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盛夏时节,夜色初临,空气里依旧是满满的闷热。
陆萌停下脚步,以手为扇,轻轻挥动两下,想要赶走浑身的燥热与疲惫,却是无济于事。
她无奈地摇头,推着行李箱,继续向关前。
夕阳余晖里的山村,热闹非凡,东家的婆娘大声呼叫着自家的小孩回家吃饭,西家的狗子追着大公鸡满街乱跑,临街的砖墙里突然传来哗啦的水声,还有男人舒畅的巨大呼气声。
陆萌面无表情地穿过一条条小巷子,对村里的一切视而未见,听而不闻。
明明是走向村子的中心,但是喧闹却被抛在了身后。
陆萌要去的是陆家的老宅,村里禁忌的所在。
之所以成为禁忌,是因为陆萌的二叔。
二叔年轻时,也是阳光帅气,还是村里第一个大学生,那叫一个风光无两。
可是,六年之后,二叔独自一人回到老宅居住。从那之后,老宅周围就弥漫着浓郁的酒香,日夜不绝,从未消减。
人们以为二叔经历了什么挫折,才会回到老宅,日日以酒为伴,借酒消愁,无不叹息着这个曾经的天之骄子。
可二叔再出现的时候,却依旧衣着整齐,遇人爱笑,一如既往。但是却绝不允许任何人靠近老宅,那些跃跃欲试的半大小子,无不被打地鼻青脸肿。
村子里的人,对二叔怨气丛生,责怪他下手太重,二叔一概不理。
直到一个熊孩子彻底消失在老宅附近,村人集结在一起,愤怒地冲进老宅,却一无所获。警察来了,也搜不出蛛丝马迹,众人才无奈罢休。
二叔再一次严正警告,任何人不准靠近老宅。
老宅便真真正正成了禁地,村里人人谈之色变。
02
越靠近老宅酒香越浓,呼吸间,全部是醉人的醇香。
陆萌不是滴酒不沾的人,清香的果酒,芬芳的红酒,乃至于啤酒,她都多多少少能喝上几杯。
可是在这浓郁的酒香里,陆萌却还是不知不觉中迷醉。
推开老宅门的时候,陆萌白嫩的脸蛋已经微微酡红,脑袋也晕乎乎的了。
沉旧却不破败的木门,没有上锁,随着陆萌的轻推,吱呀一声,缓缓开启,院子里的境况一览无余。
巨大的老槐树,隐隐覆盖了半个院子,树影婆娑,似是鬼怪张牙舞爪,又似老槐迎旧主,载歌又载舞。
青砖大屋,老槐石桌石凳,缕缕轻风,夏日的炽热瞬间退去,反倒有丝丝阴凉袭上肌肤。
陆萌正值双十年华,青春少艾,是一个时尚又漂亮的女孩儿。夏日里最喜欢露脐小吊带,超短小热裤,今天也不例外。陆萌一身的清凉装扮,这下真地凉爽了。
裸露的皮肤,瞬间密布鸡皮小疙瘩,陆萌忍不住打寒噤,头脑也似乎清醒了许多。
“嘻嘻,嘻嘻!”就在这时,那老槐树方向有古怪的笑声传来,有点像是蚕啃食桑叶的沙沙声,夹带着吞咽涎水的咕噜声,说不出的怪异。
“鲜嫩的处子肉,想不到我还有这口福!”陆萌正呆愣,冷不防又有声音传来,还是沙沙的,只不过咕噜声更响了。
那声音携着凉风,冲进耳道,直至心头,陆萌浑身冰凉,身体止不住哆嗦起来。
陆萌惊恐地看着那老槐树,再不见儿时的亲切与欢喜,似像是那吃人的怪物,挥舞着利爪,向着她袭将过来。
“萌萌来了,快进屋!”陆萌正下意识举手抵挡,低头闪躲,就听到一个熟悉而又温暖的男声,正是陆萌的二叔。
03
老宅堂屋,古朴宽敞,经年的青砖,厚实的青石地板,将盛夏的热浪全部挡在了外面。坐在堂屋里,温凉舒适。
一张老榆木八仙桌,陆萌与二叔相对而坐。桌上点了一支蜡烛,烛光惨白,照得对面二叔脸上也是一点血色也没有。
二叔解释说是临时停电,自己也是大病了一场,才刚刚好了起来,脸色没有那么好也是正常。
陆萌嘱咐了两句注意身体,二叔笑着应了,就招呼陆萌吃饭。
陆萌这才注意桌上的饭菜,一盘切地薄薄的晶莹透亮的肉片,摆放的整整齐齐,令人眼前一亮;一盘小排骨,都剁成了拇指节般大小,色泽鲜美,汤汁透亮,引人垂涎;还有一盘白白的细小花瓣,如果没有看错,那居然是槐花。
“那就是槐花。”二叔看到了陆萌的惊诧,笑着说道。“五月里,我见槐花开的好,就收集了一些,冻在冰箱里。你来了,正好拿出来尝一尝。你多吃些,看看是不是和小时候的味道一样?”
“哦。”陆萌表示了然,随即又疑惑道:“可是为什么...”
肉片、排骨和槐花都非常漂亮,还未尝味,但是香呢?三个菜俱是弥漫着浓郁的酒香,先前陆萌还没有注意到,毕竟整个老宅都飘着酒香。
坐在桌前细看细闻才发现,桌上的菜酒味更是香浓,就似刚从酒坛中捞出一般。二叔何时起这般爱酒了,这真可称得上是嗜酒如命了。
且桌上只有三个菜和一壶酒,并无主食,这三菜一汤,那酒便是汤了,唉!
“萌萌,这酒之美,你所尝仅千万分之一。”二叔哈哈一笑,说道:“酒乃粮之精,二叔自好酒道以来,衣食足,体丰健,此生足矣!”
04
夜深了,陆萌躺在儿时的屋中,晚餐本来吃得迷迷糊糊的,这会儿却是愈发难眠,翻来倒去,多番辗转,却是无法入梦。
周围依旧是浓浓的酒香,陆萌不禁埋怨,这酒一会儿让她迷糊,一会儿又让她清醒,这倒是种什么酒呢,居然这般没有定性!
想到晚餐,舌尖还遗留着似有若无的甘甜,陆萌不禁以舌舔唇,那醉肉的鲜嫩美味,又回荡在口腔里。
酥脆的小排骨在牙齿间嘣嘣作响,愉悦了耳朵,熨帖了每一个味觉细胞。回想起来,不禁赞叹,世上居然还有如此美味。
美味虽好,却不易得呀。
二叔说他选了生命力最旺盛的小猪仔,只喂最饱满的玉米粒,喝甘醇的美酒,其他的食物一点都不沾,以免染上杂质。
待到小猪仔每一分骨肉都被美酒浸润,浑身透着美酒的甘醇,就不喂玉米了,只喝美酒,直到小猪仔身上的骨头全部酥化,醉肉醉骨便成了。
这是一个漫长而又充满期待的过程,不过看着自己精心侍弄的花果,顺着自己的心意开花结果,而且可以尽情享受这花的芬芳,果的鲜美,再漫长的等待也值得。
小猪仔的皮囊弃之不用,将肉一片片片下来,薄薄的,亮亮的,整整齐齐摆放在洁白的瓷盘里,赏心悦目,色香味俱全,令人食指大动。小排骨亦然。
陆萌不禁咽了咽口水,咕噜声有点像刚进门时听到的那声音一般。
想到这里,陆萌蓦然一惊,猛地坐起,那口水作响的声音,那奇怪的话语,还有那制作醉肉的奇特方式,都让她觉得自己才是那砧上肉,盘中餐!
这感觉令人毛骨悚然,冷汗瞬间浸湿背脊!
05
夏日的午后,吃饱喝足,困意来临,二叔已经去午休了,陆萌却没有丝毫睡意。
院里的槐树,挡住了大半的日光,古老的宅子,散出积蓄了多年的寒凉。即使在这炎炎夏日里,整个宅子都透着丝丝的阴凉。
陆萌翻箱倒柜,找出了一套祖母旧时的衣物,虽然破旧又有着深深的霉味,她还是套在了身上,将自己包得严严实实。
没有办法,但凡有裸露在外的肌肤,陆萌便觉得寒意袭人,就如锋利的刀刃,在慢慢逼近。
陆萌一手抱着一个黑色的小坛子,另一手轻轻打开通往地下室的小木门。
这地下室原是陆家藏冰储菜所用,当时的工匠巧妙设计,还开了天窗,导了日光进来,是以内里并不黑暗,情景清晰可见。
陆萌顺着台阶,一步步走下来。地下室里,靠墙摆放着五六个大缸,应该是酒缸。有两个大缸已然打开,其中一个已然干涸,另外一个却是还有少半缸酒液,散发着浓浓的酒香。
但这两个大缸里却都有塑料膜似的东西。淡淡的肉色,几近透明,质地细密,几乎看不到孔隙,很有弹性,像是昂贵貂皮似的手感。
干涸酒缸里的膜状物比酒液里泡着的,大了不少,似乎有两倍大。
陆萌定定看着酒缸里的东西,极力猜度着这到底是些什么?二叔为什么会叫她带着小坛子到地下室里来呢?
原来昨晚陆萌被自己的联想吓得不轻,又不敢去问二叔,如果二叔知晓,怎会不明言相告;如若二叔已被胁迫,岂不是白白送了两人性命!
想到晚餐时,二叔曾多次叫她吃槐花,并不时提起小时候,陆萌想起来幼时经常和二叔做的一个游戏:捉迷藏。
06
那时陆萌同二叔一起捉迷藏,小小的她总是以为自己看不到别人,别人也便看不到自己。于是便经常躲到大槐树后边,却不知道小小的身子露了大半在外边,兴冲冲地等二叔来捉。
二叔转身径直来到她身边,一下就捉到了她。陆萌眯着眼睛问二叔是怎样找到的,二叔总是故弄玄虚,东拉西扯,到最后耐不住陆萌的纠缠,便会骗她:“二叔把秘密告诉大槐树,你去问大槐树。”
从那之后二叔经常会把秘密告诉大槐树,陆萌就绕着大槐树找答案。
二叔悄悄地把大槐树的底部敲掉了一块,做成一个秘密的小空间,只有他们两个知道。
陆萌从那个小空间里获得过各种各样的小礼物:好吃的,好玩的,还有喜欢的读物,明星海报什么的,那是她童年最美好的所在。
陆萌父母工作繁忙,自小很少陪伴,二叔是她童年里最好的玩伴与导师。陆萌这次回来也是因为放心不下二叔。
陆萌从那个小空间里找到了一个小酒坛和一封二叔的手书。
萌萌:此地不宜久留,带着小酒坛去地下室,将酒虫引出,然后立即离开!好好活着!
陆萌读了二叔的手书,心中疑惑更甚,小酒坛,这小坛子里装的是酒,什么酒?为什么要去地下室?酒虫,难道是《聊斋》里所说的小虫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好好活着!为什么这么像是临终遗嘱?
尽管心中有千万的疑团,陆萌还是按二叔所说,带着小酒坛,来到地下室,于是便看到了大酒缸,还有那膜状物。
陆萌再一次看向酒缸及酒缸里的东西,酒缸应该是二叔搞的,他曾说回老宅后以酒为生,可是这膜状物是什么呢,难道是什么药材,他这是在泡药酒?
等等,干涸酒缸里的膜状物中间位置有一小块淡褐色,像是小松树的样子,形状是如此眼熟。
陆萌心中一骇,双目圆瞪,随即痛哭出声,那是胎记。二叔腰际就有一块小松树形状的胎记,与此一模一样!
那膜状物是人皮囊,二叔的人皮!
07
陆萌总算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酒虫,寄于人腹之中,使人日日饮酒,餐餐不能离酒。人以酒饲之,虫令人衣食无缺。
二叔从何处得了酒虫,为了无所顾忌喝酒,便回了老宅。却不料,这酒虫却不同于《聊斋》里的酒虫,它不但要酒,还要吃肉:醉肉。
二叔起初还能制约酒虫,可是饮酒过多,身体与精力日衰,酒虫却是日益精壮。
直到酒虫以幻境诱哄了一个熊孩子,并将他做成了醉肉醉骨,二叔才明白原来自己也是酒虫的盘中餐,但他却再也无力回天了。
老宅成了孤岛,二叔日日煎熬,冥思苦想,最后孤注一掷,给后来人留了一丝希望。
解铃还须系铃人,酒能滋养酒虫,也能解决掉酒虫。于是他便将最好的一小坛酒藏在了大槐树里,以期能帮人一把。
最先踏进老宅的人是陆萌,二叔既痛恨也心存侥幸,也许这是毁掉酒虫的最后一丝机会:陆萌读过《聊斋》,知晓酒虫,最清楚二叔藏东西的地方。
在酒虫的幻境里,二叔虽然没有办法阻止酒虫进入陆萌和身体,但他用尽最后的魂力,提示陆萌,找到小酒坛,引出酒虫并毁掉它。
是的,酒虫已经进入了陆萌的身体,就在陆萌第一次吃醉肉的时候,酒虫早已按捺不住谗欲,藏身醉肉之中,进入陆萌腹内。
仅仅一天,陆萌即使喝了许多酒,却也不到被酒虫控制身体的地步。此时,尚且可以引出酒虫,并予以消毁。
陆萌抹了一把不断涌出的泪水,再看向二叔的人皮囊,还有那个虽熊,却再熊也不至死的孩子。胸中是熊熊的怒火,双手缓缓举起手中的小酒坛,高过头顶,再狠狠砸向地面。
啪!小小的瓷坛撞击厚实的青石板,顷刻间便粉身碎骨,更加浓郁醇厚的酒香,瞬间弥漫整个地下室。
陆萌将二叔的人皮囊抱在怀里,蹲在地上,愤愤盯着四处横流的酒液,等待着酒虫的出现,然后再将它研磨成酱,以报这血海深仇!
也以免它再为祸人间!
08
傍晚的时候,陆萌再次拉起了箱子,不过这次却是离开老宅。
老槐树的秘密空间被陆萌封了起来,那里成了二叔永远的所在。
她没有回头,是因为知道自己还会回来。
回来探望二叔。
附《聊斋》原文:
长山刘氏,体肥嗜饮。每独酌,辄尽一瓮。负郭田三百亩,辄半种黍;而家豪富,不以饮为累也。一番僧见之,谓其身有异疾。刘答言:"无。"僧曰:"君饮尝不醉否?"曰:"有之。"曰:"此酒虫也。"刘愕然,便求医疗。曰:"易耳。"问:"需何药?"俱言不须。但令于日中俯卧,絷手足;去首半尺许,置良酝一器。移时,燥渴,思饮为极。酒香入鼻,馋火上炽,而苦不得饮。忽觉咽中暴痒,哇有物出,直堕酒中。解缚视之,赤肉长三寸许,蠕动如游鱼,口眼悉备。刘惊谢。酬以金,不受,但乞其虫。问:"将何用?"曰:"此酒之精,瓮中贮水,入虫搅之,即成佳酿。"刘使试之,果然。刘自是恶酒如仇。体渐瘦,家亦日贫,后饮食至不能给。
异史氏曰:"日尽一石,无损其富;不饮一斗,适以益贫:岂饮啄固有数乎?或言:'虫是刘之福,非刘之病,僧愚之以成其术。'然欤否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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