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一枝秃笔自言自语模式。对于喜欢写字的人来说,大致相当于习武唱歌之人的拳不离手 曲不离口。
对写作的兴趣,虽远没有达到如饥似渴,不可餍足的程度,但是,一天当中最快乐的事儿,大抵都发生在一枝秃笔自言自语这个码字的过程。
与职业人士相比,我码字的时间只能是插空儿。而且要先谋生,再谋食,后谋乐。
每天都奢望可以写出来一篇珠圆玉润的千字文?但是很难,真挺难。
连最近火得一塌糊涂的湖北作家方方都谦虚地说:“跟王安忆和叶兆言比,我还差很远。听说他们二人,一天不写就不舒服,仿佛要得病,必须每天写点什么才自在,我还没到这一步。”
对于一个既不年轻,又没有什么文学梦想的人,明明知道都一把年纪了,做一个吃瓜、喝茶、瞌瓜籽、侃大山的人该有多么地惬意。但是,过了三十岁之后的我,突然感觉从睁开眼睛开始,到躺在床上睡觉,这其间的时间过得比以前快了好多好多。往往上午还没有忙完一两件事情,就到中午的饭点儿了。坚持了很久的睡午觉的习惯,终于被每天中午看看老人,帮帮妻子,这两件需要雷打不动的事情给打断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太不禁打发了,反应不过来是常态,你会误以为每天都是冬至。
时间过去得飞快,如果再不抓紧时间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太对不起属于自己的岁月了。思来想去,打小爱干的事儿本来就不多,经挑三拣四,唯有不受任何条件限制的只需靠一屏破手机,就可以妥妥的干上一件从小就非常喜欢的大事儿。那就是我最近才重新为自己框出的一个再恰当不过的定位:一枝秃笔,自言自语。
至于当上当不上作家,那不管我的事。我只管热爱就足够了。于是我就慢慢写,坚持写。时间一天天过去,除了渐渐发现从不会写,到会写,只是一层薄薄的窗户纸的距离之外,更多的是在体验着其中无法言喻的快乐。什么特么作家不作家的,跟我有毛关系?对不起,这绝不是对作家,特别是对那些极具职业精神作家的不尊重。
跟吃过饭再喝上点汤一样,码码字于我而言,就相当于把每天除朝九晚五必须凭良心干好的那份本职工作之外的精神填充。二十年前戒酒,五年前戒烟,麻将不打,扑克不玩儿,周围的朋友,一直不明白我到底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一直觉得没有必要到处去对待别人的惊讶和好奇,去答疑解惑。特别是不想、也不会主动透露自己快乐绝学中的许多秘密。我也不想让所有人都知道我碗里的,那块被米饭埋在碗底儿的那块肉,吃起来有多么香。
我的主业不是码字。码字只是带给我许多惊喜和快乐的一件事情。这个过程很享受、很愉快。如果哪一天没有了这些快感,哪怕有一点点痛苦的感觉,我会立马转身去干别的,但一定要干能够带给我愉快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