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看了六妈罗罗的一篇文章叫做“因为是妈妈,怂点又何妨”。我非常能够感同深受,当了妈妈,自己的心态变的比以前平和很多。虽然我本身就不是那种得理不饶人,个性强烈之人。但是当妈之后,我会更加的小心!
不由让我想起前段时间,和朋友一起带小孩去儿童乐园碰到的一件事:
朋友的小女儿刚两岁出头,比一岁出头的妍妍大一些,扎着两个小辫子,蹦蹦跳跳的很可爱。朋友的女儿和妍妍一起在波波球的池子里玩耍,玩得正起劲。
一个大概四五岁的男孩子也跳进来玩,因为是男孩子,又比较大个。进了池子,就开始左右乱窜。我怕妍妍被撞到就把她抱到了池边,朋友女儿还在池中间自己玩耍。
没有任何征兆的。小男孩拿着池子里的有把手的皮球,开始砸朋友女儿的头,把她打的趴在池中,大声哭了起来!
当时我真的是心里一痛又一紧,小姑娘哇哇大哭,朋友抱起她不停的安慰。这时候男孩的妈妈也过来了,拉过小男孩,揍了几下,责令他当场道歉。朋友当时看女儿没有受伤,也就没有再说什么。
后来,我一直在想,如果是妍妍,被陌生的孩子打趴在地,我会怎样?我心里怕是会更痛,自己的孩子,平时声音大了都舍不得。这个时候,估计会恨不得把这个熊孩子拉过来亲自揍一顿。不过跟菜菜也讨论过,我们基本观点一致。
这个妈妈算是做的比较正确的,当着我们的面,第一,揍了孩子,哪怕是象征性的,但也给了朋友孩子一个交代;第二,也教育了男孩,要求男孩跟朋友的女儿道了歉。如果是我们,在没有受伤的情况,也会选择原谅。
其实六妈罗罗说的远不是这样孩子之间的小摩擦,小争斗,而是成人之间的是非波及到孩子,这远比孩子之前的摩擦要严重的多。
她说的一件事我也听说过,2013年7月23日,在北京大兴,韩磊因停车问题与李某发生争执,韩磊将李某的女儿从幼儿车内抓起摔在地上,并逃离现场。7月26 日,被摔女童经抢救无效死亡,逝时年仅两岁10个月。当时这件事在全社会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虽然最终法院法院认定被告人韩磊将女童高举过头顶摔在地上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是这样一条小生命就这样因为母亲的与人争执,过早地离开了这个世界。我想这个母亲当时应该是万分懊悔的吧,如果能忍一时之气,可能不会导致如此的悲剧。
确实现在社会上形形色色什么人都有,文中说的垃圾人定律我也查了一下。
世界上存在很多负面垃圾缠身的人,这些“垃圾人”,他们到处跑来跑去,身上满是负面垃圾:充满了沮丧、愤怒、忌妒、算计、仇恨,充满了傲慢与偏见、贪心不满足、抱怨、比较,充满了见不得人好、愚昧、无知、烦恼、报复、和充满了失望。随着心中的垃圾堆积又堆积,他们终需找个地方倾倒;有时候,我们刚好碰上了,垃圾就往我们身上丢。
当我作为妈妈,更加需要远离这些垃圾人。不是怕事,是不想惹事,不想因为我的一时冲动导致任何坏的结果。
并不是每个人脸上都带着标签,我无法确认到底这个人是好是坏,当我带着女儿外出的时候,一切都以安全为主。我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来,我的主要职责就是保护她的安全,让她平安健康的长大。一切有可能将她置于险境的东西或者环境,我都需要第一时间帮她过滤,回避掉!
还有一点是不能存在任何的侥幸心理,我因为图一时爽快,在孩子面前跟人争执。第一,有可能遇到垃圾人;第二,给孩子带来不好的影响;第三,有可能带来无法预计的后果。
侥幸心理我们都有,养育孩子的过程中尤其是常见。很多父母在没有防护栏的情况下,想着我就走开一两分钟,结果回来发现小孩已经掉到床下;进了厨房的一会,小孩子就拿起开水壶泼翻在身上;一不小心注意,就吞下一个不该吃的东西……更有甚者,因为自己的侥幸,给孩子带来了生命危险!
同样,针对于跟别人的争执,我们也不能心存侥幸,想着说不定就没事。但是事情并不会因为你的侥幸,变的更好。有了孩子,一切都要万分小心。
因为有了你,我愿意为了你的平安,做一个怂妈妈!