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总找了些上海知名人士签名,然后将请愿书交给烟雨。烟雨复印好请愿书、介绍信,将原件还给李总。烟雨同心远等人驱面包车前往月河村。
首先来到叶心柔父母家,烟雨将请愿书复印件递给叶父,道:"你是叶心柔的父亲吗?我们希望你能在请愿书上签名,救你女儿一命。”
叶父看过请愿书,道:“不是我不想救我女儿,只是我怕遭到孟家的报复。他们是誓报此仇红了眼,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烟雨道:“做为父亲,你忍心眼睁睁地看着女儿被人害死却不出手相救吗?我们李总说了,不论是谁,只要肯在请愿书上签名,每人一千元,并且可以到上海去,由我们李总帮忙安排工作。在上海,每月最低工资两千多元。如果有一技之长,月薪五千、一万多元都不是什么难事?公司可以负责培训。一辈子待在大山里能有什么出息?
要发展就要到大城市去。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就看你能不能抓住这个改变命运的机会了。为了救弟弟冬阳,李总是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你快点考虑,我没时间等你答复的。”
叶父问:“我怎么能相信你?我夫妻俩五十多岁了,还能帮忙安排工作吗?”烟雨道:“没问题。”从皮包里取出一叠钱、名片、介绍信、公司简介。叶父看过,道:“我父母不认识字,怎么签名?”烟雨取出印泥,道:"可以由你代签,他们在名字上按个手印就可以了。如果你们怕遭报复,可以收拾好行李立即赶往上海,什么时候到上海打我的电话,我让人到火车站接你们。”叶父道:"好。”
烟雨问:"请你告诉我们,哪些人是孟氏一党?只要不是和孟氏一伙的,我都可以去找他们签名。”叶父详细地说了各村民的情况、住址。
签完名,烟雨一行驱车来到另一家门前,烟雨道:“于剑仁、肖爱国,你们俩和我一起进去,心远和张东风在车里望风,一有异常,马上打电话给我,立即撤离。剑仁,你要注意房间里面的人,不让他们走,不让他们打电话、发信息,如果有不对劲的地方,我们就赶紧走。"剑仁道:“好。”
三人下车,烟雨问:"邱得志在家吗?"邱得志走出来,问:"什么事?”烟雨递上请愿书,道:“希望你能签个名,救他们俩一命。”邱得志道:"奸夫淫妇,该杀,我不签名。”
烟雨道:"你有没有想过,他们是被冤枉的。叶心柔长年遭受家暴,你可能会一点都不知道吗?一点都不同情吗?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说句公道话吗?”邱得志道:“我不敢签,怕遭报复。"
烟雨取出钱、介绍信等游说,邱得志这才签名,问:"小孩子可以签名吗?"烟雨道:"十四周岁以上都可以,签两份,一份留底。”
总算集了两百零三人的签名,正要往下一家去求签名,只见孟玉树骑着一辆摩托车大喊:"撞死他们!”四面八方各种车子围了过来。心远猛踩油门,冲出包围圈。烟雨拿手机拍视频取证,于剑仁甩飞刀刺中玉树的手臂,玉树连忙弃车上了一辆面包车。
烟雨道:"麻烦了,刺伤人了。”剑仁道:“飞刀剌中了他的袖子,没有伤到他的手臂。你仔细看,他的手并没有流血。”烟雨大惊,道:“好刀法,好绝技。”前面是十字路口,烟雨道:"往左转,飞刀。”心远将车往左开,剑仁飞刀刺进了玉树所乘车的车门缝中,玉树等人的车子不敢再逼近。
心远问:"为什么要左转?”烟雨道:"人的应急反应需要2秒左右,等玉树他们反应过来就慢了2秒钟了,也好让剑仁展示一下飞刀的绝技。”车子开到市法院门口,烟雨在请愿书上签了名,递给同行四人道:"你们敢在上面签名吗?凑个人数吧?”四人道:"有什么不敢的?”都在上面签了名。
烟雨一人发了一千元,四人道:"我们这个月是双倍工资,不合适拿这钱吧?”烟雨道:"李总说了,不论花多少钱,由我决定,绝不过问。你们和我一起出生入死,冒了这么大的风险,区区一千元,没什么不合适的。"四人这才收下。烟雨将请愿书、偷拍的村民录音,玉树等人追车的视频交给主审法官,请法官调取当年派出所拘留玉林的笔录。
烟雨一行在法庭附近酒店住宿,等候开庭。过了几天,李总带了一帮人赶来会合。烟雨递了一份辩护词道:“李总,我加了一些辩护词,你能背下来吗?”李总看后,道:“没问题。”烟雨道:“剑仁,出法庭后,你要寸步不离保护李总的安全,直到上海,好吗?孟玉树已经是红了眼,报仇心切,李总要做无罪辩护必定会惹怒玉树,只怕是会有生命危险。”剑仁道:"好。”
第二天,法庭开庭,两名被告人轮流入庭陈述,而后均入庭对质。心柔道:“爸怎么没有来?他一定是把我当成奇耻大辱,他一定当我已经死了,会有人来为我收尸吗?”李总道:"你爸现在在上海,我帮你的家人安排了工作。”
公诉人问:“叶心柔,请你如实回答,你是如何同李冬阳合谋故意杀死孟玉林的?”叶心柔道:“…玉林根本就不把我当人看待,对我拳打脚踢,打死我的胎儿,冬阳是为了救我才进房来的,玉林去厨房拿了把菜刀砍断了冬阳的手,我就用扫帚把玉林打死了。人是我杀的,和冬阳没有关系。一命偿一命,你们不要把冬阳牵连进来了,他是冤枉的。"
而后是冬阳入庭陈述:"…玉林砍断我的手后,心柔用扫把想要打玉林的头,玉林丟下菜刀去夺扫把,我抢过扫把打玉林的头,把他打死了。当时心柔身负重伤,哪还有力气打死人?这个案子和她没有关系,你们放了她吧?所有的罪责由我一人承担。”
公诉人道:“两名被告人互相为对方推卸责任,但是依据现有的证据,扫把上有两名被告人的指纹,由此可知两人是合力将受害人打死。没有人证,不能证明他们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应当按混合过错定,双方在打斗的过程中一死两重伤,各自承担应负的刑责。
李冬阳半夜非法入侵受害人的住宅,和叶心柔通奸合谋打死孟玉林,罪证确凿,建议判处两名被告人无期徒刑或死刑。因为本案民愤极大,孟家一族三千多人时常闹到检查院,为了维稳,请法院酌情考虑是否判处被告人死刑?”
冬阳道:“如果法庭要判叶心柔死刑,那也判我死刑好了。黄泉路上有我相伴,你可以不用再害怕了。”
律师道:"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刑事犯罪案件的意见》20:充分考虑案件中的防卫因素和过错责任,对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了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防卫因素的,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或者直接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情节较轻,判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应当认定为防卫过当的激情杀人,被害人的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辩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孟玉林曾因家暴被拘留过,且有证人赵思诚的证言为证,叶心柔伤情鉴定中陈旧伤为证。有两名被告人村委会、单位证明两名被告人从没有做过违法的事,从不与人吵架打架,社会危害性小,主观恶性小,是初犯偶犯,且有自首、如实供述犯罪情节、当庭认罪,具有法定从宽情节,请法庭从轻处罚,慎用死刑。”
公诉人道:“派出所的拘留笔录是轻微伤构不上立案标准,只能证明孟玉林曾因酒后无意中打了叶心柔,未经法院判决不能认定孟玉林有罪,更不能证明被告人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原告方有二百零六人的请愿书,他们都可以证明孟玉林没有对妻子实施过家暴。”
控辩双方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接下来是证人出庭,控辩各方质证。到了法庭辩论阶段,李总最后发言。
烟雨的辩护词:我们先来看一下原告方两百零六人的请愿书,证人们说:我们从来没有看到孟玉林打叶心柔,我们可以证明孟玉林对妻子施行过家庭暴力。
这二百多人根据警方作的笔录可知都不住在孟玉林家附近,相距有五百米左右,那么他们如何能够看到孟玉林殴打妻子?
孟玉林通常是在半夜毒打妻子,这些人可能在半夜到孟家附近监视孟玉林的一举一动吗?由此可证这些人所作是伪证,请法庭追究他们的伪证罪责。
根据警方凶杀现场查勘笔录,可知这些人当晚根本就没有到案发现场,他们根本就不能够证明两名被告人是故意杀人。
他们没有看到孟玉林家暴,如何能够证明孟玉林没有实施家暴?他们没有到案发现场,没有看到两名被告人杀人,如何能够证明两人是故意杀人?
邻居证言都说不知道,农村不是城市,城市重楼深锁,居民很有可能不知道邻居的情况,但在农村一点小事也会传遍十里八乡,怎么可能不知道孟玉林是否殴打过妻子?很明显是在作伪证,因为他们担心遭到孟玉树的报复,不敢作证。
这从我朋友偷录的录音可以看出,证明原告方所说民愤极大全是谎言,村民是害怕孟家的势力才不敢作证的。
张志礼证言说在半夜看到叶心柔和李冬阳坐在台阶上聊天,当时正是寒冬腊月,叶心柔身着单衣,双手抱肩,瑟瑟发抖,两名被告人相距一米远。
请审判长注意一下细节,相距一米远是陌生人的距离,两人根本就不象是情人关系,叶心柔有意避嫌。叶心柔身穿单衣,也不象是约会,谁会愿意忍受寒冷?这一点符合叶心柔是在半夜被孟玉林打出家门的供述。张志礼看了十几分钟,见二人只是聊天,就回卧室去睡了。如果两名被告人是情人,叶心柔可能会一直坐在台阶上挨冻吗?
叶心柔提出胎儿亲子鉴定,证明孩子是孟玉林的,由此可知她心中没鬼,因此不能认定两人通奸。凶杀案后,冬阳拥抱心柔,为的是消除她心中的恐惧,唤起她求生的意志,怕她会在重伤下休克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