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打官司,很多人都是敬而远之的,有的人一辈子都不会遇到一个官司,有的人却经常被官司缠身。律师被称为麻烦处理专家,从业这么多年,也处理了很多的诉讼案子,稍加总结发现,遇到官司麻烦的人,还是具备一些特质的。主要有三个吧,或许有以偏概全、错误归因之嫌,烦请各位看官指正。
第一个特质,容易相信别人。
大部分的合同之所以会走到诉讼的阶段,都源于太相信别人。举一个原告的例子,借款人和出借人是同事,借款人是上级领导,出于对他的信任,借了300w,没有任何的财产抵押,而且到期了之后,因为顾及同事关系,也没有要求重写借条,一直拖了五年,发现对方的经济状况越来越差,才开始考虑起诉。官司打了快两年了,现在还没有拿到任何的回款,各种衍生的案子在处理。
还有一个被告的官司,也是出于信任,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作了君子协定,工程结束之后,当事人成了冤大头,自己垫付了很多的钱,工程的利润却被自己的好哥们儿全部拿去,很多凭证都是支离破碎的,起诉起来非常麻烦。
很多的合同纠纷都是如此,相信然后合作,不签合同,最后万不得已起诉,但证据很少,处理起来就是大麻烦。
第二个特质,侥幸心理在作怪。
做生意的人,多少会有点冒险精神,也听不进去律师的建议,总是会觉得提示的风险不会发生。比如前面讲过的醉驾的事情,喝了酒,觉得自己没有问题,等到了下半夜开车回家,没成想正好遇到了一个下夜班的贫苦人,一下子夺走了人家的生命。保险没得赔,自己刚毕业,三两小酒毁掉了两个家庭。
还有一个包工头的故事,想着一共就5天的小工程,租用了廉价的脚手架,还没有给工人提供安全帽,更没有买意外保险,最终结果就是自己的下半生都给他的员工打工。也有人给他安全帽他不戴,自己冒险去做危险作业的,法院判决自己要担一半的责任,下半生只能在床上度过。
大部分民事的侵权案子,都是出于自己侥幸心理,认为这种危险不会发生,能不花钱就不花钱,然后一个意外把自己多年的积蓄都赔光了。
第三个特质,太贪心。
杭州之前有很多的投资公司,各种合法的违法的投资公司,包括很多的民间借贷机构。很多人觉得投资回报很不错,然后就把钱从银行取出,高息放贷或者放到了各种“项目”中,有的还带上亲朋好友一起“享福”。
没有想到的是,他赚的是利息,但别人想的是他的本金。我手头上很多这样的案子,他用10笔钱赚的利息,只要一笔钱出了问题,所有赚的钱都得赔进去,追回来那是遥遥无期了。
反观公司这边的,也正是因为太贪心,想着别人的本金,一下子没有刹住,把市场铺的太开,然后就把自己的亲手送进了看守所。诸如此类,倾家荡产的,到处都是。
当然也不是所有拥有这些特质的人都会遇到麻烦事,但是有这种特质的人遇到麻烦的概率会极速升高。毕竟所有事情,说到底都是出于人性,出问题就出在了人性的弱点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