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杀少正卯是文化史上一桩公案,有人说杀得好,有人说是污迹,还有人说没那回事。两千多年过去了,这事仍在争论中。
经研究,笔者得出以下结论,供各位参考:
一、孔子杀少正卯是可信的。
记载孔子杀少正卯的典籍很多。
《荀子》载:“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史记》、《淮南子》、《汉书》、《后汉书》、《晋书》、《宋书》、《魏书》、《梁书》、《隋书》、《旧唐书》、《新唐书》、《资治通鉴》、《宋史》等史学要典对此事均采信。
记载此事最详细的是《孔子家语》:“孔子为鲁司寇,摄行相事...朝政七日而诛乱政大夫少正卯,戮之于两观之下,尸于朝三日。”
《孔子家语》是曹魏时期经学大师王肃从自己的学生孔子后人孔猛那里得到的,注解后流行于世。《孔子家语》中的孔子形象更加丰富,有些内容跟孔子被树立起的“圣人”形象不太符合,所以有尊孔学者疑其为王肃伪作。
20世纪70年代,中国先后出土了与《孔子家语》内容类似的先秦文献资料,伪造说不攻自破。
荀子是比较严谨的学者,《孔子家语》的可信度如今也得到广泛认可,被誉为“研究孔子第一书”,其中记载的孔子诛少正卯一事当采信无疑。
二、少正卯地位相当高。
孔子死后成“圣”,少正卯的资料几乎被洗尽。虽如此,我们仍能从历史典籍中寻出蛛丝马迹。
东汉高诱注《淮南子》曰:“少正,官名,卯其名也。”也就是说,少正卯的中的“少正”是官名,“卯”是他的名字。“少正”在春秋时期的地位依然是很高的,有多高呢?
明代唐顺之《稗编》载:“周制,六官之长曰正,则其贰谓之‘少正’。”西周官制中六官为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在周天子那里,“大正”位在天子一人之下,众官之上。在诸侯国,少正位在诸侯一人之下,众官之上。
《逸周书·尝麦篇》载:“维四年孟夏,王初祈祷于宗庙,乃尝麦于太祖。是月,王命大正正刑书。”翻译过来为:“在孟夏四月,成王第一次在宗庙祈祷,并向太祖祭献新麦。这一月,成王命令大正修订刑书。”这段文字说明西周确实有大正官。大正负责各种法律规章的制定并教化天下。
少正卯时期,虽然“少正”之权被弱化,公侯提拔的亲信助理“相”的职权被强化,但“少正”作为司法及教育长官,依然显赫。
“大正”、“少正”都是正民官,由来已久。
炎黄时期,黄帝之父曾为地方诸侯长,称为“少典”。其上级炎帝为部落联盟最高领袖,或称“大典”。“大典”和“少典”都是正民官,为后世“大正”、“少正”之雏形。
尧舜时期,皋陶为“大理”。“大典”“大理”“大正”职责差不多,都是全面负责教化及刑狱,维护社会秩序,淳化社会风气,为众官之长。不过,“大典”位阶最高,因其本身就是部落联盟领袖;“大理”降了一级,不是最高领袖,但有大块封地;“大正”又降一级,即便有封地,也比“大理”小很多,这样可防范其夺取最高权力。
西周时期的“大正”负责教育、司法、监察,下听民意,上谏天子。“少正”比“大正”次一级,主管诸侯国一国的教育、司法、监察,同样听民意,谏公侯。
少正卯作为鲁国最高教化官、司法官,得民拥护且门生故吏遍及各地,社会地位崇高,甚至他的“少正”一职可能承袭父祖,以官为姓,为世卿。
别说孔子,就是鲁国国君想动他都要掂量掂量。
三、少正卯没有违法犯罪。
孔子杀少正卯后,群情汹汹,即便是孔门弟子,也无法接受。杀人总要有个罪名,《荀子·宥坐》中记载着孔子给出的五条罪名。
少正卯第一条罪状叫做“心达而险”,就是通达事理而心存险恶目的。少正卯主管全鲁司法及教育,当然应该通达事理,说他心存险恶目的,说白了就是没像孔子一样站在鲁国公室一边。
少正卯的第二条罪状是“行辟而坚”,就是特立独行且坚决不合群。再翻译成比较容易懂的话就是一意孤行不听招呼。不坚持独立还是合格的司法官吗?
少正卯第三条罪状是“言伪而辩”,就是说话不在理却能言善辩。作为鲁国最高司法及教育长官,怎么会说话不在理呢?民众认为在理,旧秩序的维护者便会认为不在理。
少正卯第四条罪状是“记丑而博”——不仅记录着黑暗丑陋的事,还记了很多。作为最高司法官,他应该是鲁国最知社会黑暗的人。如果他像孔子一样“为尊者讳”,压力或许小一些。
少正卯第五条罪状是“顺非而泽”,——对种种非议行为,不仅不制止,还使此风越来越盛。
“其居处足以摄徒成党,其谈说足以饰邪莹众,其强御足以反是独立,此乃人之奸雄,有不可以不除。”如果不杀少正卯,在他周围就会聚徒成党,他的言论足以美化“破坏规矩”的行为并迷惑民众,他们强大的抵抗力足以反对公室自成一系,他是人中奸雄,不能不杀啊!
少正卯曾面临的压力一定很大。可从西周立国始,听民意,淳民风便是“正民官”职责所在,他责无旁贷呀!他并没有违法犯罪,如果硬说他犯罪了,那便是他站在了民众一边,坚持了大周设置“正民官”的初心,对不断沉沦的社会构成了威胁。
那是一个变革的时代。春秋时期,井田制没落,贵族领主日渐腐朽,隶民为获得私有土地、财产及各种自主发展权不断反抗。
是维护旧制还是予民自由?显然,少正卯和孔子分别站在了不同的阵营。
四、孔子办学的水很深。
有人会问:既然少正卯是鲁国最高司法及教育长官,把他撤职,让他蹦跶不成就得了,不一定要杀人呀!
这一点,鲁公室想过了。
当时的正民官非常讲究民望,而民望是撤不掉的。把少正卯司法官职位撤了,百姓有矛盾还会去请他裁决,你能怎样?把他的教育官职位撤了,大家还是愿意去听他讲课,你又能怎样?
在公室支持下,孔子办起了学校,这学校水可深了!
有人说孔子办学是为了挣培训费,错了!孔子说:“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这句话是说:凡主动带十条干牛肉过来的,我都会教他们。然后呢,有人就把十条干牛肉解释成学费。
要知道,春秋时期有货币的,收学费即便不收金属货币,也得收布币什么的。这干牛肉别说学费,连生活费都算不上,只能说带了点菜过来。到孔子家学习通常都要呆上一段时间,吃住免费不说,你不带点菜表示一下,实在说不过去,不然没饭吃的乞丐都来“学习”了。
有人说孔子办的是私学,也错了!孔子办学的本质是在要与少正卯争夺影响力,进而看谁有更高的民望,谁能掌控鲁国的司法跟教育。如果说少正卯办的是鲁国第一文官学校,那么孔子办的则是鲁国第二文官学校。
孔子办的不是私学,更非首个私学。他的办学有着浓厚的公室背景,跟少正卯没任何区别。周朝任何一个诸侯国中司法及教育的主管者都像少正卯一样有普法及教育民众的义务,因此,他们的“办学”都不是纯私学。
说到讲课水平,孔子真差得远。东汉思想家王充的《论衡·讲瑞》中记载:“少正卯在鲁与孔子并。孔子之门,三盈三虚,唯颜渊不去。……门人去孔子,归少正卯……”只要少正卯开课,所有学生都毫不客气地抛弃孔子,来多少走多少。只有孔子家的穷亲戚颜回不走,也许他是连牛肉干都交不起,怕孔子怪罪,就这样孔子也很感动,温暖啊!
教,然后知困。孔子没经过专业训练,其水平难跟少正卯比,学生们不听他的课完全可以理解。为提高水平,孔子想去洛邑向老子学习。《史记·孔子世家》载:“鲁君与之一乘车,两马,一竖子俱”,公室成员南宫敬叔陪他一起去学习。这说明孔子办学和鲁公室关系密切,不然不会给他公车及仆人。
以老子名望,孔子如果没有鲁公室加持,也许见不到老子。但因为他打着鲁君旗号,又是和公室成员一块来的,加之当时孔子真面目没完全暴露,整天说着“朝闻道,夕死可矣”,挺有诚意,老子不好拒绝。但老子对孔子的印象似乎不太好,《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载,孔子结束在洛邑的学习回鲁国时,老子送他话:“去子之骄气与多欲,态色与淫志,是皆无益于子之身。”这说明在老子看来,孔子骄气多欲,志虑不纯
无论老子怎么看孔子,孔子到洛邑进修后学校的宣传材料有啦!《孔子家语》说:“自周反鲁,道弥尊矣,远方弟子之进,盖三千矣。”就是说从洛邑进修回到鲁国后,孔子知名度大为提高,弟子达到了三千之多。看来老子的招牌挺好用。
五、老子是中国最后一任大正官。
《史记》中,司马迁说老子是周守藏室之史,这个记载是可信的。不过老子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职务不为人知——他是周王朝最后一任大正官!
是不是真的?太雷人了吧?
《老子》74章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者矣。”
翻译过来便是:“民众不怕死亡,又怎么能用死亡来恐吓他们呢?假如有人使百姓总畏惧死亡的话——而对那些邪恶的人——我们把他抓来杀了,谁还敢呢?一定要由司法机构去杀人,如果代替司法机构去杀人,就如同代替高级木匠砍木头,很少有不伤自己手的。”
“吾得执而杀之”说明什么?如果老子仅是一个守藏室之史,他根本谈不上抓人杀人。况且让老百姓恐惧死亡的人不是普通人,恶行“奇”中包含灭族、酷刑、羞辱女眷等等,以此威胁百姓不得反抗,干这些事的人都是领主贵族。能把贵族抓来杀掉的,不是最高司法长官大正官又是什么呢?这话表明尽管老子当时已削官去国,其在司法领域的自信心和影响力依然存在。
从老子对“代司杀者杀”这一行为不满的表述中,我们知道老子是主张司法独立的。无奈,他这个“司杀者”的职权已被剥夺。
老子姓李名耳,皋陶后裔,其先辈屡为最高司法官,历经夏、商、西周。正是在是非对错、法从何来的反复诘问中,老子才提炼出“道”这一硕大无比的文明果实。
老子时代,守旧派主张“仁”,改革派主张“道”。“仁”的核心思想是维护领主所有制,在此基础上,对百姓少点剥削以延长统治。“道”的核心思想是予民自由,保护民众的土地等私有产权及自主发展权。
各级领主贵族多主张“仁”,因为他们要维护自身固有的利益。“正民官”这个群体多信奉“道”,因为在周朝的制度设计中,他们就是民意的倾听者,代表者。他们立法要与民众沟通,普法要与民众沟通,判决要让民众心服口服,这些都与民意息息相关。
做为大正官,老子精通周朝法制仪轨,更把“道”上升为了一个极端重要的文化概念,影响了一代代的中国人。
六、少正卯被杀是改革派全面失势的结果。
本来,鲁国公室是不敢杀少正卯的。他们只能通过让孔子开办文官学校来跟少正卯争夺教育及司法权力。
老子被夺去大正官一职,改任守藏室之史后,少正卯的处境变得更加危险,因为在洛邑这个最高层级上,他已失去了保护。随着郑国改革派代表人物,制定新刑法的邓析被杀,凶手却没有受到惩罚,少正卯的处境越来越危险。
如他及时收敛,保持低调,也许会躲过一劫,但他没有屈膝,还在坚持着自己的信仰,表达着民众的意愿。
于是,西元前496年,孔子当上大司寇兼代理宰相后的第七天,毫不手软地杀了少正卯:“戮之于两观之下,尸于朝三日”。把少正卯杀死在宫殿外的两座高台之下,暴尸三天,不准收尸!
有人说,这是办培训学校争夺生源引发的血案,对这个说法,只能呵呵了!
“少正”这么大的官,是一个司寇想杀就杀的吗?即便他代理宰相,也不能说杀就杀。孔子上任第7天就急乎乎杀掉少正卯,暴尸三日而鲁君默许,只能说明诛杀少正卯一事早在鲁公室跟孔子的预谋之中,甚至鲁公室让孔子上台的重要交换条件之一便是他必须杀掉“不听话”的少正卯!
少正卯被杀,可以说是改革派全面失势的结果。如果老子不是因为很低调,“以自隐无名为务”,反复强调自己没有野心,只是为了推动社会进步,说不定他也成了刀下之鬼。因为他是改革派中的精神领袖啊!
七、消灭改革派的后果极其严重。
在鲁国,通过当众杀死少正卯并暴尸诫民,原先聚集在少正卯周围要求改革的人必然受到震慑,其言行肯定变得更加谨慎——少正卯都杀了,鲁国还有几个人敢不听招呼乱说话?
少正卯亡后,孔子以司寇之职兼管了司法及教育工作。在《孔子家语》始诛篇中,记载了少正卯死后,孔子接手司法审判工作。
一名老者告儿子不孝,结果孔子啥也不说,愣是把父子两人一起关了三个月,然后放了。老人家诉求是否合理?该教育教育,该审判审判,关了三个月便放了是什么道理?孔子尽管有各种辩解,均非常乏力。
司法是很专业的活,真不能像老子所说“代大匠斫”——撤了司法官,谁跟自己亲近就让谁干!
传说孔子虽然长得很丑,头顶下陷,门牙老长,脸像面具,但人家个子比较高大,做司寇缉拿贼盗应该没多大问题,兼职当“少正”,真使鲁国司法及教育水平急剧下降!
把春秋时期改革派的全面失败放到更大的历史背景中来看,其影响更令人唏嘘!
“大正”、“少正”的司法是相当独立的,只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来做判断,王侯也很难干涉。他们的消失,使领主阶层内部再难有人真正代表民意。大周各国以司寇这种管理贼盗的官兼管了司法跟教育,摆明了是不打算跟百姓再讲道理了,不服便杀。老子丢官,少正卯被杀,公室的最后一点公信力彻底丧失,民众反抗日趋激烈。老子所倡导的自由、平等、包容、公正、谦下等价值观都被摒弃,各国均教育百姓仇外且互不信任,并把战争引向他国,再通过他国的压力维护国内稳定。
中国社会不可避免地进入了战国时代!各国不再比谁更高尚,而是比谁更无耻狡诈,谁的拳头更硬!儒家法家本来都是道家支脉,是站在人民一边的,现在全部沦为领主鹰犬。
汉承秦制,历代封建王朝再没有一家能做到像西周时期的大正官一样司法独立、伸张民意,再没有一家王朝像西周一样长寿。
孔子的屠刀,熄灭了和平变革的最后一粒火种。
有人说,崖山之后无中国,其实,在老子这最后的大正官没落之后,中国便已经亡了,余下的两千余年,不过是行尸走肉。
孔子作为知识分子堕落的典型,罪超秦桧百千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