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自传》首篇以此为题,读时就想提笔,脑中第一秒浮现的其实是最原始村庄的轮廓。那时候门口的街道还是沙石的,和着泥土。后院推开来是菜园,是秸秆垛,是庄稼地。
后来真的不经常想起那个村子了。十一岁离开去县城上小学、初中,高中又去了更远一点的地方,除了最初风雨无阻大大小小的节假日都一定回去,往后还是被学业与各种原因绊住了脚步,村子在不知不觉中成了小镇,人来人往,张灯结彩,热闹非凡。
我说不上来更喜欢哪一种状态,我也无从判断小镇的繁华到底有没有带走一些东西。就是,走在青石板上看向街道两边的摊位站着招呼我的陌生的脸庞,我止不住想起很小的时候,那条路从东走到西,每个人都能叫出我的名字,知道我是谁家的孩子。
因水的特性生产茯砖茶,在政策推动下,村庄改建扩张,尘土飞扬,叮叮当当,新的博物馆与做旧的水街,掩盖住往昔鸡鸣犬吠的缤纷,村民因此有了其他经济来源,物质生活日益丰富,似乎辛苦工作的日子比比起往日悠闲自由要充实的多。耕地那会儿平日里的大把时间都攒成农忙时分的焦虑与忙碌,起早贪黑,这么比对,没错,是更进一步了。
可是我呀,只会记得我特别喜欢的部分。比如村中那一棵老槐树,后面那片油菜花田,饭时的串门与邻里分享,比如捉蝴蝶与晒太阳。
现在的小镇我更多的是感激,周围的村庄陆续被拆,我特别庆幸在周遭一片废墟中我的根被保留了下来。即使它变了样子,不如往日,但我也试着接受,毕竟没有什么是永恒的。
我在村子里待的时间不长,但恰好是最无忧无虑的那几年。回忆都具有欺骗性,过滤坏的留下好的,所以我一度沉浸在原始的村庄的轮廓里无法自拔,对小镇感到陌生。直到后来,我渐渐渐渐明白,无论如何变迁,我所生长的地方就是那儿。那儿,是我的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