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你会喜欢刘峰这样的人吗?
看电影,最怕导演想借电影讲道理,而冯小刚似乎想讲的很多,以致电影《芳华》最终呈现给我们的,并非青春最真实的样子。
但最起码人物还是鲜活的,例如男主角刘峰。
电影里的刘峰,做了各种好事,却被文工团的所有人背叛。而这背叛,也并非没有缘由。既然你选择了做活雷锋,就不能做带有人间烟火的事,既然你本来就是甘愿付出,又怎么能要求回报?
被文工团放逐后的刘峰,其实心早已死了,身体虽然活着,还能继续牺牲自我的习惯,却不过是在向死的路上前进——死了也就能被写成歌,在心上人的歌喉里成为不朽。
反而是刘峰爱过的林丁丁,她非常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也知道如何让自己过得好。电影里她离开文工团后就结婚出国,多年后也不过是变胖了而已。而原著中她的结局就没这么好,两次失败的婚姻让她不得不放下了做首长儿媳的包袱,破碎了做歌唱家的梦,最后落得个给香港富豪看空房子教孩子唱山歌的结局。
我们可能会讨厌林丁丁的矫揉造作落井下石,会为刘峰的善良却没好报而感叹命运不公,但真要让我们选择,恐怕,也没几个人会选择做像刘峰那样的人。
而且,或许,也没几个人会喜欢刘峰这样的人。
二、北大毕业就不能做无业游民吗?
看完电影《芳华》,我一直在思考,我们究竟应该做何种人。思考的过程中,我想到了前不久腾讯大家的一篇引发争议的10万+文章,《北大毕业后,当一个纯正的无业游民》。
文章作者是北大在读博士陈秋心,她在这篇文章中,如卖瓜的王婆一般,夸他那自北大研究生毕业后一直无业在家的老公。
她说他老公在这做无业游民的几年里,尝试写小说、建立自己的知识结构、自学吉他、自学羽毛球……总之,“这是真正生机勃勃地在活着的状态”。
他老公为什么会这样呢?她说,这是他老公在思考“活着的意义”,而且已经想明白了,那就是“用自己的方式改变世界”。至于他老公究竟是怎么改变世界的,作者也没说,我们只怕是难以理解。
文章一发出来,立刻受到不少人的抨击,抨击的点无非是说他老公名校毕业却不知道胸怀天下,说他老公还没实现财务自由就去追求心灵自由就如李安做了多年家庭主夫却没能成为名导(意即成了名导做多年家庭主夫的事才是值得一提的噱头),说他老公想要极力摆脱父母的“按部就班”就是不负责任、毫无担当……
总之就是,无大成就,就别出来吹牛逼。
可是,难道只有获得世俗认可的成就,才能引以为豪,而知足平凡,就不能觉得心满意足?
做人,真的不能名校毕业然后做无业游民吗?
三、斯科特真的失败了吗?
我又想到了这样两个人。
或许没多少人知道,今年,有六位中国女生去了南极点。这是因为,如今去南极,真没什么大不了。而在1911年,人类到达南极点,却是个历史性事件。
那一年,有两个人分别率领团队对南极点发起了挑战。一个是英国的斯科特,他率领的是生物学家、矿物学家,地质学家,选择的是一条有利于地理勘察的困难路线。另一个是挪威的阿蒙森,他率领的是厨师、铁匠、训狗师,选择的是一条直奔南极点的快捷路线。
一路上,阿蒙森团队驾驭着爱斯基摩犬拉着雪橇轻装前进,该杀狗杀狗,该吃狗肉吃狗肉,最终成为到达南极点的世界第一人。而斯科特,一路采化石,观察企鹅,到达南极点后,返程路上仍然沿途收集各类岩石标本,书写探险日记,直至全军覆没。
据说,从一开始,阿蒙森就给斯科特写过信,说要和他争这个南极点第一人,斯科特压根没放在心上。而在先一步到达南极点后,阿蒙森又留下封信给斯科特,让他带回送给挪威国王,好证明阿蒙森确实是最先到达南极点。斯科特也很绅士地将这封信带上,踏上归途。
对于这两个目标并不一致的人来说,并没什么成功和失败可论。非要论,阿蒙森想要第一,他成功得到了。斯科特想要的是科考,最终人们在他尸体边发现了18公斤岩石和各种化石标本,他也成功做到了。但是在科学面前,应该说,斯科特才是真正的英雄。
四、芳华易逝,善良永驻
想到这里,我又去翻看《芳华》的原著,我想,我应该是找到了问题的答案。
原著中,刘峰带着腰伤在众人嫌弃何小萍(书中叫何小曼)的体臭时站出来为她伴舞,在伴舞中一次又一次触摸了她。正是刘峰善意的触摸,使何小萍的生命发生改变。
后来刘峰到海南淘金,收留了冷雨夜站街做生意的小惠,一心想让小惠从良做完全不同的女人。可惜刘峰逼娼为良不成,小惠拿了刘峰给的一万块钱升级改造,把生意做到了五星级酒店,却让她的女儿,真的成为了完全不同的女人。这是刘峰在小惠身上中下的善意的种子,在小惠的女儿身上,发出了芽。
所以啊,我们究竟应该做何种人呢?
曾经有过青春,有过美好的人,他们身上的芳华,转眼就不见了。而像刘峰这样常怀善意的人,却能让善良传递下去,让别人也心怀善意。北大毕业做无业游民也没什么不好,最起码人家不偷不抢,不给别人添麻烦。比起争夺第一,自己的生命,都是为了自己所爱的科学而付出的,更值得大家尊敬。
答案,其实已经不言而喻了。
“每次同学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刘峰和何小萍,却显得平静温和,看起来比别人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