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问我,我喜欢什么样的男人,那我一定告诉你,我喜欢爱书的男人。如果你问我,为什么喜欢爱书的男人,那我一定会告诉你,因为我爱书,所以我爱屋及乌。
说到这里,或许你会很疑惑,我为什么会这样选择?那我不得嫁给书店老板吗?他书最多。当然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愿意,问题是书店老板估计不喜欢我这样的小女孩。
小时候,我就很爱书,八九岁和母亲读完了《红楼梦》《粉妆楼》《隋唐演义》《杨家将》这样子,厚厚的,如砖头般的书。那时候,我没有钱,书都是借来的所以格外珍惜。长大一些,我对书的痴迷更甚,在学校里最喜欢的地方就是教学楼角落里那个破烂的图书馆。
微风袭来,坐在操场的角落里,听着风划过树叶的声音,捧着陈旧的书,头发略过耳边。这是我最完美的青春。大学这会儿,我读书读得起劲。我少买化妆品,有时穷到没钱买衣服,但我必买书。 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的书中有我的青春。
我谈过几次恋爱,但每次都惨淡收场。我学过一些东西,但都好景不长,唯有读书,我一生未变。如果你说我爱什么的人,期待什么样感情,我期待的恋人就好比书。陪我穿过岁月,穿过明天,穿过所有悲欢。
海浪是好看的,被风吹过所有余晖,但浪潮退去了之后,那才是生活,生活的本真。我的恋人,我希望你能陪我去看一场余晖,在潮水退去依旧相拥。
像书的男人应该是个怎样的男人?懂我,知我,不强求我过他期许的生活。爱书的男人,必定会懂得爱书之人。
记得和亦秋恋爱那会儿,他常和我说,读书和不读书之人的区别。常和我笑谈,“落霞与孤鹜齐飞”和“卧槽,那只鸟好大”的段子。我好读书,我笑他是只会说“666”的男人。不过这句话还真应验了,我们最后一次搬家的那天,他自嘲地说,“为什么你能写出很美的文字?我就写不出”。我轻笑,回了他,“你会说666”。他不再说话,低迷地看着我的忧伤。从那一刻起,我们彻底决裂了,我们两个不相融的灵魂,从灵魂交接处迅速撕开,放大。
我酷爱文字,要是没了它,我就没了光。我痴迷于读书,要是我的另一半无法理解我读书,那我活着有多孤单。但人与人之间是不同的,并不是你喜欢的别人就喜欢,这也是知己难寻的缘由。
我每写完一段文字就兴匆匆地分享给对方,希望哪怕得到一点点认同我都是极其喜欢的。但我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东西,别人压根不喜欢。分享太多反而对他人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亦秋这人很闷,不懂得拒绝,他不说我也不知道,久了就成了伤,忍不了了,某天突然就大爆发。他和我说我的文字对他造成困扰这件事,让我自我怀疑了好久。我觉得我特别差劲,我怎么这么没情商。后来,我遇到了寒,我才知道,其实我并没有错,他也没有错,我们不过是不适合。
凡事爱写作的人,分享的文字总是多些,每天的感想积累一堆,看花哭花,看鸟屎都觉得挺很好看的。写完一篇文章,心情好得想开花,自然想第一时间分享给最亲密的人,不过悲哀的是他刚巧不喜欢。
这就难办了,改造人是件最难的事,没得法,只好换人。
寒是个文人,是个不排斥商业,热于探索的文人。我们同是处女座,我们都爱酒,爱书,爱文字,我们在一起可以聊很多。性,历史,未来,所爱过的人,所有过的路,所看过的书,还有那些内心的小九九……
初见的时候,寒对我说,“一看我就知道是你”。我笑着说,“我们一见如故”。
相逢情便深,恨不相逢早,这就是我们相恋的诠释。
在寒跟我告白的那天,他问我,“我可以喜欢你吗?”我回答,“我对你不只是喜欢”。不只是喜欢,这就成我后来无数次不承认我是他女朋友的理由。
寒,我想和你结婚。我恋爱早谈够了,我只想结婚,让你成为我的书,放在枕边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