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是2002年,我们开始逐渐听陈绮贞,读饶雪漫的左耳,穿着校服,流连于校园。我的少年青春是在看杂志和音乐里度过的,因为所有的零用钱除了吃饭都用来买碟子和杂志,记得最喜欢的杂志叫南风,每期必买,偶尔也看些其他的言情的,但唯有它是最爱。
那时,与一个粉面的男生关系交好,唇红齿白,柔柔弱弱的,记得他也喜欢读书听音乐,每次都向我借那本南风,且看书干干净净,页脚整洁,不像别人,于是一来二去的就熟识了。
后来被传了绯闻,说他好像是喜欢我,起初并没有在意。但某日放学后,下楼梯时,被他堵住了,被告白了。这算是人生中第一次被告白吧,但后回想起竟有些乌龙。
因为他提议送我回家去,却在路上被母亲撞见,像老鼠逃窜跑路,无疾而终。
还记得母亲见他走了以后,悄悄地问我,他嘴唇漂红,莹莹弱弱,是唱戏的吗?我扑哧一笑,一时无话。
或许那时是书友,用现在话讲是文艺的青年,偶尔写写小诗,小词,当然还有情书,后来发现,那些文艺的东西对我来说还是很受用的。比如那时候他就知道过白色情人节,会买一只玫瑰,讨女生欢心。
从那时起我对文艺青年有了特殊情怀,只是自己后知后觉。
临近毕业,我对他说,你要是能和我考上一样的高中,就好了。他苦笑着摇着头走开说“脑袋不灵光,真的不是读书的料”,于是便各走各路,分道扬镳。
他去当了兵,我继续念我的书,再无联络。
大概七八年后,我在这座城市的街上偶遇了他,他像是脱胎换骨似的,发福的身材,圆圆的脸,黝黑的皮肤,与文艺沾不上一点边际。身边的女孩穿着艳丽,化着浓妆,与他站在一起倒是般配顺眼,这变化让我倒是唏嘘不已。
打了招呼,又匆匆留下电话,但路上一直在思忖感慨,原来文艺小清新和二逼青年只在一念之间啊。
或许只是又一个归降于现实的文艺青年罢了。
一日把偶遇的事告诉了母亲,母亲笑着好奇的问,那他现在还唱戏么?我打趣的说,没有啊封喉了,不唱了。
面对青春这一场戏,我们彼此曾是岁月剧本里出现的男女主角,有文艺有忧伤也有美好的过往,只是当初谁又知晓,未来的模样?
只是粉面少年和文青姑娘的相遇,最终都将被留在记忆中,当偶然朋友问起,那段青涩的韶华琐事,我娓娓道来的故事,倒听着别有一番乐趣滋味。
我还是那个文艺青年,他却已然被岁月打磨成了另一种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