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篇:梦的内心戏有点多

第一篇:

她在想,长时间注视某个再熟悉不过的简单字,它会变得陌生,那么,眼中镜子里的这个人呢?

束起的天生微卷栗黄色的头发隐藏了少许银丝。昨天朋友说她的眉毛好看,像修过一般,她觉得如果自己是男生,或许有一双剑眉。自认为再普通不过的鼻子下面长着妈妈觉得五官里唯一看得过去的嘴。她没有兴趣研究自己脸上偶尔冒出的“豆豆”或者其它不该有的东西应该用什么化妆品来对付。“多休息、调整心态、补充水分”,她觉得足够了,如果是女孩每月一次的生理提醒,她更加有理由对镜子里的人袖手旁观。此时,她紧紧的盯着自己的眼睛,引用小说里的一句话:“仿佛要看透她的灵魂。”不过大多时候,“仿佛”二字是画蛇添足的修饰词。她喜欢读人,如同喜欢在书店里蹭书看一样。她从每一个人眼睛里画出对这个人第一印象的草稿,并自信她所看到的准确性,只是画自己的那张稿纸至今如此模糊。

镜子里的人曾经对着她即兴跳舞,她从来没有对谁说过她放弃学习舞蹈,是毁掉了一个天赋。“有些东西正确的时间不去做,便再也没有机会做了。”曾经,她很想去扮演电视剧里自己喜欢的角色。现在,她更愿意让自己扮演的角色在自己的剧本里跳舞。

而此时,她觉得第一幕的落幕,应该是女孩拿起水池边的抹布,擦拭因为奶奶生病后污迹增长的镜子,她才不在乎透过干净的镜子看到暗示着经济中下水平的老式装修和家具呢。她正乐在其中,用沾着清水的抹布在镜子上练着她的签名:“江浸月”。这是她中考之前为自己改的名字,据说是对着物理卷子发呆五个小时,在凌晨的梦里梦到的。

“什么是日记?”八岁的小女孩抱着妈妈给她买的第一本西瓜太郎图案的日记本。

“就是记录你一天都做了什么。”

从那天开始,她开始了记录流水账生涯,她记得她的第一篇日记里的一句话:“今天晚上六点二十五分,妈妈给爸爸一个桃子,被爸爸扔在地上了。”

直到某一天,她意识到妈妈当时的语言不够准确,日记是记录每天发生的最有意义的,自己印象最深的一件事。为时晚矣,她已经对日记失去了耐性和兴趣。那本日记记录了当时语言的幼稚和想法的浅薄,于是迫不及待的把它焚尸灭迹。现在虽然后悔没有保留下来,但她刚刚又一次狠心的删除了自己的博客。

今天晚上,她的博客将会出现一篇新的日志,估计这篇日志在她手里活不过四十八小时。

你心

天气:2012年情人节 但愿春天的气息不是虚晃一枪

“有些事情是不能告诉别人的,有些事情是不必告诉别人的,有些事情是根本没有办法告诉别人的,而有些事情即使告诉了别人你也会马上后悔的。”——罗曼·罗兰

希望有人了解你,很久。直到某一天,你宣告自己不再需要,你知道,并非放得下。只是长时间得不到,意识开始为潜意识催眠治疗。

“一个人的痛苦两个人分担就减轻了一半。”可是痛苦在减半的同时,也是在扩散。当倾诉者的痛苦减轻至二分之一,倾听者的痛苦便加重至二分之三——你不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受过伤的人。

不必拉着某个人,听你讲诉过往。听你倾吐苦恼。你的故事,可能浪费了对方的时间,甚至破坏了对方的心情。如果对方也同样在乎你,请不要用你的痛苦给在乎你的人制造更多的痛苦。相反,如果对方并不在乎,你所做的一切只是在浪费自己的信任与真心。

最私密的,不是你的身体,而是内心。

这就是为什么,你的日志,写了删,删了写。赤裸的内心,被所有人看到,不舒服的感觉避免不了。

终于有一天,你宁愿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行走在发生与消逝中,不作任何打扰。

仍然无法抗拒这份需要,所以你安然接受。

你开始相信,在意的人,会愿意,主动读你。聆听你的人,会愿意,主动问你。

即便你将密码藏得再巧妙,有心的人也会找得到。

 ——水寒

赤裸的内心接触空气变幻不定的温度可能偶尔会感到不舒适,不过依然需要让心穿一次比基尼,沐浴一下阳光的!



第二篇:

感受到手机的短信提示震动,江浸月把在书店关门前买下的《法语语法》塞进被妈妈淘汰的黑色三叶草手提包里,拿出电话翻看:

“刚刚打扫了生产区,不远处有两棵树,一棵不知道名字,另一棵也不知道名字…都直直地,剑一般刺向天空”浸月的手机上显示的名字。Mr. Greed。

她抬头,淡淡的目光望了望马路对面的一棵树,回复:

“在车站等车中,斜对面那棵树,树枝蜿蜒曲折,在新旧建筑的背景下,孤独的树,站成了永恒…”

在公交车上,浸月握着手机途经几站,没再收到回复,便将电话也塞进手提包里,站在一个时不时瞥她几眼的小学弟和一对“盘根错节”着相拥而眠的情侣夹缝间,直到公交车报出无比熟悉的站名。

走在熟悉的居民区小路间,伴着锅碗瓢盆的交响飘出了阵阵菜香,“这家在做镰刀鱼,隔壁在做韭菜炒干豆腐…还是炒鸡蛋?”

众人前控制表情来掩藏情绪做得很好的浸月,独自走在乍暖还寒的回家路,眼里露出一丝苦涩。

“奶奶每年夏天天天炖豆角,每天回家第一句听到的就是‘吃饭没,我熬芸豆’。”当年在肯德基点了杯可乐,一边自习一边和初中同学闲聊家人。

二十个夏天的芸豆,大概不会再有第二十一个夏天了。

不挑食

天气:熟悉的家乡寒气拂面

“小晴最爱吃粘食,从小我就知道,元宵她自己一个人能吃一斤呢!”妈妈见满桌家人不相信“不信你问她。”

“哪有?”我露出无辜的表情。

“你奶说的。”

我再咬一口姥姥家裹着花生米的粽子,不想为自己辩护不太喜欢吃甜食的人一斤元宵不撑死也腻死了。我妈妈觉得类似的“吃一斤元宵”谈资很有趣,所以每次都忽略我的“洗白”抗议,继续和其他人“分享”。

妈妈知道我喜欢吃粘食,但她不知道我没有像她认为的那么爱吃粽子,不过因为家人“发现”我“喜欢”吃粽子很开心,不挑食的我决定从那时起很爱吃粽子。

以上是我的过去完成时,过去时是在大年初一的团圆饭。

“吃点鱼,你爷炖的,你孙女和她爷一个口味,都爱吃元宵,还爱吃酸菜,每年家里酸菜缸的酸菜都让你和你爷吃了。”

后来,妈妈和我说,她说那些话是担心病重的奶奶某天走了之后,被留下近年身体每况愈下的爷爷。妈妈想让爷爷对生活有点儿盼头,知道疼爱的孙女还喜欢吃他做的菜。

我点了点头。其实这些我都知道,所以我才在饭桌上配合的吃得“摇头晃脑”,来者不拒的“狮子大开口”。毫无保留的流露喜悦之情于我不易,许多年后才有的一顿团圆饭,我知道以后再不会有了。

像一只猫一般的嚼着鱼肉时,脑海中闪过高考之后的某顿家中便饭,奶奶习惯性的把菜盘推向距离我近的地方,曾经我会很不耐烦的吵嚷几句。而那次,忽然意识到,真心盼着自己多吃几口的人在这世上会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心怀各种目的为自己夹菜的人。

成长的代价就是随着年岁增长、时光流逝,认识自己的人只知江浸月,呼唤自己昵称“小晴”的人会越来越少。

我记得我抬头环视餐桌前的这些人:往而不可追者年也,去而不可见者亲也。

——愿心晴朗



第三篇:

Flash软件课之后,浸月绕着中心商业区的几幢大厦转了好久,周六的午餐时间各家餐厅人满为患。

“打扰一下,我……”她打量着拽住她衣角的男人,不修边幅,四方脸的两边肉有些下坠,衣领脏迹可见,之后的话浸月没有去听,摇了摇头打算往前走。

“我每天上午看一个,下午看一个,大街上看到你是觉得缘分…”浸月知道他会锲而不舍,索性静下心来听“看你的面相与众不同,以及走路姿势……你是贵夫人命…”

浸月的表情显露谨慎的笑容,她清楚的记得三年前第一次遇见他时,他说她是三千个人中仅有两个的人。

“我说几句,如果我说对了你就听,不对就不听。你平时别看挺温和,发起脾气来也挺倔强。”

说对了,这位三年前把我拽在大街上也是这么说的——她在心中肯定。不过浸月自认为从眉眼间读得出这层浅显的性格特征并非难事。

“你用情起来挺深,你对象是干嘛的,多大?”

浸月心里叹气,同样的问题,又来了…“我没有男朋友。”

“以前呢?”

哦对了,上次还说我余情未了来着。“以前也没有。”

“你晚点处对象挺好,你是上学?在哪里上学?”

“在C市读大学。”

她想起上次他说,学业上总是失之交臂,这点他说对了,仿佛预言了后来高考一塌糊涂的成绩和波折不断的报考。

“你多大,属什么?”

“属羊。”

“属羊的今年阴历三月犯煞,我说一句话你别不爱听,今年阴历三月你有血光之灾。你听我给你说说,看看能不能帮你解了,没有多少钱,省几次零食的钱也就出来了。”

连说服的说辞都和上次的一样,浸月知道他在观察自己的表情反应,而她也暗自思忖,如果她说的是奶奶的病,她无能为力。她想起得知奶奶重病之前,信算命的妈妈几天前曾被算出有丧事。丧事和血光之灾,不是一码事吧?浸月自认不是迷信之人,不过既然听到这些,不可能完全不介怀,她抬头望了望不远处的那幢景亭街大厦,眼前的这个人建议去二楼私下聊聊,说辞是看相不宜在大街吵闹的地方看。

跟在后面走的浸月有些奇怪,二楼是卖服装的地方,哪里清净了……一瞬间,脑海里出现各种字眼:“迷药。”“传销。”“人质。”而且他走路的速度,转眼间已经拉开自己十多步的距离……“难道是他不想让别人看到我和他一块走,减少目击证人?”

昨天看的谍战片《东风雨》今天给浸月的想象力借了不少东风。不过,对不住了,她顿了一下,确认前面这个人没有回头的打算,她转身快跑几步走进楼拐角他的视线之外,加速三十米跑进了新华书店员工通道。

“那你就让他看看呗,那么多人怕什么,你又不吃他东西……”

“迷药还用吃东西吗?”

浸月翻出短信:“U R NOT ALONE.Mr Greed”点击回复,编写:“有时候需要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人,才懂得深陷困境与危险时解救自己。”看着编好的短信,最终按下“取消发送”。

公交车上,浸月陷入令自己咬牙切齿的回忆——

“你的身体被除了父亲的其他男人碰过。”这是看面相的人三年前说过的一句话。

小学毕业,准备随着到首都办事的父亲游玩,在去火车站的公交车上,那个现在看到依然一眼认得出的男人,不过她希望他已经死了,最好是不得好死。

他穿着黄绿色的布衣服,把自己的座位让给了一个小朋友,然后站在自己的旁边,背对着浸月,小动作的触碰浸月的手臂。浸月躲开,他收手。只是一分钟后更加变本加厉。实在躲不开,回头对低头摆弄手机发信息的爸爸说话,引起爸爸的注意力:“还有几站下车?”

爸爸对于她的问题有些奇怪,但还是微笑回答:“还有好几站呢。”然后爸爸看到了那个男人,脸色很不好的说:“浸月起来,把座位让给他。”

“不用。”那男人开口说话,转过身开始明目张胆的看着浸月。

浸月想起妈妈说过,爸爸曾经在公交车上遇到试图偷他钱包的扒手,在车行进时爸爸不做声,直到公交车进站车门打开的一刹那,爸爸直接把那小偷踹了下去。妈妈担心车上有带刀的同伙,觉得爸爸不考虑后果。浸月知道这个上了年纪的变态不会有同伙,咬牙切齿的遗憾没有随身带着图钉或者大头针,否则一定毫不留情的按在他手上一根留着挂壁画。以为自己的北京之旅心情就这样毁了,可是颐和园的十里荷花不染淤泥的清香和濯涟不妖的姿态,扫去了浸月所有阴霾。

如她之名,临江浸月。

回忆至此,浸月仿佛透过心底的镜子看到自己眼中的厌恨,那副令人作呕的犯罪面孔浮现在眼前。

“我想如果某天再次遇到他,我或许会希望自己引起他的注意,然后在他爪子再次不安分的时候狠狠的揍他一顿。”

她删掉了以上即将发表的状态,重敲键盘——

“前人认为‘恐惧的根源来自未知’,而无法判断真假的‘已知’带来的恐惧更加使人难以释怀。我能做的,依然是以自己坚持着的步调走下去。”

浸月准备电脑之前打开了百度搜索引擎,查了百科里关于“血光之灾”的破解方法,给出的答案麻烦浪费又不环保。点击进入了某个算命网,发现里面链接的各种“保命开运”首饰,忽然想到,那个看面相的或许是某家卖香火或者玉佩首饰店的“掮客”。



第四篇:

短信的震动惊醒了伏案而梦的江浸月,她慵懒的抬起右手臂支起半个身子,无神的盯着藕荷色手机花瓣图案内嵌的提示灯光闪烁,按下阅读键。

“水寒,也命你一个作文题如何?”是浸月的高中同学,现在在D市一所第二批本科学校读对外汉语,她有一个非常武侠小说的名字,阮离依。

“说来听听。”

“当春天姗姗迟来”

“是世界末日牵绊了她的脚步。”

浸月将电话放回手旁,重新捧起瓷杯里温热的玫瑰花茶放在嘴边,看着电脑屏幕想着刚刚看完的Gossip Girl第五季第14集:自己欣赏的Queen S爱着的Lonely Boy正在给她最好的朋友Queen B披着闪亮的铠甲当骑士,S又为了B和C终成眷属心甘情愿背了黑锅,想起借此为Serena写点祝福也好。或者可以拿腔作调的假装舞文弄墨一番,写篇矫揉造作的被高呼“文艺范儿”的小女儿文字。再或者拖延症患者再次豪情壮志一番,乘着雪莱的“冬天和春天的辩证关系”的东风写一堆慷慨激昂的热血文字,把傲骨冰心的雪中寒梅意象请出来借花喻人,隔三差五给自己上一堂励志课来个精神洗礼。只是,有些曾经捍卫或者用来捍卫的东西都已被自己推翻或者摒弃。浸月相信植物有感觉甚至有感情,如果梅花有思维,如果梅花晓得四季的模样,如果她可以有选择,她也未必会选择站在岁寒三友之列,花中君子也会有耐不得孤芳自赏的时刻吧。

当春天姗姗迟来

时间: 错觉一个礼拜后放假的开学一个礼拜之后

春天,我最喜欢。曾经,最喜欢秋天。不再喜欢秋天,是因为意识到秋天来了,冬天也不会远了。喜欢上了春天,更多因为春天过后还有夏天和秋天。说到底,我是在逃避冬天。

小时候,全球变暖还没有这么严重,更没有流行单衣与羽绒外套的搭配,只是觉得冬天里穿的衣服好多,有时觉得像窝瓜,有时觉得像狗熊。后来,吃到了很差的平衡力带来的苦果。走在冰路上,险些滑倒时,站稳后内心深处泛起一股难以言喻的后怕,不幸摔倒时,急忙起身行走只为了将尴尬抛在脑后,更不让自己去想险些感受到的无助。犹记得读高中时,冬天里我宁可在校服里面穿妈妈多年前手织的毛衣,都不愿意在校服外面穿外衣,又因高中军训时没有用防晒霜,被同学笑称“防晒防冻的材质”。这段记忆,有些苦涩。没有用防晒霜是因为没有经验而产生的失误。冬天里不穿大衣,不过是觉得在教室里没有足够的空间放置衣物,很麻烦。怕麻烦的人最会给自己找麻烦,每次被人说“不怕冷”,表面上一笑置之,心里都会有些小委屈,产生了委屈又会骂自己活该。人总是会做一些自相矛盾的事,不会在冬天碎碎念抱怨天气做鸵鸟状缩成一团,也很少做出和女生们抱在一起取暖的动作,又理智的告诉自己越想越冷的小道理,已经做到了这个地步,怎期望会有人私人医生一般的时刻观测自己体内的温度计?更何况,就连自己至今也迷惑,究竟是自己比他人体质更抗寒一点,还是感受到的是同样的温度,不过自己的内心对冷的标准定义得更高一点?

不得不提大学所在城市的冬天,C市的冬天就是不必让自己纠结这样一个问题的地方,我可以肯定且自信的说:这里的冬天是货真价实的冷,如假包换的冷。自己从来不是对于小苦小难念念不休抱怨不已的女孩子,何故抓住比家里低了几摄氏度的话题牢牢不放?我知道,自己心里有一道坎儿,曾经在这道坎上绊倒,绊到了这座拥有很美的名字的很美的城市。是的,我看得到这座城市的好,却无法如对待从前停留过或者路过的城市那般,对这座城市产生太多的正面感情。同样的原因,不合意的丁点儿地方,对于自己都是雪上添霜。我不过是个阴暗面太重的人,恶劣的情绪在干燥的气候里,如同柴火一点就着,无理取闹。

写到这里,歇了一会儿,猜想,如果这是一篇中学时代的命题作文,写了以上如此长地毯式的铺垫,很有可能被老师当做跑题作文的反面教材典范了吧。好吧,下面要开始“话锋一转”,多拷贝几遍题目,既然点题失败就勉强扣题吧,否则实在是浪费了如此漂亮的标题——

当春天姗姗迟来,我想起自己也曾在雪地里奔跑,然后和小伙伴们扑在雪地里打滚;

当春天姗姗迟来,我想起爸爸和我在公园里堆的雪人,我给它戴上了我的围巾,离开时一步三回头想着“很快它就会融化,会消失,再回到这个地方时它不会挂着傻傻的笑容等我”。

当春天姗姗迟来,我想起在最听话的时候,爸爸告诉我不要和人打雪仗,因为有小孩被雪球里藏着的沙子把眼睛打成双目失明。“小时候”这三个字,本身就是一场催眠,所以不参与打雪仗成为了一种习惯绵延至今。

当春天姗姗迟来,我想起C市的冬景很美,我想起大学里松树上被冻成冰的蜘蛛网,我想起将洗好的毛衣外套挂在阳台的晾衣绳上,晚上拎着“银装素裹”的衣服回寝室时,为正在上网的室友们提供了笑料。我再薄情寡义也不会忘记,C市的温度凝结了美好的点点滴滴,存留在记忆里。

当春天姗姗迟来,我在冬天里为自己加衣服,注意在饮食上补充热量,照顾好自己。

当春天姗姗迟来,我真的想有人陪我再堆一个很大的雪人。

当春天姗姗迟来,我要努力的感受冬天的美好。

当春天姗姗迟来,我会谦虚的接受风刀霜剑的雕琢。

当春天姗姗迟来,我相信春天终究会来。

所以,当春天姗姗迟来,我会在冬天里,等下去。

——感冒初愈的水寒



第五篇:

这一晚,浸月睡得很累,梦里的她可没有一丁点儿“宅”的迹象。

梦中的天空出现了一朵黑色浓重的云块,然后直下的砸了下来,旁边的所有人惊叫着躲开,她想跑而身体动不得,明明只需挪开几步,便可以自救。最终,没有人把她拉开,那朵黑色的云也没有砸到她。她看到那团黑色落地砸碎的一刹那,藏在云里的十多个气球腾空飞远。

而后梦里的她紧紧地抓住一个人的手臂,依靠在那个人的肩头,那一刻,梦里的她很安心。只是她不认得那个人是谁,也不知醒来之后有生之年会不会遇见,浸月清楚自己身处梦境。梦里的他陪她走过泥泞的小路,那条小路上,小猫咪小兔子安逸的玩耍在格桑花之下,然后他陪着她就这样的走着......

而后她又梦到她回了家,家中奶奶坐在沙发上吃着家乡话叫做“火勺”的酥饼,染得乌黑的头发是放疗前的模样。然后,她梦到一场葬礼......

醒来睁眼的一瞬间,她以为自己睡在家里,意识到仍躺在被架空的宿舍床铺上时,不想起床。或许六个多小时的睡眠无法消化昨晚的那片扑热息痛,哦,现在换了包装的药片叫做“对乙酰氨基酚片”。

“我了解你。你只是需要,有一个人能让你依赖一次的机会,哪怕是一小会儿。任何人都没有必要再对你说什么见鬼的‘内心强大’,我知道你强大的内心已经使你透支并不以为然,不知疼痛的人发现伤口总是很迟钝,这很危险。”浸月抱着棉被对着窗帘透出的晨曦发呆,她想象着能够有人亲口对她说出这一段话。

梦从来不说谎,浸月总是可以从中得知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即便梦醒时分她会怔怔然,可在这个活生生的世界里,面对困难与挫折,她第一个甚至唯一想到的,仍然是自己,并且享受着征服困境的过程和结果。

浸月揉了揉疲倦的眼,将MP3中的英文歌Night Pray调成单曲循环。

属于我

天气:天空如我心般晴朗

我想起——

“茱莉亚·罗伯茨的侄女艾玛·罗伯茨演过一部电影叫做《野孩子》,我知道你不能看过......”

“我看过《野孩子》。”我回头自认为从容的打断阮离依在Photoshop课上语速很快的开小差,欣赏她惊讶的目光:“你居然看过《野孩子》?”

“我不但看过,而且很喜欢这部电影。”

又想起——

假期宅在家里整理书柜时,姑姑抽出一本装帧有些幼稚的心理测试杂志,对我说:“这不像是你的书。”

“这就是我的书。”我似笑非笑,懒得解释。

再想起——

与发小Julie相约暑假去健身房时,她指着宣传单上的民族舞课程:“我觉得你比较适合这个。”

“其实...我更喜欢动感韵律更强一点的舞蹈,例如拉丁。”看着她难以置信的表情,我咽下了那句“其实也是最适合。”

想起这些,只是因为寒假时一时兴起,买了一副Hello Kitty的眼镜框,并为之配上了近视镜片。戴着它回到学校,学姐笑着摇了摇头:“No.No.No.It's not your style.”

有些哭笑不得。

平时吃水果蔬菜维生素的人偶尔吃一下肯德基麦当劳就被人接受不了,不过垃圾食品之所以被人接受还是说明它的味道多多少少具有诱惑力的,而我也不认为欧美校园电影和迪斯尼风格是垃圾。

而我真正在意的是他们认真的问了一句:“你是因为有几个学姐前几天戴着同样的镜框才买的吗?”

“一样的?”

“一模一样。”

我感受到当时的自己在保护着自己的骄傲,不自觉的高昂起在意一辈子的头颅:“我从来不会效仿别人。”如果我可以毫无顾忌一些,我可以当场摘下眼镜按在桌角上折成两截,但我不会这么做,家族遗传的坏脾气到我这一辈已经进化了很多。

网络上流传的那句话很有道理:“人通常只对有安全感的人发脾气。”可是反观自己却是很卑鄙,总是伤害最不会伤害自己的家人,例如将自己抚养至今的奶奶。

似乎某本教育类书籍曾经说过,每个人在孩子时代都有一阵子会有很强的模仿欲。对于自己,我的模仿天分表现在了言行之上。直白的说,“撞衫”这个令人尴尬的词汇出现之前,我也没有模仿别人装扮的习惯。

每每听到营业员说着“这款最近特别畅销,卖得特别火。”之类的拉拢语时,往往坚定了我......转身离去的决心。我不喜欢“趋之若鹜”这个成语,虽然用在这里贬义被夸张了很多。

摆弄一会儿眼镜上的红色蝴蝶结......“你要相信这个眼镜不同的人戴着会有不同的风格。最重要的,你要有一股自负,自负同样的东西,你会驾驭得比别人好,就算不如他人,你买了它也只是因为喜欢。就这般被影响,很蠢。”如果反复的对自己说同样的一个道理,那么一定是说服不了自己的。(我犹豫了一下是不是应该将“自负”替换成“自信”,作罢——空穴来风的自信分明是自负。)

幼稚肤浅的我,依然决定下次放假时将它打包带回家。

——被戴了“高雅”帽子很久的水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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