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多亚派虽然把财富,人间的显赫、痛苦、忧伤、快乐都看做是一种空虚的东西,但他们却埋头苦干,为人类谋幸福,履行社会的义务。他们相信有一种精神居住在他们心中。他们似乎把这种精神看做一个仁慈的神明,看护着人类。他们为社会而生;他们全都相信,他们命里注定要为社会劳动;他们的酬报就在他们的心里,所以更不至感到这种劳动是一种负担。他们单凭自己的哲学而感到快乐,好像只有别人的幸福能够增加自己的幸福。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1.Stoicism 斯多葛/斯多亚哲学
斯多葛派认为世界理性决定事物的发展变化。所谓"世界理性",就是神性,它是世界的主宰,个人只不过是神的整体中的一分子。所以,斯多葛学派是唯心主义的。在社会生活中,斯多葛派强调顺从天命,要安于自己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要恬淡寡欲,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幸福。他们自称是世界主义者,打破了希腊人和野蛮人之间的传统界限,宣扬人类是一个整体,只应有一个国家,一种公民,即宇宙公民。而这个国家也应由智慧的君主来统治。这种理论是为马其顿统治希腊服务的。在国家观方面,斯多葛派认为,国家不是人们的意志达成协议的结果,而是自然的创造物。斯多葛派把宇宙看作是美好的,有秩序的,完善的整体,由原始的神圣的火种演变而来,并趋向一个目的。人则是宇宙体系中的一部分,是一个小火花。因此,人应该协调自身,与宇宙的大方向相协调,最终实现这个大目的。芝诺说:“与自然相一致的生活,就是道德的生活,自然指导我们走向作为目标的道德。”塞内卡说:“奴隶是人,他们的天性与其他人相同,奴隶的灵魂中,同样被赋有其他人所具有的自豪、荣誉、勇敢和高尚那些品性,不管他们的社会地位如何。”
他们因此相信宇宙间有公理存在,亦即所谓“神明的律法”。由于此一神明律法是建立在亘古长存的人类理性与宇宙理性之上,因此不会随时空而改变。在这方面,斯多葛学派的主张与苏格拉底相同,而与诡辩学派相异。斯多葛学派认为,全体人类(包括奴隶在内)都受到神明律法的管辖。在他们眼中,当时各国的法律条文只不过是模仿大自然法则的一些不完美法条罢了。
没有任何事物是偶然发生的,每一件事物发生都有其必要性,因此当命运来敲你家大门时,抱怨也没有用。他们认为,我们也不能为生活中一些欢乐的事物所动。在这方面,他们的观点与犬儒学派相似,因为后者也宣称所有外在事物都不重要。到了今天,我们仍用“斯多葛式的冷静”(stoic calm)来形容那些不会感情用事的人。
代表观点:1."逻各斯"是一个贯穿万物的永存不朽的理性;2.自然界的一切发展和变化都是有规律的、是符合理性的;3.人类社会也是有理性的;4.人同自然界一样都产生于最高的理性——逻各斯,从而得出人人平等的结论。
早期:唯物-->辩证法,带有宿命论和禁欲主义。中期:抛弃斯多葛派的唯物辩证主张,倾向宗教和神秘主义。晚期:主张宿命论和禁欲主义。
古代哲学的各种流派,可以看做是一种宗教。其中没有一个流派的道义比斯多亚派的道义更有益于人类,更适宜于培养善人了。 只有这个学派懂得如何培养公民,只有它培养了伟大的人物,只有它培养了伟大的帝王。
在人类历史上斯多葛学派第一次论证了天赋人权,人生而平等这一西方人文主义的核心理论。
2.天赋人权/自然法
近代自然法学派的一个重要概念,意指人具有天生的生存、自由、追求幸福和财产的权利。由荷兰的格老秀斯、斯宾诺莎,英国的霍布斯、洛克,法国的伏尔泰、狄德罗、卢梭于17、18世纪提出。认为在国家形成之前的自然状态下,人是自由和平等的,生命、自由追求幸福与财产是人的固有品质,也是人固有的权利。这种权利受到自然法(人类理性)的指导与规定。格老秀斯认为,由于自然法使人得以占有某一特殊的东西或正当地去做某些事情,使人具有了自由、财产和偿还债务的权利。洛克认为,自然法规定了生命、自由和财产权利,并指导人们不侵犯他人的自然权利。
这种权利亦是不可侵犯的。为了保护这种权利,格老秀斯、霍布斯、斯宾诺莎、卢梭主张放弃全部权利;洛克主张放弃部分权利,如惩罚他人的权利;杰佛逊主张保存全部权利,缔结契约,成立国家,运用政治权力与法律的力量来保护个人的自由、平等、财产或追求幸福的权利。即使对个人权利做了某些限制,也只是使每个人的个人权利得到共同力量的保护;如果政府侵犯了这种权利,人民有权收回自己的天赋权利,推翻其统治,或个人有权反抗主权者。天赋人权指导了近代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民主革命,为近代资产阶级政治、经济体制的建立奠定了思想基础。其理论观点也被载入到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和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中去。
19世纪以来,资产阶级思想家如孔斯坦、奥斯丁、梅因、边沁、密尔、狄骥等站在唯心主义的立场上对天赋人权说做了否定。革命导师马克思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在肯定天赋人权说积极作用同时,明确地指出权利义务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因此它是一定社会的特有产物,是受一定经济关系和阶级关系制约的。离开一定的经济和阶级关系,谈论所谓的“天生”的、“固有”的权利,是不科学的,不符合客观事实的。
人本主义
在人本主义之前,心理学领域中占主导的人性理论有两种:一种是弗洛伊德的观点,人主要受性本能和攻击本能控制;另一种观点来源于行为主义,走向另一个极端,把人看做较大、较复杂的老鼠——人与老鼠一样,只是对环境中的刺激作出反应,其中并没有任何主观的控制。这两种理论都忽略了人性中的一些重要方面——例如自由意志和人的价值等。人本主义的理论与人性理论的观点不同,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我们有时会对环境中的刺激自动地作出反应,有时会受制于本能,但我们有自由意志,有能力决定自己的目的和行动方向。人本主义被称为心理学的第三势力(the third force)。上世纪60年代强调个人主义和个人言论自由的时代背景,为人本主义的发展提供基础。1967年人本主义心理学的重要人物亚伯拉罕·马斯洛当选为美国心理学会主席,这说明了心理学的人本主义思想已经被众人所接受。车尔尼雪夫斯基将他的唯物主义学说称作人本主义,并把其哲学著作命名为《哲学中的人本主义原理》。车尔尼雪夫斯基的人本主义反对把灵魂和肉体分割为两个独立的实体,反对把灵魂看作第一性的唯心主义观点。但其所指的人,只是生物学意义上的自然人,只是抽象的、一般的人,而不是社会的人。他没有联系具体历史、社会实践来研究人,因而看不到人的社会性。
2020-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