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现这个标题,或许会觉得是个法学大家亦或是经验丰厚的法学人士所做,然而,结果却是一个法学专业学生的不自量力的简谈。对于法律,本科学了四年,目前研究生在读,并不能自恃对法有多么多么了解,耳边时常萦绕着本科老师的一句话,他从事法学教育一二十年,仍旧觉得自己没有入门,于我而言,更是如此,,所以也只能算是自己粗浅的认识了。
这么些年来,时常伴随着一个疑问,法律这把武器是否是有钱人才拿的起的武器?书上总是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赋予每个公民维护自己权益的武器。以前总是对这样看似充满哲思的语句充满敬仰,把它们奉为圣言!然而随着岁月的流逝,对发生在身边的事迹有了些许感悟。朋友家经济条件不是太好,因婆媳间的矛盾,最终导致日子过不下去了,当时她满怀期待的向我寻求解决之道。 一番分析之后,我果断让她不要选择法律之道,纠其原因,经济拮据,司法途径劳民伤财,最终或许也得不到什么好处!当时朋友深深感叹,唉,都是因为穷! 对啊,的确是因为经济实力不足以支撑成其拿起法律的武器!
因为这件事儿,心里堵了好长时间,作为被我们奉为至宝的法律武器并非是所有人都能使用的武器,它所倡导的平等实则潜藏着某种不平等,这种境况的确令人无奈!主张伸张正义的法律如何解释这种屈于经历条件所致使的不正义?我们常说,要信仰法律,要用法律,诚然,作为被法学知识熏陶几年的人更应该信仰法律,可是当现实生活中冲突的发生会让我产生怀疑。在有些问题上,法律的确不是最佳解决之道,可是我国贫富不均现象明显,面对所谓的以经历条件划分而归类于社会偏底层的人们权益救济的最佳路径到底是什么?是我们天天大力提倡的法律吗?这个答案未免让人质疑!很多人遇到事,根本不会想着求助于法律,总觉着它是高高在上的高不可攀的文化人,有钱人的装备!于他们而言,何谈的法律信仰?
在这个趋利的社会,人们更倾向于为自己谋求最大利益,学生时代所提倡的以正义为先导的理念极易为社会所侵蚀,当然,你们可能会说,有所谓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援助等,然众所周知,这种普通的无偿性质的法律援助的质量都是不敢恭维的,或许是走形式,也或许是初入行者练手试学的场地!
纵观这篇文章,感觉是来抱怨法律,质疑法律,的确,目前我的心境造就的只能是它,可理性告诉事实一定不是这个样子的,感性与理性,悲观与乐观,时常会在我的思想里作斗争,然在爱钻牛角尖的品行之驱使下,非有力解决方能移走堵在心中的大石,希望有识之士可以为我解点迷津,让我有茅塞顿开,豁然开朗之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