐渐,绵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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