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定要用书面语写作?

01

早年前看安妮宝贝的采访,她说她坚持用书面语写作,具体原因我记不清楚了,只不过结合最近看的一本书,终于可以理解她了。

年前从网上买到一本《大师们的写作课——好文笔是读出来的》,一本在豆瓣上评分很高的书,本以为看后会有大收获,但是好像有点失望。在看的过程中,无数次地想要把书送给别人,因为觉得第一次都翻不下去,以后也是不会再看的。

要说收获,截止到140页,我的收获就是“写作一定要用书面语”。

02

作者在“技能篇”的第一部分把鲁迅与大咕咕咕鸡做了对比来展现他们的相似之处,且都是褒奖的。先不论大咕咕咕鸡是谁,可能确实是我孤陋寡闻,对此人一无所知,但是即使早前见过,单凭他的名字我也不会看的作品的,原谅我还是喜欢看正常名字的作家写的文字,因为能起这样名字的人,他的作品也应该是个性非常吧,也许异常到了我不能理解的程度呢。

作者在对比的过程中,其中单列两人所用方言写文的对比:

鲁迅先生的例子是:“来笃话啥西,俺实直头听弗懂!”账房说。“还是耐自家写子出来末哉。写子出来末……”

大咕咕咕鸡的例子是:今朝黄浦江压力噶堵!浦东几只摩天楼都准备看伊笑话了,千万不要结冰啊一刚!一结冰周围的话题就都是你了。

鲁迅先生例子的段落我没有打完,因为实在是不想打字下去了,读不懂,每个字都串不起来,不知道这样的文章是让什么方言的人看的。

读过他的文章,正常语言下的文字已经有点晦涩,不要说这种方言写就的文章了,更是读不下去。不清楚这段文字出自他的哪个篇目,应该是没看过的了,即使看过,也是把这段给略过去了吧。

文章写出来就是供大家阅读的,假如写出来的文字让人读着费劲,或者说影响阅读体验,那就得不偿失了。尤其是在我们这样一个年代,网络、手机通讯发达,信息爆炸,没有人愿意坐下来细细品味这个字到底怎么读,意思是什么,本来就有看不完的信息,怎会有耐心阅读那些“不通顺”的文章呢。

这是用方言写作的一大弊端:看不懂,读不下去,理解不了,不适宜传诵。

03

上高中的时候,我们的历史老师是女的,她是仅有的几个上课说普通话的人。

我们学校是在县城里,说话都是用当地方言,地理位置虽然属于河南,但是它属于晋方言区,发音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差别。

每一次上课,当有人不听话、乱捣乱、开小差的时候,她都表情严肃地告诉大家,“我不想用双语教学”。

这个时候,全班就会安静下来。

何谓“双语教学”?一边用普通话上课,一边用方言大声呵斥学生而已。

想想也是,一个女生说普通话的时候跟她说方言的时候是不同的感觉,普通话的发音让人变得温柔、娴熟、慢条斯理,想发脾气也会考虑一下说普通话是否方便。

而方言就不同了,日常生活用语,陪伴了自己一二十年,张口就来,什么发音的词都说的出来。方言中“骂”人的词汇也多,无需思考,就可以脱口而出,不像普通话,想要找个骂人的话还需要想半天,等想起来已经完全没骂人的心情了。

而对写作来说,用书面语可以让自己的语言优雅起来,少一些不上台面的话,多用些优美的语言,经过长期训练,可以让自己的文章如散文诗般如诗如画。而不是满篇文章充斥着俗言俚语。

04

另一方面,方言中的有些词汇用汉语拼音是拼写不出来的,或者说拼写比较困难,等你有灵感想到一句话,却因为不好拼写而耽误了思路,是一件多么可笑的事。

比如上面的两段话,如果是普通话,我应该用不到一分钟就可以打出来,可是就因为是方言,花费了较长的时间。

方言大多是合成的字词,使用普通话的两个音组合成一个音,或者是用普通话的两个单字组成一个合成字,这样它的发音就会与普通话大不相同,但是因为还要考虑人在实际发音时是否拗口,所以也不会把两个音不变就拼凑起来,这样就更增加了打字时的困难,还容易出错。

最好不要用方言写文章,但是并不排除方言在生活中的作用以及科学研究的价值。

学习过三年汉语言学,知道“方言”还是一门研究科学。在中国,以方言为业的人就数以万计,还有很多读方言学的博士,所撰述的论文也是无以计数。

为了研究某一地区的方言,他们还要做一系列的研究,专门到某一地方去,寻找上岁数、没有被普通话“浸染”过的老人,因为他们的方言发音比较纯正,然后按照科学研究的方法让他们说一系列的话,进而得出那一地区的方言特征。

方言也有很大的作用,会衍生出很多价值,比如对于破案等。此外,研究方言对历史变迁以及国家志都有一定的作用。

但是对现代写作而言,还是要少用方言,尽量使用书面语。也许现在的书面语对后来人也是方言,也阻碍了他们的阅读,但是就在当下这个时期,它是最流行的书面语就行。

安妮宝贝的书流传甚广,许多人模仿她遣词造句的功力以及断句的独特之处,使得她的文章在现代人中广泛被阅读,也使她成为一个在现代文学创作方面举足轻重的人物,抛开她的才气和禀赋,我认为与她一直使用书面语写作,进而形成的个性的表达方式有关。

所以,写作最好使用书面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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