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一件事有多难?读书、写字、健身、早起……
给自己制定了详细目标。每日习字半小时、写文一篇,每周读完一本书、健身三次,每日学英语,哪怕是一个词,一个句式。无论是昭告天下,还是暗下决心,或者把计划一条条列示出来挂在房间最醒目处,似乎都不太奏效。
因为工作忙难以抽身,因为孩子小需要陪伴,因为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因为想的太多反而太难行动,因为懒。
几个月前得知百词斩推出的阅读训练课程,当即兴冲冲报名。一时兴起并非难事。冲动和满怀希望的初衷也许是一个良好的开始,也许是一个美好的幻想。但怀有这样的冲动,就还不算太坏。
曾经买过几本原版英文小说,看了不到十分之一,再也没有翻开。如果仅仅是读小说,中文书可以一气呵成一口气得到一个故事,而外语小说,对于一个英文水平仅CET6的人来说,词汇量不足带来的磕磕绊绊足以抵消对情节的兴趣以及故作高深的虚荣。
这次的选课,坦然地选择了较基础的几本经典中短篇。第一天上班路上便抱着手机兴致盎然地开始了,与其当作学习,不如抱着读小说的心态。大概因为难度不高,篇幅不长,一天一千字内容加上课后习题简直小菜一碟。(不求甚解地飘飘然)
每天的阅读任务大概需要十分钟时间,在精神充沛的早晨,上班途中即可完成,热情减退后会安排在每天中午,或者工作空隙,也时常拖延到临睡前完成。若手边有电脑,会读地相对精细,模糊语句会上网查阅。若四下无人,会读出声音,这样陌生词汇无法蒙混过关,必须弄清词意及拼法。更有意思的是,比较浅显有趣的文章会和三岁女儿共读。我读一句英文,再译成中文讲给她。如果速度减慢或停滞,女儿会急切催促。比如安娜塞维尔的《黑骏马》,充满温情的儿童小说,很能引发孩子的兴趣和共鸣。而莎士比亚的经典爱情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则稍显晦涩,文学性强,许多爱情诗词只能意会,但从中也感受到了文字所传递的意境之美,受到的震动与读中文作品并无多大差别。
这样的课程大概是专为我这样缺乏自律的拖延症患者准备的,它要达到的目的是今日事今日毕。今天是我阅读的第一百天,第一期课程完结,共读九万四千字,收获了四个精彩故事。下一期给自己选择了进阶课程,为了遇见更动人的故事,也为了检验自己能坚持多少个一百天。
我想自己之所以能顺利轻松地完成(并未感到毅力上的挑战),首先这是我的兴趣所在,英文对我来说从来是乐趣多过烦恼。其次,内容的难度不足以击退我的热情。
由此想到另一件满怀热情的事,写作。尽管在白领生活的伪装下暗涌奔流,尽管想做个“写文章的人”的梦想之光还未熄灭,尽管一年多以前就注册了简书账号和微信公众号,除了在微博的碎片化记录,这几年,我几乎没有再写一篇正经作文了。灵感如同肥皂泡,一闪而过,没有一种方式留住它,激情只能维持数秒。
为何提笔那么难?多年不写,手生,写出来怕人笑话。那些突发奇想,想必人人都有过,是否有细究的意义和必要?值得写吗?
这一百天的英文阅读课教给我,放下担忧,放下压力,放下他人的评判,放下对自己不切实际的期望。把自己当做一个小学生,写自己想写的,简单的字。没有人定义作文的标准,想表达什么,试着表达出来,如此罢了。有感而发,有感便发,于此便达到了书写的目的。
如果有人告诉你,写你想说的话,写你真实的感受,别管它用词是不是准确,逻辑是不是合理,别人会不会喜欢,写作只是快乐而自由地表达你自己,下笔还会困难吗?
有了这样的自我暗示和沟通,我想每日一文的实施不会太难了。继续英文阅读,继续表达自己,继续瑜伽健身,继续摄录日常,不用完美,坚持自己想做的这一桩桩小事,看看会发生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