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小雪过后,刺骨的寒冷会和冬天一起到来,我期待着这种寒冷,因为这样让我感觉到生活的真实。同时,我更加怀念着的是那些在凛冬的岁月里和琳琅一起嬉闹玩耍的印象,很有趣,特别致。想起琳琅,她有一个外号叫做“小黄人”,我刚给她起的,因为琳琅爱穿向日葵色的衣服,像个小太阳,天生有给人带来温暖的魔力。
距离上次分别已有七月半了,琳琅后来又回到阳城,我们的根据地。每次见面,总要从各自的城市来到这里,因为这里有太多我们共同的回忆。
我总是认为,有缘的人,一定有着相似的爱好,相似的理想,相似的价值观,这样才会不远万里走到同一个地方,才会有机会结缘,然后深情了之后的岁月。我认为,琳琅是我的有缘人,我说她是个开心果,其实我也是。(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阳城是我们读大学的城市,也是我出生的城市,只是没有在这里长大。我选择这里,心里隐隐是有点寻根情怀的。第一次遇到琳琅,印象深刻的一幕是她在哭,从宿舍门口走到她的床铺前,一路斜着眼,不让其他舍友瞥见,她脸上的不开心。我端坐在她对面的上铺,看见了这一切。她虽然背对着我,小马尾翘起来,虽然穿着淡黄色的短袖,但是很明显,这株向日葵拔地而起,来到了没有妈妈的城市,她和我一样,想家,离不开妈。但我略微坚强,在有光的场合,会抑制住自己的眼泪,而琳琅,却太过温柔。
不过,时间很会疗伤,这在那天结束没多久,我们便适应了彼此在一起的日子,来自四面八方的八个女孩,住在一间有八张床和一条能放下八个马扎的过道的房间里,除了屋子小,就只剩下开心的快乐了。因为拥有了属于自己的自由,属于自己可以支配的时间,当然,是比之前,虽然是相对自由,但我已经很满足了。那时候,我们可以一起在傍晚去柳巷逛街,买衣服,吃美味,不用担心几点到了不回家会挨骂,心里很是惬意和自在。
和我一样笑点低的琳琅,我们的聊天可以说是只有我们俩觉得搞笑到要笑破肚子,笑破脸的搞笑,其他朋友看来,我俩根本就是无聊到极致。
有一天晚上,大家都泡完脚回到床铺,还没熄灯,我们就想着这么早,干嘛要睡觉。于是都穿着刚买好的睡衣,来回拍照玩闹,现在看来很傻的事情,当时真是快乐到晕眩。
她是个极可爱天真的女孩儿,所到之处皆能带来笑声,光是那张小小的瓜子脸,看了就会让人觉得特别开心。时刻洋溢着无邪的笑容。
我们班的写作课,是一位有着优雅、从容、知性、大方得体、美丽、感性与理性共存气质的老师给我们代课的。大家都好喜欢这位新艺老师,我在心里也做出一个人设,希望自己有朝一日,也可以散发出如此的气场。琳琅恰好是新艺老师的课代表,每次带回来新艺老师的书,我都可以近水楼台,先选择一本,看的特别满足,虽然当时并没有看明白书里的意思,比如《琥珀,恋爱的犀牛》,我需要再看一次。琳琅也特别满足,因为她是新艺老师喜欢的课代表。
在大学,我喜欢写诗,所以参加了学校的风雅诗社,琳琅作为我的家属,每次诗社有活动,我都会带上她。写作需要灵感,灵感的出现需要有机遇,琳琅是一个可以随时创造出你意想不到的机遇的人,会令你哭笑不得。很多不了解她的同学会说,琳琅内向,不善表达,很羞涩。事实上,她是一个疯狂的话痨。而我,是她最合适的话痨对象,因为我俩互相聊天,有着别人不懂的乐趣。
我们做过还算疯狂的事情,是毕业前夕的某一天,起一大早,相约骑着小黄车去车站,以抛硬币的形式,决定去哪座城市释放心里的疯狂因子。最终,被选定了紫荆。
紫荆和我们的缘分,一段在夏天,一段在冬天。我偏爱冬天那段,比较放肆的旅行。从某种意义上说,那是我第一次出远门,没有心理的安全屏障,只有俩个小女生。琳琅的异性缘可以说是相当好,没有到达紫荆之前,我都不晓得已经有两个男孩子在等着接驾了。而后,二人接替充当我们的导游,从月亮下班到华灯初上,陪我们玩的不亦乐乎。沉浸在喜悦里的我,没有听到手机里父亲打来的电话,还害得他老人家惊天动地的担心了一番。我内疚了一小会儿,便又回到喜悦当中。返回阳城前,我们还专程去了798艺术广场,是新艺老师推荐过的。即便是不懂艺术的人,也会受到这里的熏陶,默默地接受这气氛的感染。我们深究的当然不是这里的艺术,而是怎样拍照最美,镜子里谁最漂亮。在各个艺术结晶旁游荡过后,我们愉快地结束了当天的出行。紫荆城的空旷与浩大,令我们充满着无限的向往。
我曾经试着幻想过,琳琅的男友,究竟会是什么类型的男孩子。但我想象不到,只觉身边没有合适她的男孩。直至天珉出现,一个清逸不冷峻,温和而坚定的男生。琳琅耍小脾性的时候,天珉总是可以很轻松地把她逗乐,能够把看似严肃的事情处理的自然却不矫情,还没有后遗症,的确是挺厉害的。总之他们两个,都是可爱的人。
某年夏,我和云燕到琳琅家找她玩。发现她们家特别适合小时候经常做的一个游戏——捉迷藏。前后左右都有门和院子,从天上俯瞰,应该是个回字形。家里空间很大,窗子也很大,挂上一幅大窗帘,看风吹进来,真是好美。这里的房子都是这样,一排一排,整齐划一,高低一致,四处的大树茂密葱茏,空气很鲜。这是我对上党的第一印象,也是永恒的。琳琅的父亲高大稳重,母亲温和亲近,哥哥幽默洒脱,琳琅幸福极了。
那天是艳丽的天气,琳琅带我们来到上党的大峡谷,同样地,又是两位男生一路随行护送,我说过,琳琅就是有这样的魔力。一路上,大家吃着买好的零食,喝着各式饮品,听着车里的音乐,感受着外面舒服的风,欣赏着峡谷的身形。我看到这峡谷的样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地理成绩为什么那么差,因为我根本就是把峡谷想象成了盆地。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是有道理的。青山绿水,怡然自得,快乐是那么的难得,又是如此的简单。
二十多岁,胆子最大的时候,适合对未来展开最疯狂的想象。你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就去追求,可以大胆一点,甚至天马行空,想得太疯怕什么,你有一辈子。这是王潇说过的,在我的内心深处,一直期许着自己是她的同类,对她的语言频频点头。我有一个强烈的意愿:想要琳琅再肆无忌惮一点,像多年前在学校将扫帚当吉他开演唱会一般,我们的生活,需要这样的激情和勇气。琳琅,归来吧!
201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